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本级 | 其他渔业服务
一、合同编号:11NMB086516X20266001
二、合同名称:浙江省海洋经济发展厅长江口及其邻近海域水生生物资源调查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330000263160010000050-CTZB-2026070456
四、项目名称:浙江省海洋经济发展厅长江口及其邻近海域水生生物资源调查项目
五、合同主体采购人(甲方):浙江省海洋经济发展厅(本级)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密渡桥路51-2号28楼联系方式:0571-81052088供应商(乙方):浙江省海洋水产研究所地址:临城街道体育路28号联系方式:13567650345
六、合同主体信息1.主要标的信息:主要标的名称:长江口及其邻近海域水生生物资源调查数量:1.00单价(元):800000.00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详见采购文件服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服务时间:详见采购文件服务标准:详见采购文件2.合同金额(元):800000.00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6年09月02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6年09月08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附件信息:采购合同-长江口及其邻近海域水生生物资源调查项目.pdf采购合同-长江口及其邻近海域水生生物资源调查项目.pdf采购合同合同编号:【11NMB086516X20266001】项目名称:长江口及其邻近海域水生生物资源调查项目标项名称:长江口及其邻近海域水生生物资源调查甲方:浙江省海洋经济发展厅乙方:浙江省海洋水产研究所合同条款浙江省海洋经济发展厅(甲方)长江口及其邻近海域水生生物资源调查项目中所需长江口及其邻近海域水生生物资源调查(标项名称)经浙江省海洋经济发展厅以采购文件(项目编号:330000263160010000050-CTZB-2026070456)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甲方确定浙江省海洋水产研究所为成交供应商。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
一、项目采购依据政府采购预算执行依据:浙财采备[2026144688号
二、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以下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应该认为是一个整体,彼此相互解释,相互补充。组成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支配地位的次序如下:a.本合同书b.成交通知书c.磋商承诺d磋商响应文件(包括磋商记录)e.磋商文件(修改文件)
三、合同标的物意本合同标的物名称及数量:【长江口及其邻近海域水生生物资源调查,1项】
四、合同总价本合同总价为人民币捌拾万元整(¥800000.00元),增值税率6%。
五、合同价款的支付1、本合同中甲乙双方之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以人民币进行结算。2、支付方式:付款次序约定支付条件付款条件金额(元)1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合同甲方向合同乙方支付合同总价70%的预付款伍拾陆万元整(560000.00元)2完成1个航次调查经甲方确认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合同甲方向合同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25%贰拾万元整(200000.00元)3项目验收合格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合同甲方向合同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5%肆万元整(40000.00元)3、发票类型:增值税发票。4、甲方应付合同款至以下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开户名称:浙江省海洋水产研究所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舟山市分行普陀支行分行行号:102342002111银行账号:1206021109049012281
六、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
七、服务内容及要求1、服务期内,乙方应在充分了解甲方现有环境基础上,提供规范化、高质量的服务,具体服务内容与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2、除合同约定内容外,乙方不得向第三方转包、分包其服务,否则视为乙方违约。3、履行期限:【2027年3月31日前完成】4、履行地点:【浙江省舟山市】
八、服务人员乙方应派遣一名具有专业知识的管理人员负责与甲方对接,负责本项目的项目管理,统筹相关工作,监督项目执行与情况汇报,控制工作质量,执行变更和应急情况管理,以保证项目的正常高效运作。乙方应派出响应文件中指定资历和经验的专业服务人员提供服务,负责对其人员进行监督、指导和管理,甲方有权要求撤换不合格的服务人员,乙方无条件响应。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换指定的服务人员,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甲乙双方指定代表,作为履行本合同服务事宜的主要联系人。甲方代表:【王明荃】电话:【0571-81052089】乙方代表:【蒋日进】电话:【15958073617】
九、服务考核甲方对乙方服务质量进行客观评估,甲方按《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采购合同暂行办法的通知》(浙财采监(2017)11号)相关规定组织验收。项目完成后,乙方应及时向甲方发出书面履约完成通知,甲方应及时做好组织验收的准备工作,制定验收方案,成立验收小组,组织实施验收和履约评价。验收小组完成验收后应出具验收书,验收书应包括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等标准的履约情况。
十、知识产权及保密乙方保证,其根据本合同提供的产品及服务没有任何权利瑕疵,没有侵犯任何第三方权<利,甲方在使用该产品或服务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任何人对甲方使用该产品或服务主张权利,由乙方负责处理一切纠纷及相关事宜。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其承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赔偿费、律师费、诉讼费和与诉讼相关的费用。双方同意保守在缔结和履行合同过程中获知的对方保密信息,除一方履行合同义务的必要或法律、法规规定应披露的之外,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人披露和不正当使用,否则,应当赔偿因泄露保密信息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十
一、违约责任1、除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合同款的千分之五每日计收。但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为合同价的5%,且甲方有权解除合同。2、项目结束时最终验收不合格,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5日内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合同款,甲方未付款项不再支付:乙方逾期退还合同款的,每日按未退还金额的千分之五支付违约金。3、乙方不得转包、分包本合同,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5日内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合同款,甲方未付款项不再支付:乙方逾期退还合同款的,每日按未退还金额的千分之五支付违约金,由此造成的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4、甲方解除合同的,自解除合同通知书送达乙方之日起解除。乙方应在合同解除后5日内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合同款,甲方未付款项不再支付:乙方逾期退还合同款的,每日按未退还金额的千分之五支付违约金。5、因乙方的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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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解决争议的方法因合同履行中发生的争议,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因乙方违约行为导致诉讼的,乙方应当承担甲方因维护合法权益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担保费、差旅费、公证费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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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合同转包、分包本合同不允许转包、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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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合同变更1、甲方和乙方都不得擅自变更本合同,但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如必须对合同条款进行改动时,当事人双方须共同签署书面文件,作为合同的补充,并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十
