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饶县农业农村局2026年广饶县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采购合同公示
一、合同编号:SDGP370523000202602000125A_001
二、合同名称:2026年广饶县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
三、采购项目编码:SDGP370523000202602000125
四、采购项目名称:2026年广饶县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
五、合同主体采购人:广饶县农业农村局地址:广饶县乐安大厦联系方式:0546-6441458供应商(乙方):山东众智未来职业培训学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山东省东营市开发区南一路365号黄河三角洲未来数字智谷808室联系方式:18254621757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主要标的数量 主要标的单价(万元) 合同金额(万元) 培训服务 /159.1559.15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甲方指定地点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6-09-02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6-09-02
九、其他补充事宜:2026年广饶县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合同.pdf政府采购合同项目名称:2026年广饶县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合同编号:SDGP370523000202602000125采购人:广饶县农业农村局供应商:山东众智未来职业培训学院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代理机构:江苏新时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1-(合同编号):SDGP370523000202602000125政府采购合同甲方:广饶县农业农村局乙方:山东众智未来职业培训学院有限责任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编合同)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就2026年8月19日江苏新时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组织的2026年广饶县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采购结果和有关采购文件要求,经双方协商一致,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本政府采购合同。第一条主体说明江苏新时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依照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根据甲方提供的服务的要求,经过竞争性磋商,确定乙方为本项目的成交人,所有服务专供甲方使用,甲、乙双方严格按照本项目采购活动结果和采购文件要求签订本合同,本合同中约定的其他权利义务均由甲、乙双方承担。第二条合同标的项目名称:2026年广饶县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服务内容:具体详见合同附件第三条合同价款中标(或成交)金额:人民币小写:591500.00元;人民币大写:伍拾玖万壹仟伍佰元整。本合同总价款已包括乙方为履行本合同义务所发生的一切费用,-2—系固定不变价格,且不随市场变化,甲方无须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第四条服务要求及乙方对服务承诺和期限(一)甲方和乙方均不得更改本项目确定的内容、服务要求。(二)乙方提供的服务应符合响应文件中所要求的服务标准,并应附有完整、详细的技术服务文件。乙方提供的服务必须按国标、部标或行业标准要求进行。(三)服务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行业)标准,以及本项目磋商文件的服务要求标准。(四)乙方应保证服务完全符合甲方要求。(五)乙方对本项目实施计划等承诺详见乙方响应文件。第五条项目地点、项目完成时间1、服务期限: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培育机构于2026年11月30日前完成集中教学阶段任务。2、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第六条履约验收按照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履约验收工作的指导意见》(鲁财采(2025)9号),合同履行达到验收条件时,县农业农村局验收小组须及时启动项目验收工作,对培训机构的培育工作逐一核对、验收,并以书面形式作出结论性意见。验收结果作为拨付资金的重要依据。第七条付款方式支付方式:根据财政拨款进度,项目完成且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第八条违约责任-3-(一)甲方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双倍返还履约保证金。2、甲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还应按乙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乙方。(二)乙方违约责任1、合同履行过程中,如甲方发现乙方有弄虚作假行为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2、乙方将本项目转包给其它单位或个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款10%的违约金。3、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完成服务,甲方有权选择解除合同或继续履行合同。如继续履行合同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日迟延交付服务成果价格的万分之一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10%。(三)其他责任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第九条合同文件构成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一)本项目磋商文件(二)响应文件(三)合同补充条款和说明(四)成交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做出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五)成交通知书-4-(六)本合同附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第十条争议解决办法(一)因服务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时,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可委托法定质量鉴定机构进行裁定,鉴定费由责任方承担。