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发布机构:广州中医药大学顺德医院(佛山市顺德区中医院)项目编号:GDYD260707

一、合同编号GDYD260707

二、合同名称广州中医药大学顺德医院采购监护系统设备等一批项目

三、项目编号GDYD260707

四、项目名称广州中医药大学顺德医院采购监护系统设备等一批项目

五、合同主体采购人(甲方):广州中医药大学顺德医院(佛山市顺德区中医院)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红岗社区顺颐路1号联系方式:0757-22322502供应商(乙方): 广东康神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肇庆大旺国家高新工业区文德一街联系方式:13924568852

六、合同主要信息主要标的:序号名称数量(单位)单价(元)总价(元)1电动病床22(套)18,000.00396,000.00合同金额: 396,000.00元,大写金额:叁拾玖万陆仟元整履约期限:2026年11月07日至2034年11月06日履约地点:广州中医药大学顺德医院(佛山市顺德区中医院)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6年11月06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6年11月06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合同附件:1.采购合同公告附件.pdf广州中医药大学顺德医院(佛山市顺德区中医院)2026年11月06日广州中医药大学顺德医院(佛山市顺区中医院)合同书合同编号:SBK2026024采购计划编号:440606-2026-05417项目编号:GDYD260707项目名称:广州中医药大学顺德医院采购监护系统设备等一批项目标的名称:采购包2(电动病床)-1-甲方:广州中医药大学顺德医院(佛山市顺德区中医院)电话:0757-22322820传真:0757-22322820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红岗社区顺颐路1号乙方:广东康神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传真:联系人:施君电话:0758-3636718地址:肇庆大旺国家高新工业区文德一街根据广州中医药大学顺德医院采购监护系统设备等一批项目的采购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如下。

一、货物内容名称型号、规格产地注册证号生产企业数量单位单价(元)金额(元)电动病床GS-838肇庆粤械注准20192150645广东康神医疗科技有限公司22套18000.00396000.00合计:大写人民币叁拾玖万陆千元整¥396000.00元合同总额包括货物及零配件的购置和安装、运输装卸、检测费、信息端口接口费、验收相关费用、保险、培训辅导、质保期售后服务、维护费、全额含税发票、人力成本、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乙方必须自行考虑本项目在实施期间的一切可能产生的费用。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甲方将不再另行支付与本项目相关的任何费用(非本项目要求的其他内容除外)。注:货物名称内容必须与投标文件中货物名称内容一致。

二、合同金额合同金额为(大写):人民币叁拾玖万陆千元整(¥396000.00元)。

三、设备要求货物为原制造商制造的全新产品,整机无污染,无侵权行为、表面无划损、无任何缺陷隐患,在中国境内可依常规安全合法使用。设备技术参数、配置清单详见附件1、附件2。-2-

四、交货期、交货方式及交货地点1.交货期:签订合同后,乙方收到甲方通知发货之日起30天内完成安装、调试并交付使用。2.交货地点: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红岗社区顺颐路1号广州中医药大学顺德医院(佛山市顺德区中医院)(具体位置由甲方指定地点)

五、付款方式第1期为(预付款):支付比例60%,签订合同后,乙方凭合同总额30%的有效发票、请款函提出付款申请,甲方自收到上述资料审核无误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30%,设备安装调试完成阶段性验收合格后,乙方凭合同总额30%的有效发票、请款函提出付款申请,甲方自收到上述资料审核无误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30%。第2期为(进度款):支付比例40%,货物正常使用一年完成最终验收后,乙方凭合同总额40%的有效发票、合同复印件、请款函提出付款申请,甲方自收到上述资料审核无误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40%。

六、质保期及售后服务要求1.乙方所提供的所有设备提供原厂整机质量保证期(简称“质保期”)为捌年。质保期自甲方与乙方双方代表在设备验收单上签字之日起计算,质量保证期(简称“质保期”)内乙方对所供货物实行包修、包换、包退、包维护保养,质保期内甲方对乙方享有追索权。2.质保期内,如设备或零部件非人为因素出现故障而造成短期停用时,则质保期和维修期相应顺延。如货物因自身故障致停用时间累计超过5天时,则质保期在状态恢复正常时归零重新计算或对故障设备予以重新更换。3.质保期内提供周期上门服务:乙方须在设备验收后,每三个月例行上门检测设备运行状态,维保记录或检测报告留科室及设备科备案。4.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现场安全操作及必要的维护保养培训。5.乙方或原厂售后服务商(以下统称“售后服务机构”)提供长期稳定可靠的售后服务。有固定售后服务点,并提供常设服务专线和长期的技术支持,需提供固定售后服务点的详细资料。负责本项目合同设备软件终身维护和升级,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负担。设备故障报修响应时间为:省内有售后服务人员,提3供24小时的热线支持,在设备发生故障时,技术人员应24小时内到达现场解决故障。6.若主要设备的故障在24小时内仍未处理完毕,乙方必须提供与招标文件技术参数相同标准的设备予甲方临时使用或采取应急措施解决,不得影响甲方的正常工作业务。7.质保期内,所有设备维修均为上门服务,即由乙方派人员到甲方设备使用现场维修,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负担。8.所提供系统和设备,在今后利用新技术方面有任何性能或功能的改进以及产品革新,乙方需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其改进和详细情况。乙方需要提供自己的售后技术中心或售后服务合作伙伴的详细资料。9.质保期满后,乙方应保证以最优惠的价格提供备件和保养服务,当发生故障时,乙方应按质保期内同样的要求进行维修处理。10.质保期满后乙方继续提供维修服务,维修中只收零件费。11.未尽事宜详见附件3售后服务承诺书。

