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WH10GQ2026FW98900101
二、合同名称:埃科泰克新能源汽车驱动系统全球研发中心外线接入工程
三、项目编号:WH10GQ2026FW9890
四、项目名称:埃科泰克新能源汽车驱动系统全球研发中心外线接入工程
五、合同主体采购人(甲方):安徽繁昌新元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芜湖市繁昌县经济开发区 联系方式:0553-7414278供应商(乙方):芜湖市永建电力设备工程有限公司地 址:芜湖市繁昌经济开发区冒尖山路1号联系方式:0553-7977575
六、合同主要信息主要标的名称:埃科泰克新能源汽车驱动系统全球研发中心外线接入工程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埃科泰克新能源汽车驱动系统全球研发中心外线接入工程主要标的数量:1项主要标的单价:1398000.00元合同金额:1398000.00元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履约期限:30个日历天 ;履约地点:芜湖市繁昌区。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6年09月07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6年09月09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附件:上传合同埃科泰克新能源汽车驱动系统全球研发中心外线接入工程合同.pdf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安徽繁昌新元建设有限公司承包人(全称):芜湖市永建电力设备工程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埃科泰克新能源汽车驱动系统全球研发中心外线接入工程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埃科泰克新能源汽车驱动系统全球研发中心外线接入工程。2.工程地点:安徽芜湖繁昌区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5.工程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6.工程承包范围:具体工程承包范围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等内容
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09月08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10月07日。注:开工日期为暂定,具体时间以监理下达开工令为准。工期总日历天数:30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壹佰叁拾玖万捌仟元整(¥1398000.00元):其中:1(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伍万零柒佰零柒元柒角叁分(¥50707.73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舾(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_元)。/2.合同价格形式:单价合同3.工程竣工结算价以市财政局关于本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价款结算相关规定确认后的价格为准。
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
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2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2026年09月07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安徽省芜湖市繁昌区签订。
十
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
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_生效。
十
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肆份,承包人执肆份。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组织机构代磁(签字)组织机构代码:(签字)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