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 441900013-2026-00281

二、合同名称: 东莞市企石镇网格管理中心2026年购买村(社区)网格管理服务项目

三、项目编号: 441900013-2026-00281

四、项目名称: 东莞市企石镇网格管理中心2026年购买村(社区)网格管理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采购人(甲方): 东莞市企石镇网格管理中心 地 址: 东莞市企石镇江滨路5号联系方式:0769-86765998供应商(乙方):东莞市企石企城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地 址:东莞市企石镇华光路18号联系方式:18928228563

六、合同主要信息主要标的名称:东莞市企石镇网格管理中心2026年购买村(社区)网格管理服务项目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主要标的数量:1.00项主要标的单价:26977776.00元合同金额: 2697.7776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详见合同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08-25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09-03

九、其他补充事宜:附件: 1.采购合同公告附件.pdf1.采购合同公告附件.pdf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合同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要求由采购人发布的,中国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东莞市企石镇网格管理中心2026年购买村(社区)网格管理服务项目合同书采购计划编号:441900013-2026-00281项目编号:441900013-2026-00281签订日期:2026年8月25日甲方:东莞市企石镇网格管理中心乙方:东莞市企石企城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受甲方委托,广东政通招标有限公司组织对东莞市企石镇网格管理中心2026年购买村(社区)网格管理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编号为:441900013-2026-00281)进行采购,于2026年8月21日通过公开招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定乙方东莞市企石企城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为中标单位。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第一条合同项目1.项目名称:东莞市企石镇网格管理中心2026年购买村(社区)网格管理服务项目;2、采购项目编号:441900013-2026-00281。3.本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第二条合同组成1.合同文件组成内容包括:本合同书,中标通知书、投标文件(含澄清内容)、磋商文件(含磋商文件澄清通知)等。第三条服务内容、标准及要求1.服务内容(1)项目概况根据工作需要,我中心计划实施东莞市企石镇网格管理中心2026年购买村(社区)网格管理服务项目(2)人员服务项目服务人数要求:119人(3)服务内容1.做好社会调查调研工作,开展村社区综合网格服务清单等工作,包括提前干预纠纷,协助服务对象化解矛盾,促进社会融入。2.整合社会资源,挖掘服务对象潜能,提高服务对象解决问题的能力,发挥社区互助精神,提升社区居民的幸福感。13.从事网格管理相关工作工作人员根据社会调查结果评估服务对象的需求,积极请求政府相关部门支持,开展村社区等工作,充分融合社会力量营造和谐的人文社区环境。2.服务内容要求1.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与人员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为人员在工作所在地办理社会保险手续等,并根据甲方提供的人员考勤、考核、教育培训、奖惩等资料情况建立、人员人事信息档案。对新招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办齐所有用工手续,并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人员档案表、花名册、身份证及学历证复印件等供甲方备案。2.及时掌握国家和省有关劳动标准、劳动条件、工资福利、社会保险等方面的最新政策动态并知会甲方,积极配合甲方对新政策规定的组织实施。3.按甲方要求,教育人员严格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和管理规范规程、忠于职守、文明礼貌、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服从和执行甲方做出的工作安排和调度。4.定期会同甲方共同对人员进行考核,并委托甲方进行人员的现场管理和工作考核,相关考核、考勤和奖惩资料由甲方提供。乙方依据甲方提供的考核、考勤和奖惩资料及时足额给、人员发放工资福利。5.负责人员的招聘/录用退工手续办理、薪酬管理、福利发放、各种社保和住房公积金(五险一金:按照当地社会保险缴费标准和规定)办理及个税代扣代缴。6.负责人员的档案管理、计生关系管理及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申报、评定等。7.服务期内发生劳资纠纷由乙方负责处理。8.人员发生工伤事故,由乙方以雇主身份进行调查及处理,并为人员进行工伤鉴定、工伤待遇申报。9.人员发生重大疾病、非因工死亡等事故,乙方依照法律法规进行调查处理。10.负责人员经济赔偿的手续办理。12.负责处理人员提出的劳动仲裁、诉讼等事宜。13.具有快速响应能力,乙方须具备1小时内启动应急响应的能力,确保突发事件发生后迅速介入。提供24小时值班团队,支持网格管理中心紧急人员服务需求,包括夜间、节假日等非工作时间。具备跨区域调度能力,可在不同网格单元间灵活调配人员调度。以应对激增的人员服务需求(如灾害等)。214.中标人应建立完善的应急处理机制,配备专业人员进行劳务纠纷和工伤事故的紧急处置。在纠纷协调过程中,需依法依规妥善处理,确保各方权益得到保障。工伤事故发生后,须第一时间启动救援程序,确保伤者及时获得医疗救治,并同步完成事故调查、证据留存及工伤认定申报工作。同时,应建立与医疗机构、社保部门的快速联动机制,提升应急响应效率,确保突发事件得到高效、有序处置。3.人员资格条件要求简述1.优先录用退伍军人、中共党员、大专以上学历资质人员。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记录。3.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工作责任感强,能吃苦耐劳,承受工作压力,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4.具备在政府相关部门工作的经验。5.接受甲方的工作安排和培训安排。6.符合甲方要求及日常管理工作规范。7.符合岗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8.优先聘请原有的服务人员。9.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或需求对人员资格条件要求进行调整,乙方必须服从,且人员必须符合甲方的要求。10.如遇突发事件或重大事件,乙方可根据甲方要求调整工作时间并额外支付超时工作补助。11.新入职人员必须经过甲乙双方联合面试,双方共同评估判断面试人员是否匹配岗位需求。12.乙方负责统一组织本项目全部服务人员的体检工作,由乙方统筹安排,按人员年龄分批次组织实施,并配合甲方做好相关体检工作,体检产生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4.