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中央商务区项目福州路钢箱梁钢板询比采购采购公告 十堰中央商务区项目福州路钢箱梁钢板 询比采购公告本项目 十堰中央商务区项目福州路钢箱梁钢板询比采购 已具备采购条件, 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 名称: 十堰中央商务区项目福州路钢箱梁钢板询比采购 ;1.2 采购人 : 湖北商贸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 合同签订主体为湖北省路桥集团桥盛工贸有限公司 ) ; 1.3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1.4 采购项目概况 : 十堰市中央商务区项目具体范围为浙江路 —仁威路—林荫大道—幸福路—保留山体山脊线围合区域,面积 4.04 平方公里 ( 约 6061 亩)。本项目作为十堰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的示范性项目,西西侧临近十堰市老城区,东侧紧邻十堰市空铁商贸服务区、东部产城融合区,是城市东西向发展主轴上的重要节点,区位交通优越、配套资源丰富、景观环境优良,是十堰东进引擎、桥头堡和城市未来发展的新空间; 本次采购的材料主要用于 桥梁工程 施工 ; 本次询比价采购的材料 最高限价 总价 为 11332470.82元 ( 含税,税率 13% ) ; 除最高总限价外,供应商各单项清单材料所报含税单价均不得超过报价表最高所限含税到场单价(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七部分报价表),否则报价文件视为无效。 1.5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 一家 1.6 拟成交供应商放弃中标的,冻结参与采购资格,期限为半年,自收到弃标函之日起计算。如有响应保证金的,没收响应保证金;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 钢箱梁钢板一批 ;2.2 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有 1 个标段,每个供应商可参加 1 个标段的询比采购活动,最多允许获取其中 1 个标段成交资格。各标段划分情况: / ; 2. 3交货期: 采购计划下达后 30 天内 开始 批次交货 ;定标后,采购人可根据项目施工进度安排,向供应商提前发出采购计划或发货通知,供应商需配合安排材料进场 ; 2. 4 交货地点 : 黄冈市团风县团风镇张家湾 7组 (钢箱梁加工地址) ;2. 5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 : 2.5.1 供应商所供应材料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和规范,满足业主、监理、项目施工、验收、试验检验和图纸相关要求,相关规范标准和要求包含但不限于《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 (JTG/T 3650-2020))、《碳素结构钢》(GB/T 700-2006))、《热轧钢板表面质量的一般要求》(GB/T14977?2025)《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GB/T1591-2018)、《桥梁用结构钢》(GB/T714-2025)、《热轧钢板和钢带的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GB/T709?2019)、《耐候结构钢》(GB/T4171-2008)、《紧固件 电弧螺柱焊用螺柱和瓷环》(GB/T 10433?2024)、《气焊、焊条电弧焊、气体保护焊和高能束焊的推荐坡口》(GB/T 985.1-2008))、《厚钢板超声检测方法》(GB/T 2970-2016)、《公路工程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规范》(JTG/T 3310-2019)等;如标准有更新,按最新标准执行; 2.5.2 负差标准: Q345qD钢板厚度公差优先采用N类(正负偏差绝对值相等);关键受力部位(如顶板、底板,公称厚度3-16mm)采用B类公差(下偏差-0.3mm),公称厚度>16mm 时按 GB/T709-2019 对应B类偏差执行,Q355B、Q345qC钢板厚度允许偏差为B类,Q355NH钢板厚度允许偏差为C类。 2.5.3 交货状态: 热机械轧制( TMCP)交货 3 、 供应商资格要求3.1 供应商应满足如下要求: 3.1.1 依法设立 : 供应商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行政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执照或证书; 3.1.2 资质要求: / ; 3.1.3财务要求 : 供应商应提供近年财务会计报表扫描件,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近年财务会计报表年份是指: 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如2025年财务报表未出,则应出具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相关财务报表); 3.1.4业绩要求 : 供应商自 2023年11月07日 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提供一个不少于 800万元的型、板材等金属材料的供货业绩; 业绩须提供合同所开具的发票,单个合同至少提供对应的一张发票,发票开具日期须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前,否则不予认可,不能体现业绩要求中关键信息的,可补充证明材料 (如清单、业主证明等),但合同及发票不可或缺 ;3.1.5 信誉要求 : ( 1 )未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2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 )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 )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5 )在 “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 www.gsxt.gov.cn) 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 )在 “ 信用中国 ”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或由信用中国链接到的 “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 )在近三年内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如有)无行贿犯罪行为;( 8 )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3.1.6 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 / ; 3.1.7 纳税人身份要求: 在 “ 全国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网”(http://www.foochen.com/zty/ybnsr/yibannashuiren.html) 或 “国家税务总局 12366 纳税服务平台”( https://12366.chinatax.gov.cn/sscx/taxpayer/main ) 查询税务身份为一般纳税人 ; 3.1. 