七、安装与调试1.乙方负责合同项下的安装调试。2.乙方必须以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和响应承诺的前提下,将设备(系统)安装并调试至正常运行的最佳状态且双方均认为满意。3.乙方安装时须对各安装场地内的其他设备、设施有良好保护措施。4.设备需具有标准数字接口及提供最新的接口文档,能与甲方相关系统进行数据交互:如相关接口软件需要额外软件密钥或授权才能使用,则设备需附带配备相应的密钥或授权码。5.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合同货物安装所需的材料(如设备调试过程中需要用到的标准品等耗材等),技术资料以及所需工具。6.上述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

八、验收:1.交付验收标准依次序对照适用标准为:①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质量标准、环保标准或行业标准:②符合招标文件和响应承诺中甲方认可的合理最佳配置、参数及各项要求:③货物来源国官方标准。2.甲方于收到乙方验收申请后7日内组织初步履约验收。甲方组成验收小组按国家有关规定、规范及行业标准进行验收,必要时邀请相关的专业人员或机构参与验收。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设备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他不符合本合同规定之情形者,甲方应作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3.如果合同设备运输和安装过程中因事故造成货物短缺、损坏,乙方应及时安排换装,以保证合同设备安装的成功完成。换货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4.进口产品必须具备原产地证明和商检局的检验证明及合法进货渠道证明。5.货物为原厂商未启封全新包装,具出厂合格证,序列号、包装箱号与出厂批号一致,并可追索查阅。所有随设备的附件必须齐全。6.乙方应将关键主机设备的用户手册、保修手册、有关单证资料及配备件、随机工具等交付给甲方,使用操作及安全须知等重要资料应附有中文说明。7.乙方保证合同项下提供的货物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商标或版权等知识产权。否则,乙方须承担对第三方的专利或版权等知识产权的侵权责任并承担因此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代理费、律师差旅费等。8.因货物质量问题发生争议时,由本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鉴定。鉴定费用由乙方预付,货物符合质量技术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否则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九、技术服务条件为保证设备正常工作,乙方应负责培训甲方维护人员,使维护工作人员能完全熟悉并掌握软硬件维护技能,及时排除一般的设备故障。培训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为维护及安装工作所必须的相关文件的讲解。2、设备的安装和测试。3、设备的操作和维护。4、硬件电路结构和原理。5、设备结构。-5-6、甲方需改进所供系统的执行情况和可靠性时,乙方应提供服务,所需费用已含在中标价中。

十、包装和运输1.设备的包装均应有良好的防湿、防锈、防潮、防雨、防腐及防碰撞的措施。凡由于包装不良造成的损失和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2.乙方负责运输及卸车至甲方指定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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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货时应提供的资料内容1.所供货物必须提供出厂合格证,并提供甲方名下终端客户保修注册资料。2.关键产品/主机设备的用户手册、保修手册、有关单证资料及配备件、随机工具等,使用操作及安全须知等重要资料应附有中文说明。3.乙方须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及附件《产品技术要求》(如有)。4.提供的医疗器械须有说明书、标签,其内容应当与经注册的相关内容一致,确保真实、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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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1.乙方交付的货物、工程/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2.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交付货物的/提供服务,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3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半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3.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接受服务,甲方向乙方偿付本合同总价的5%的违约金。甲方人逾期付款,则每日按本合同总价的3%向乙方偿付违约金,违约金累计不超合同总价的5%。4.如有异议,甲方有权根据有关政府部门的检验结果向乙方提出索赔在合同执行期间,如果乙方对甲方提出的索赔和差异负有责任,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1)乙方同意退货,并按合同规定的同种货币将货款退还给甲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6-(2)根据货物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甲方所遭受损失的数额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3)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货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的部分,乙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甲方所发生的一切直接费用。同时,相应延长质保期。(4)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30天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甲方将从合同款项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补偿。5.对于因甲方原因导致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甲方应当依照以下合同约定对供应商受到的损失予以赔偿或者补偿:6.其他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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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争议的解决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向甲方所在地顺德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受理期间,双方应继续执行合同其余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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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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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税费在中国境内、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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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1.本合同所有附件、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3.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