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 JSZC-320000-SCZX-G2025-0235002

二、合同名称: 江苏省人民医院专病队列数据库应用合同

三、项目编号: JSZC-320000-SCZX-G2025-0235

四、项目名称: 江苏省人民医院临床医学研究专病数据治理与应用项目

五、合同主体采购人(甲方): 江苏省人民医院 地 址: 南京市广州路300号联系方式:025-68307032供应商(乙方):康芮(北京)医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地 址:北京市密云区党校路9号密云镇人民政府102室-446(密云镇集中办公区)联系方式:18500349145

六、合同主要信息主要标的名称:临床医学研究专病数据治理与应用项目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主要标的数量:1主要标的单价:2776000.00合同金额: 277.60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1年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07-25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09-03

九、其他补充事宜:附件: 9-2、江苏省人民医院临床医学研究专病数据.pdf9-2、江苏省人民医院临床医学研究专病数据.pdf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合同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要求由采购人发布的,中国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合同编号:20251525XX0063临床医学研究专病数据治理与应用合同甲方:1Y6江苏省人民医院法定代表人:刘云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广州路300号乙方:康芮北京)医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车慧H地址:北京市密云区党校路9号密云镇人民政府102室-446(密云镇集中办公区)21江苏省政府采购合同(服务)项目名称:临床医学研究专病数据治理与应用项目编号:JSZC-320000-SCZX-G2025-0235甲方:买方)江苏省人民医院乙方:(卖方)康芮(北京)医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审、乙双方根据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临床医学研究专病数据治理与应用项目公开招标的结果,签署本合同。

一、合同内容1.1标的名称:江苏省人民医院临床医学研究专病数据治理与应用项目1.2标的质量:质量完全符合《江苏省人民医院临床医学研究专病数据治理与应用1.3标的票量():1营(合10个项目》中采购包2的功能描述1.4履行时间(期限):合同签订日起180天1.5履行地点:江苏省人民医院1.6履行方式:应用软件定制性开发

二、合同金额2.1本合同金额为(大写):贰佰柒拾柒万陆仟元整(2776000.00元)人民币。

三、技术资料3.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服务(包含与服务相关的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3.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

四、知识产权4.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接受本合同服务(包含与服务相关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由乙方负全部责任。2

五、产权担保5.17方保证所交付的服务(包含与服务相关的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

六、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七、合同转包或分包7.1乙方不得将合同标的转包给他人履行。7.2乙方不得将合同标的分包给他人履行。7.3乙方如有转包或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八、质保期质保期1年。(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计)。

九、合同款项支付付款方式:合同生效且收到发票后支付30%,验收合格且收到发票后支付60%,验收合格半年后且收到发票后支付10%。

十、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一、项目验收11.1甲方依法组织履约验收工作。11.2甲方在组织履约验收前,将根据项目特点制定验收方案,明确履约验收的时间、方式、程序等内容,并可根据项目特点对服务期内的服务实施情况进行分期考核,综合考核情况和服务效果进行验收。乙方应根据验收方案内容做好相应配合工作。13对于实际使用人和甲方分离的项目,甲方邀请实际使用人参与验收。11.4如有必要,甲方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或第三方专业机构及专家参与验收,相关意见将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11.5甲方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乙方的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甲方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验收小组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存档备查。11.6验收合格的项目,甲方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退还履约保证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甲方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民法典》。乙方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甲方将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11.7本合同包含1年的免费维保服务,自项目验收之日起。

二、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及售后服务12.1乙方应按采购文件规定和响应文件承诺的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产品或服务。12.27方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在质保期内因其本身出现质量问题,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不办法处理(1)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2)合同终止处理:合同终止,并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甲方不承担发生任何费用。希12.3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4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12.4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产品或服务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12.5合同标的对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另有要求的,按采购文件中的相关要求处理。

三、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13.1甲方对乙方提交的产品或服务依据采购文件上的项目需求要求、乙方响应文件及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验收。13.2乙方交货前应对产品或服务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服务一起提交甲方。13.3甲方对乙方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在使用前,乙方需负责培训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员,并协助甲方一起试用,直到符合技术要求,甲方才做最终验收。13.4对技术复杂的产品或服务,甲方可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参与初步验收及最终验收,并由其出具质量检测报告。。413.5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验收完毕后作出验收结果报告。13.6合同标的对验收另有要求的,按采购文件中的相关要求执行。

四、违约责任14.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乙方提供服务的审方向乙方偿付拒绝接受服务合同价款总值15%的违约金。14.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合同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1‰每日向乙方支付违约金。14.3乙方逾期提供服务的,乙方应按逾期提供服务合同总额每日千分之六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合同款项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不能提供服务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提供服务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总额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14.4乙方所提供服务的标准不符合合同规定及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绝接受服务,并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五、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5.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15.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15.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六、解决争议的方法16.1双方在签订、履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七、合同生效及其它17.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17.2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条文执行。5甲方(盖章):江苏省人民医院乙方(盖章):康芮(北京)医疗信息技术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广州路300号有限公司2法定代表人:地址:分管院领导:咨高雯信息处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经办人:景兄豪志经办人:签订日期:2025年07月25日联系电话:225.8.1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