8其他要求 :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正性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采购活动。3.2 本次采购活动 不接受联合体。 4 、询比采购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者,应当在湖北联投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 “ 电子采购平台 ” ,下同)(网址: http:// www.ltzxgl.com.cn )进行注册登 记。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 202 6年 11 月 07 日至 2026 年 11月 11 日 00 : 00 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会员登录 “ 电子采购平台 ” ,在所申请标段缴费并下载询比采购文件。未按规定从 “ 电子采购平台 ” 下载询比采购文件的,采购人 ( “ 电子采购平台 ” )拒收其响应文件。 4.3 询比采购文件每个标段售价 / 元,售后不退 。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 递 交截止时间: 202 6年 11 月 13 日 10时 00分。 5.2 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会员登录 “ 电子采购平台 ” ,选择相应标段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 “ 电子采购平台 ” )将予以拒收。 5.3 供应商一旦参与报价,即视为接受并能满足本公告所有要求,如若成交后未按成交结果执行,将会被纳入湖北联投电子采购平台黑名单,无法在平台进行任何交易行为。 5. 4 本项目开标需使用 CA数字证书,已缴纳湖北联投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会员年费的供应商可免费办理CA数字证书,办理时供应商需准确下载并填写《湖北联投电子采购平台采购人、供应商单位数字证书申请表》(详见关于湖北联投电子采购平台CA数字证书办理及相关注意事项的通知)。 若因供应商提交的资料不符且未及时修改、 CA数字证书到期未主动申请延期等原因未及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造成供应商无法正常参加采购活动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在采购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上传至湖北联投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全上传所有响应文件并按 “递交响应文件”选项)。 温馨提示:考虑到现行国家实际的网络速率及供应商所处区域网络的情况,以及响应文件实际大小,请供应商尽量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48小时执行上传响应文件操作,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天确保响应文件上传成功,在上传文件时如遇到问题需要协助可于工作日(8:30-12:00、14:00-17:30)联系湖北联投电子采购平台客服人员(4001276998、4001685996)。 特别提醒:湖北联投电子采购平台将记录供应商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时的 IP地址及网卡MAC地址,若不同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记录存在IP地址或网卡MAC地址相同的情况,且无法提供合理解释的,有可能被认定为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或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电子设备编制、打印加密或者上传,评审委员会有权按照采购文件相关规定否决其响应文件。 5. 5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 6年 11 月 13 日 10时 00分 。 5. 6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湖北联投电子采购平台(网址: http://www.ltzxgl.com.cn) 。 6 、 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项目询比采购公告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 http://www.cebpubservice.com) 、 湖北联投电子采购平台(网址: http:// www.ltzxgl.com.cn ) 上发布。 7 、其他 7. 1 本次采购评审办法采用 经评审的 最低 报 价法。 7.2 在第二章第 4.2.1项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在“电子采购平台”上公开进行开启,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开启。 7.3 采购人 通过互联网在 供应商 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组织开启,并在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30分钟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 电子采购平台 ”,进入“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启的准备工作。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解密未成功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 7.4 供应商 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启。在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前,使用加密其响应文件的 CA数字证书或账号密码登录“ 电子采购平台 ”,在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后,进入 “开标大厅”,进行文件开启解密,使用CA数字证书或信封密码进行文件解密,解密时间详见 供应商 须知前附表 5.1.2 。 8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湖北商贸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武汉市江岸区鄱阳街 46号平和坊 联 系 人: 李 电 话: 13545686361 202 6年 11 月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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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中央商务区项目福州路钢箱梁钢板询比采购采购公告
招标方:湖北商贸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6-11-07 0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