五、通知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形式发送,而另一方也应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发送到对方明确的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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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计量单位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十
七、不可抗力1、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2、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尽快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合同规定时间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另一方。3、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应通过协商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终止。
十
八、法律适用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浙江省政府采购合同暂行办法》等进行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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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合同的生效及其他1、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合同内容的确定应以采购文件和磋商响应文件为基础,不得违背其实质性内容。2、合同将在双方盖章后开始生效。
二
十、合同附件(如有)
二
十
一、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伍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双方各执贰份,备案壹份。甲方(单位章):浙江省海洋经济发展厅乙方(单位章):浙江省海洋水产研究所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投代表(签字):五明茶或授权代表(签字):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密渡桥路51-1号地址: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体育路28号邮政编码:310005邮政编码:316021电话:0571-81052089电话:0580-2299890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舟山市分行普陀支行账号:账号:120602110901901228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330000MB086516XE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300004700452545签订时间:2026年9月2日签约地点:杭州采购合同合同编号:【11NMB086516X20266001】项目名称:长江口及其邻近海域水生生物资源调查项目标项名称:长江口及其邻近海域水生生物资源调查甲方:浙江省海洋经济发展厅乙方:浙江省海洋水产研究所合同条款浙江省海洋经济发展厅(甲方)长江口及其邻近海域水生生物资源调查项目中所需长江口及其邻近海域水生生物资源调查(标项名称)经浙江省海洋经济发展厅以采购文件(项目编号:330000263160010000050-CTZB-2026070456)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甲方确定浙江省海洋水产研究所为成交供应商。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
一、项目采购依据政府采购预算执行依据:浙财采备[2026144688号
二、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以下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应该认为是一个整体,彼此相互解释,相互补充。组成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支配地位的次序如下:a.本合同书b.成交通知书c.磋商承诺同签署书面文件,作为合同的补充,并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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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通知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形式发送,而另一方也应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发送到对方明确的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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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计量单位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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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不可抗力1、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2、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尽快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合同规定时间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另一方。3、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应通过协商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终止。
十
八、法律适用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浙江省政府采购合同暂行办法》等进行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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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合同的生效及其他1、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合同内容的确定应以采购文件和磋商响应文件为基础,不得违背其实质性内容。2、合同将在双方盖章后开始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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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合同附件(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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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伍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双方各执贰份,备案壹份。甲方(单位章):浙江省海洋经济发展厅乙方(单位章):浙江省海洋水产研究所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投代表(签字):五明茶或授权代表(签字):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密渡桥路51-1号地址: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体育路28号邮政编码:310005邮政编码:316021电话:0571-81052089电话:0580-2299890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舟山市分行普陀支行账号:账号:1206021109019012281统一社会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