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1.乙方应提供所有人员的个人基本资料,经甲方确认后才能上岗。2.乙方签订合同前必须按照国家相关保密规定和甲方签订《保密协议》,对违反《保密协议》相关内容规定的,甲方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3:3.服务期内发生各种事故:包括但不仅限于安全、交通、防火和劳资纠纷等事件均由乙方负责处理,甲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4.如因乙方引起的劳资纠纷问题,影响正常工作的,甲方有权另行聘请人员确保正常工作,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5.如乙方的人员出现3次或以上不服从甲方的管理或违反甲方制定的相关规章制度,甲方可以要求更换,乙方必须及时且无条件的为甲方更换合格的人员。6.服务期内,甲方按年度对乙方的工作质量、履约情况、社保购买情况、工作配合度等进行综合评价,评价合格的则继续履行服务合同。如项目服务未达到要求,则甲方上报监管部门终止服务合同。7.人员的工作由甲方进行分配、管理,对人员的奖惩、撤换或辞退等须经甲方同意认可。具体采购内容和采购标准及要求以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及乙方投标文件承诺条款及方案为准。第四条价格1.合同总价包含:人工费、材料费、设备使用费、各种税费、保险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的不可预见费用等全部费用,按本次招标范围及中标价一次包干,结算时不作调整。2.合同总价:(人民币)大写贰仟陆佰玖拾柒万柒仟柒佰柒拾陆元,(¥)26,977,776.00元3.本合同价为固定不变价。第五条服务期限及地点1.服务期:两年,合同生效之日自2026年9月10日至2028年9月9日止2.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3.若乙方在合同签订并生效后15天内未能配齐符合甲方需求的人员,则视为乙方主动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第六条付款方式1.本合同的付款方式为:银行转账。2.支付比例100%,支付比例100%,服务费用按月支付(月服务费用=成交金额÷24个月),甲方凭供应商开具的发票支付合同款项,如遇节假日及不可抗4拒因素的自然顺延。资金支付以财政落实为前提,甲方只负责办理相关付款手续,若因财政资金不到位引起服务条款不能按合同要求或者有关规定拨付的,甲方不承担因付款顺延到拨付给成交供应商期间造成的各类损失,如利息连带责任等。备注:采购人按合同付款时间向政府财政支付部门提交支付申请手续。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相关款项的支付,须向政府财政支付部门提交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并经审核同意后才可完成转账到款。政府财政支付部门议付审核转账期间视为付款宽限期,中标供应商不得追索主张该宽限期限的任何资金利息、费用、违约金或损失,亦不得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第七条履约保证金,收取比例5%。1.乙方应在采购合同签订前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合同结算上限总金额的5%。履约保证金可以采用银行转账到甲方指定账户,或者以专业担保机构、金融机构出具的担保函的形式缴交。(1)采用银行转账形式:履约保证金汇入甲方指定账户,到期后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汇入账号甲方另行通知。(2)采用担保函形式:履约保函应是合法经营的金融机构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履约保函的内容,应符合招标文件、投标响应文件和采购合同的要求。履约保函应在采购合同期满后28天内继续有效。2.如果乙方没有按照上述履约保证金的规定执行,甲方将有充分的理由解除合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还应当予以赔偿。3、履约保证金的退还条件:向甲方提交了履约保证金的,乙方在依法履行完毕采购合同后,乙方可向甲方提交退回履约保证金的申请,甲方收到乙方的退回履约保证金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由采购单位按照合同约定及相关法规规定办理履约保证金退回手续。3.下列情况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乙方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招标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2)乙方在履行采购合同期间,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合同约定条款,损害了招标人利益的。54.乙方在收到中标通知书10日内,应及时将履约保证金进账单复印件或履约保函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第八条验收方式1.验收应在甲乙双方共同参加下进行,依据招标文件及本合同的有关规定制定的方案进行验收,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规范进行。2.甲方组织项目验收小组按国家有关规定、规范进行验收,必要时邀请相关专业人员或机构参与验收。3.对验收不合格的部分,乙方应在甲方规定时间内及时整改完善直至合格第九条税和关税1.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对甲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应由甲方承担。2.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规定对乙方或其雇员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应由乙方承担。3.在中国境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应由乙方承担。第十条其他约定1.严禁转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分包。2.乙方全部工作人员,须符合东莞市政府用工标准要求。3.乙方服务人员进行服务期间的过失或故意行为,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4.服务人员的劳动关系隶属乙方,乙方负责服务人员的工资、节假日和超时加班补助费、社会保险、住宿、伙食等。5.乙方负责为本项目服务人员购买因意外身故或伤残和因意外事故住院治疗保险,并负责办理一切保险赔偿手续。第十一条违约责任1.合同双方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条款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条款的其他情况,均属违约,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因其违约造成的损失,并支付合同价款总额0.1%的违约金。2.由于乙方的原因,导致双方签订的合同终止,乙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将由乙方独立承担,甲方对此不负任何责任,也不做任何赔偿。6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承包项目发包或转包,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