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本级 | 房屋修缮

一、合同编号:11N419533631202614803

二、合同名称:浙江商业技师学院一层团餐模拟实训室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330000267100040000029-ZJZC-263200-C

四、项目名称:浙江商业技师学院一层团餐模拟实训室项目

五、合同主体采购人(甲方):浙江商业技师学院地址:环城西路南段138号联系方式:0574-87127536供应商(乙方):浙江伟邦建设科技有限公司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联系方式:15857424809

六、合同主体信息1.主要标的信息:主要标的名称:浙江商业技师学院一层团餐模拟实训室项目合同数量:1.00单价(元):8743.00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2.合同金额(元):8743.00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6年07月10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6年11月06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附件信息:浙江商业技师学院一层团餐模拟实训室项目合同.pdf补充协议.pdf浙江商业技师学院一层团餐模拟实训室项目合同.pdf补充协议.pdf浙江商业技师学院一层团餐模拟实训室项目施工合同承包单位:浙江伟邦建设科技有限公司发包单位:浙江商业技师学院合同签订时间:2026年07月07日扫描全能王2h3亿人都在用的扫描App合同协议书发包人:浙江商业技师学院承包人:浙江伟邦建设科技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1.工程项目1.1工程名称:浙江商业技师学院一层团餐模拟实训室项目1.2工程地点:该工程位于浙江商业技师学院内1.3工程范围及内容:浙江商业技师学院现代团膳实训室(改造修缮),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1.4签约合同价:壹拾柒万伍仟陆佰捌拾元整(¥175680)(含税价),成交浮动率-10%。1.5承包方式:承包人以包工包料方式,实行工程总承包。承包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对单位工程或分部分项工程进行转包或擅自分包,一经发现,发包人有权发出停工指令,并扣工程签约合同价的5%作为违约金,同时单方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包人负责。1.6履约保证金(如有):本工程的履约保证金为签约合同价的1%,履约保证金的形式为电汇、银行或保险公司出具的履约保函,本合同签订后7日内承包人将履约保证金提交给发包人。2.施工准备2.1发包人2.1.1开工前,应做好施工说明书或图纸的编制与审核,认真完成项目前期论证工作。负责做好接通施工现场总的施工用电、用水的需要:2.1.2组织有关部门参加施工交底会议,要求承包人做好交底会议纪要。2.2承包人2.2.1负责施工区域的道路、临时设施、水电管线的铺设、管理、使用和维修工作:2.2.2组织施工管理人员和材料、施工机械进场,合理确定场地布置图,并报发包人同意:2.2.3承包人应在开工前七天内依据响应文件将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交发包人,发包人在七日历天内予以审核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没有批复,可视为方案和计划已被批准:2.2.4①施工期间水、电费按实结算,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直接向发包人的水、电管理部门按期支付,水电费价格按发包人的水、电管理部门规定执行,水电费价差均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发包人不另行支付。在工程进度款支付申请前提供水电费支付凭证,承包人未按约支付水、电费用的,发包人有权在支付工程款中直接予以扣减。此外,承包人负责做好施工期间临时供水、供电的安全使用工作。②通往指定区域的通道、场地内临时及出入通道的养护及相关费用由承包人负责,工程施工期间及完工前承包人须对施工造成的原有道路、排水设施等损坏的进行修缮,恢复其原有的使用功能,扫描全能王33亿人都在用的扫描App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③承包人应充分考虑与其它参建单位的协调、配合等工作,并对施工区域内的施工人员及施工人员以外的第三人的人身、财产安全尽到保护义务,发生人身、财产损害的,由承包人承担赔偿责任。2.2.5负责做好对发包人另行采购项目确定的承包人现场管理工作以及工程竣工验收资料的汇总整编工作。对发包人另行发包项目无偿提供必要的材料堆场和临时仓储用房以及施工用水、用电接口。3.工程期限3.1工期:40日历天。在具备开工条件时承包人应向发包人递交开工报告。本合同中规定按天计算时间,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竣工当天计入。3.2在施工期间,发包人认为承包人现有力量明显不能满足质量和进度要求时,有权要求承包人调整、充实施工力量,承包人必须无条件接受,否则发包人有权发出停工指令,直至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3.3如遇下列情况,经发包人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3.3.1重大设计变更、设计方案改变而影响关键节点的进度;3.3.2施工中,因发包人对技术联系签证不及时等非承包人的原因而影响正常施工;3.3.3不可抗力因素延误工期。3.4承包人延误工期,延误工期违约金按1000元/天计,限额为签约合同价的5%。