一、合同编号: 无

二、合同名称: 宜昌市“国培计划(2026)”中西部骨干项目3包合同书

三、项目编号: HBT-203226034-265291

四、项目名称: 宜昌市“国培计划(2026)”中西部骨干项目

五、合同主体采购人(甲方): 宜昌市教师发展中心 地 址: 湖北省宜昌市西陵区体育场路27号宜昌市教育局1203室联系方式:13872453191供应商(乙方):湖北大学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友谊大道368号联系方式:13986095290

六、合同主要信息主要标的名称:专业技能培训服务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文本主要标的数量:1项主要标的单价:250000合同金额: 25.00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履约期限:2026年09月13日至2026年12月31日;履约地点:按采购人要求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09-13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09-14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附件: 宜昌市“国培计划(2026)”中西部骨干项目3包合同书.pdf宜昌市“国培计划(2026)”中西部骨干项目3包合同书.pdf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合同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要求由采购人发布的,中国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宜昌市“国培计划(2026)”中西部骨干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周期设计项目)甲方(全称):宜昌市教师发展中心乙方(全称):湖北大学甲方委托乙方组织实施宜昌市“国培计划(2026)”中西部骨干项目。为了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甲乙双方同意按下述条款签订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合同标的甲方委托乙方实施宜昌市“国培计划(2026)”中西部骨干项目如下表:子项目编号子项目名称学科领域(区域)培训人数综合折扣(%)A008“国培计划(2026)“湖北省E基础教育领军教师培训(初中数学)领军教师(初中数学)25100%乙方所承担的培训合计25人次,合同经费合计为贰拾伍万元(¥250000.00)。包含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及设备费、讲课费、培训资料费、培训期间的交通费等各项直接、间接费用等,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方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以实际参训人数为准结算。乙方因实施本项目形成的全部培训成果、生成性课程资源、学员数据及项目衍生资料,除双方另有约定外,所有权归甲方所有,1乙方仅可在本次项目实施范围内合理使用,不得擅自对外披露或用于其他商业用途。根据“采购需求具有相对固定性、延续性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服务项目,在年度预算能保障的前提下,采购人可以签订不超过三年履行期限的政府采购合同”的规定,采购人可视项目具体情况选择与中标供应商续签下一年度政府采购合同,但不承诺最低任务量,续签不超过两年。采购人也可重新组织政府采购活动。若有政策调整,则按新政策执行。

二、甲方应承担的责任与义务1.组织各地参训学员按培训方案要求统一参加培训。2.审定培训方案与授课教师。3.协调地方教育部门与乙方的衔接工作。4.负责参训学员训前安全教育工作。5.负责对乙方培训工作进行指导及检查测评。6.制定项目绩效评价方案,督促乙方按要求实施。

三、乙方应承担的责任与义务1.制定培训方案、课程计划,按规定条件选聘师资,组织实施培训工作。2.制定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确保参训学员培训期间的安全。3.建立学员报到、学习情况反馈制度。按照甲方统一要求,采取培训测试、论文提交、案例设计、成果交流等形式进行结业考核,颁发结业证书,按比例评选优秀学员。4.严格执行甲方审定的课程计划,不得私自更换授课教师和授课专题,不得随意缩减培训时长。负责培训教师联系接待、日常教学组织等工作,为参训学员提供必要的培训资料。5.负责收集学员意见建议、安排课余文化生活、开展问卷测评工作,按甲方要求提供项目过程资料。6.按甲方要求,完成训前调研、训中实施及训后总结自评工作。7.严格按照相关培训费用标准执行。8.根据需求提供培训所需的基本设施,具体如下:(1)提供能满足培训所需的教室,每间教室必须配备空调、多媒体等设施。(2)提供能满足培训所需必备的学员食宿、医疗服务与安全保障等条件。(3)提供培训所需的论坛、大型报告等所需要的会场。(4)提供可供学员学习的机房、图书阅览室、实训功能场所等场所。(5)提供培训期间接送教师、学员的交通工具。9.经费使用按《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北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省培计划”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调整省级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省培计划”项目经费参考标准的通知》执行,并按项目要求向有关中小学、幼儿园等跟岗实践基地支付相关费用。10.乙方收集、存储、使用参训学员个人信息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要求,仅可用于本次培训项目的学员管理、考核及成果统计用途,项目结束后应当对学员个人信息进行脱敏处理或销毁,不得擅自向第三方披露。