(二)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方式解决。第十一条知识产权(一)乙方向甲方提供服务时,应确保所供应的服务不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如因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导致甲方承担赔偿责任时,甲方可就赔偿第三方的全部款项向乙方索赔。(二)乙方确认,乙方基于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提供的服务的知识产权是乙方合法拥有或经合法授权的权利,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知识产权。乙方保证,乙方将采取措施保持上述权利的持续有效。第十二条保密义务本协议签订及履行过程中,乙方对知悉的甲方内部资料应予以保密,乙方承诺不向任何第三方泄漏。甲方对知悉的乙方内部资料应予以保密,甲方承诺不向任何第三方泄漏。第十三条其它事宜(一)不可抗力(1)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事件指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5-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地震、水灾、雷击、雪灾等天灾,战争、恐怖袭击、内乱、严重威胁健康或安全的情形,火灾、极端恶劣天气。(2)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使双方或任何一方不能履行合同义务时,应采取有效措施,尽量避免或减少损失,将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并在不可抗力发生后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在其后10日内向对方提供有效证明文件。(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三)本合同于202649月2日在广饶县农业农村局签订。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乙方各二份,代理机构一份。采购人:(公章)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或印鉴)或印鉴)住所:山东省东营市开发区南一路住所:广饶县乐安大街乐安大厦3365号黄河三角洲未来数字智谷808室电话:0546-6441458电话:-6—附件:2026年广饶县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本项目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确定培育机构,承担2026年全县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按照《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修订)》《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管理工作规程(试行)》及省、市、县培育方案具体实施。分班次培育农民165人及以上(每班不超70人),完成高素质农民培育、跟踪指导及其他有关培育工作。
二、培训服务要求1、开班计划。培育机构严格按照开班计划实施培育。开班计划包括培育主题、课程、学时、培育对象、培育形式、师资、教材、经费支出计划和预期效果等培育全过程内容,明确班级管理、学员安全等相关要求。2、课程要求。建立模块化课程体系,分为综合素养课、专业技能课、能力拓展课三类。培育机构根据培育主题实际需要确定培训班总学时,合理设计三类课程。每个培训班原则上不少于40个学时(不包含报到、返程时间)。1学时为45分钟,每天不超过8个学时。3、培育形式。培育课程主要通过课堂教学(包含线上线下)、实践教学、观摩交流等形式进行。鼓励培育机构创新教学方法,改进培育形式,提高教学效果。供应商须按照要求为学员在指定学习平台购买线上学习所需课程。学时数不超过总学时数的15%。4、培育师资。培育师资应具备相应课程的专业条件,授课符合课程主题需求,授课方式易于农民接受,教案内容通俗实用。“开班第一课”由农业主管部门人员讲授。跟踪服务应配备专门师资。—7-5、培育教材。培育机构应严把教材质量关,经主管部门审核,选用规范、先进、实用的培育教材。优先选用农业农村部、教育部规划教材和各级农业农村部门推荐教材。6、跟踪服务。培育机构完成集中教学后,对学员开展跟踪服务,时长不超过1年,次数不少于2次。跟踪服务人数不少于培训班总人数的30%(两次重复人数)。以集中培训、现场观摩、电话回访、座谈等形式开展跟踪服务,具体的跟踪服务形式、时间、地点由采购人确定。7、培育对象管理。培育机构应加强培育对象管理,要求培育对象在集中培育期间,严格遵守班级管理制度,严禁酗酒、滋事或从事可能影响学习培训的娱乐活动。培育对象不得是政府财政供养人员(已经参加过2026年度头雁班及省、市级高素质农民培训班的不得参加此次高素质农民培训班)。8、资金管理。高素质农民培育资金专款专用,主要用于支付实训费、教材费、师资费、租车费、住宿费、餐费、跟踪监测等与培育工作相关的费用。不得列支招投标费用、审计费用和第三方评估费用,不得擅自改变资金用途或擅自转拨资金,不得给培育对象发放补助。供应商须按照项目要求做好单独的辅助账目。9、档案管理。一是依托“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开展全流程数字化管理。培育机构须将开班计划、学员信息、课程安排、师资配备及后续跟踪服务等数据完整录入系统,并根据培训进度,实时更新课程考核与结业证书颁发情况。二是建立健全培训档案。按照采购人要求装订成册,确保资料完整、内容规范。档案材料应涵盖:开班审批计划、学员登记表、培训过程记录、考核成绩单、结业证书发放名单,以及培训现场影像资料等相关佐证材料。10、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培育机构于2026年11月30日前完成集中教学-8-阶段任务。为保障最佳培训效果,建议将地点首选在农业科技力量雄厚、实践教学体系完善,且产学研结合紧密的高等农业院校。11、培训机构要做好安全保障工作,培训期间足额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并确保管理人员业务熟练、责任心强,能够严格执行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并全程参与跟班服务。如出现参训学员人身意外情况,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采购人不承担责任。12、培训材料:按照采购人要求购置相关培训书籍;印制学员手册、签到考勤表、满意度调查表、试卷等材料:印制结业证书:统一配备学习用品,包括1手提袋、笔记本、中性笔等。13、培育机构应无条件接受并积极配合采购人对所有培训工作的监管、检查。未尽事宜由采购人按照省、市、县培育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确定。
三、培育机构需要符合的条件第三方培训机构培训需要达到《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修订)》(2025)、《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管理工作规程(试行)》(2025)、《东营市高素质农民培育管理办法》(东农发【2024】10号)规定要求标准。
四、项目服务期限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培育机构于2026年11月30日前完成集中教学阶段任务。
五、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