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查看公告内容: 永胜县期纳镇中心卫生院排痰机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询比采购公告.pdf永胜县期纳镇中心卫生院排痰机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询比采购公告(招标编号:YNLL-202609172)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丽江市,永胜县
一、招标条件本永胜县期纳镇中心卫生院排痰机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永胜县期纳镇中心卫生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永胜县期纳镇中心卫生院排痰机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永胜县期纳镇中心卫生院排痰机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001永胜县期纳镇中心卫生院排痰机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1.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或证明材料)1.3财务状况报告: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截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成立不足三个月的供应商,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注:供应商提供上述四项材料其中之一均有效,对于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的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同时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证明);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6年0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任意1个月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对于截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成立不足三个月的供应商,提供成立以来的依法缴纳税收相关证明或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2)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6年0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任意1个月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对于截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成立不足三个月的供应商,提供成立以来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或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1.5信誉要求:(1)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响应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2)供应商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当前未因不良记录被有关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书面声明;1.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1.7供应商承诺在近三年内经营活动中公司及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以及近一年内法定代表人无违规违纪情况(提供承诺函)。1.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声明函或证明材料)。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本国产品政府采购标准等;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包括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2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信用记录为准);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信用记录为准),评审前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进行查询。3.3供应商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且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证,所投产品制造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供应商如果是制造商且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生产或经营范围须覆盖所投第
二、三类医疗器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从2026年09月14日08时30分到2026年09月16日17时30分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或邮箱获取:(1)邮箱获取:请将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扫描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且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发送至云南立联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邮箱(007@YNLLZB.CN)(在邮件正文备注XX单位、XX项目、联系人、联系方式、开票信息)以获取询比文件;(2)现场获取: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现场获取询比文件,供应商提供的资料须保证真实可查。售价:4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9月17日15时00分递交方式: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北京路1115号银座写字楼5楼5-7号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26年09月17日15时00分开标地点: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北京路1115号银座写字楼5楼5-7号
七、其他1、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YNLL-202609172项目名称:永胜县期纳镇中心卫生院排痰机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采购方式:询比采购采购需求:排痰机1台、体外除颤监护仪1台(核心产品),详见询比采购文件第七章《采购需求》。预算金额:11万元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交货、安装、验收完成;所提供的产品须为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前180天内生产的全新设备。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及采购文件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2、获取询比采购文件时间:2026年09月14日至2026年09月16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北京时间,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北京路1115号银座写字楼5楼5-7号(云南立联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方式:现场获取或邮箱获取:(1)邮箱获取:请将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扫描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且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发送至云南立联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邮箱(007@YNLLZB.CN)(在邮件正文备注XX单位、XX项目、联系人、联系方式、开票信息)以获取询比文件;(2)现场获取: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现场获取询比文件,供应商提供的资料须保证真实可查。售价:400元/份,售后不退。请各供应商从单位账户向采购代理机构转账缴纳文件费,收款账户信息:户名:云南立联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小康大道支行账号:8719100656103013、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提交方式和地点时间:2026年09月17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提交方式:现场或邮寄地点: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北京路1115号银座写字楼5楼5-7号4、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5、其他补充事宜本次采购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以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未经招标/采购单位书面同意,不得转载。
八、监督部门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招标人:永胜县期纳镇中心卫生院地址:云南省丽江市永胜县期纳镇期纳村委会联系人:杨老师电话:0888-6841055电子邮件:/招标代理机构:云南立联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北京路1115号银座5楼5-7室联系人:于雷、潘金成电话:0871-67272474电子邮件:007@YNLLZB.CN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