四、验收按照履约验收方案执行,履约验收方案附后。

五、付款方式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完成后,根据乙方项目履约验收情况和实际培训人数,向财政部门申请拨付培训经费,支付合同金额的100%。付款前,乙方应当提供等额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或者财政部门监制的收据。非因甲方原因导致付款延期的,甲方不承担逾期付款责任。

六、违约责任1.乙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有不符合招投标文件或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改正或调整培训项目,否则甲方可视情况扣减相关费用或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2.因乙方违约,甲方采取合理补救措施所产生的损失和费用由乙方承担。因乙方未尽安全保障义务而发生的相关人身损害责任以及乙方及乙方工作人员故意或过失造成相关财产损失的由乙方自行承担,且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造成甲方声誉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或要求乙方按照合同全款的2%支付违约金。

七、争议解决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首先应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解决的,当事人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合同生效1.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开始生效。2.未经双方协商并报主管部门批准,合同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经协商一致后,甲乙双方应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并作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对双方具有约束力。3.本合同用中文书写,一式肆份,甲方、乙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签字人:签字人:电话:电话:027-88662643地址:地址:武汉市友谊大道368号合同附件:验收方案(一)主要内容1.履约验收主体:宜昌市教师发展中心及相关职能科室及单位;参与验收单位:第三方专业机构。2.履约验收时间:项目实施期间。3.履约验收方式:电子版报送材料审查、匿名评估。(二)验收依据1.《政府采购法》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2.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3.宜昌市“国培计划(2026)”中西部骨干项目招标文件;4.中标人的投标文件;5.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往来文件等。(三)验收程序1.电子版报送材料审查。认真查阅项目申报书、实施方案、绩效自评报告、经费使用情况、培训团队简介、项目简报、学员培训成果、规章制度、管理文件、学员信息等相关材料,对项目单位报送的相关资料进行收集、理、分类、汇总。2.匿名评估。根据项目实际需要,运用电话随访及网络问卷的方式,开展学员满意度调查。(四)验收内容及标准1.验收内容主要内容包括资料完整性、程序规范性、目标一致性、培训成效性等4个维度。(1)资料完整性。主要审核培训项目实施、培训项目验收资料是否齐全。资料类型主要包括:项目申报书、绩效自评报告、实施方案、主要管理制度、培训项目开班通知、参训学员信息统计表、学员考勤与考核记载汇总统计表、授课教师情况、学员培训代表性成果、培训工作简报、生成性课程资源。(2)项目规范性。通过查阅培训项目事前、事中、结项等资料,查验培训项目在实施阶段中,经费使用、项目管理等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3)目标一致性。主要关注和分析培训项目实际完成内容与项目计划实施方案是否一致,主要核查培训课时和培训人数等情况。(4)培训成效性。主要关注培训目标达成度、学员对培训效果认可度、培训成果凝练、培训方式创新特色、学员满意度。2.验收标准院校代码承训单位子项目编号子项目培训对象培训方式资料完整性评分(10分)培训方案专业度评分(15分)资金使用合规性评分(10分)项目实施规范性评分(10分)培训人数完成率评分(10分)项目完成时效性评分(10分)预期效果实现度评分(10分)授课教师测评优良率评分(10分)参训学员总体满意率评分(10分)项目是否有特色亮点评分(5分)验收结果口合格口不合格总分(100分)项目责任人签字:验收机构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