3.5因承包人原因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时,发包人有权解除或终止本合同,承包人按本合同约定支付的签约合同价1%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由此造成的各项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因发包人原因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时,发包人和承包人都有权解除或终止本合同,由此造成的各项损失均由发包人承担。3.6工程竣工后,承包人需要在3日历天内做好剩余物资、建施设备、临时设施等清退工作,超期按每天签约合同价的千分之一支付违约金。建筑垃圾处理需按照《宁波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执行,若承包人随意倾倒被发包人发现,发包人有权停止支付工程款直至承包人清理完随意倾倒的垃圾,同时发包人保留向有关政府部门检举的权利。4.工程质量4.1本工程根据国家相关质量验收标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79号)、宁波市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等(各质量标准存在不一致的,以较高的为准),由发包人组织有关专家或第三方对该工程进行验收评定。4.2承包人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制度、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建筑工程规范、规程和标准进行施工,并接受发包人派驻代表的监管。4.3本工程质量要求为按国家和行业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如工程质量未达到上述合格要求的,扣承包人签约合同价的0.5%,还应赔偿发包人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扫描全能王83亿人都在用的扫描AppO4.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下列规定4.4.1主要原材料、构配件必须按有关规定提供质量合格证,或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4.4.2如有材料改变或代用,应经发包人派驻代表签证同意后,方可用于工程;4.4.3隐蔽工程的验收:承包人应提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经发包人代表检查验收签章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4.4.4承包人应按质量验评标准对工程进行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质量评定,并及时将单位工程质量评定结果报送发包人核实签证,由发包人组织检查验收:4.4.5承包人应在工程验收前整理好验收资料,连同竣工报告一起提交发包人,发包人在收到以上资料并经审核确认无误后,将组织竣工验收,否则不予验收:4.4.6项目未经验收,发包人不得使用,如特殊情况,须双方协商,并办妥相关手续:4.4.7承包人必须做好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做好施工人员的校园禁烟宣传教育,禁止施工人员在建筑工地和校园内吸烟,同时遵守学校安全保卫部门有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若因承包人未能履行前述义务导致发包人或第三方遭受任何损失的,承包人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一经发现承包人未履行安全文明施工义务的,扣签约合同价0.1%作为违约金;4.4.8项目经理及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未履行到现场承诺的,承包人将被扣罚签约合同价的0.3%,发包人有权要求更换项目经理或者管理人员,继任项目经理或者管理人员的资质不得低于前任,且应事先取得发包人的书面批准认可。如不改正,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承包人赔偿由此遭受的全部损失;4.4.9未履行机械设备到场承诺,扣签约合同价的0.1%作为违约金;4.4.10因承包人违约,发包人解除合同的,承包人须在10日内撤出施工现场的所有机械、材料、人员,并向发包人移交施工资料。承包人未按约定撤出施工现场的,发包人有权将机械、材料清理出施工现场,由此产生的费用、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且发包人有权拒绝支付承包人已完工程的工程款;4.5建筑材料、设备的供应、验收和差价处理4.5.1承包人用于本工程的建筑材料必须与其响应文件中的品牌、型号和价格相吻合,如响应文件中无规定品牌、型号的,用于本工程的材料价格应不低于响应文件中该项材料的价格标准。4.5.2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附有产品合格证才能用于工程,对提供的材料需要复验的,应允许复验。经复验符合质量要求的,方可用于工程,其复验费由要求复验方承担: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作退场处理,其复验费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应提供主要材料(产地、质量、规格、颜色、等级)样品经发包人认可后方能使用,否则,因质量问题造成的返工损失由承包人自行负责。4.5.3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工程所需材料,均应提前10天提供样品,标明产地、规格、色质、品种、价格,报发包人、设计,确认后方能进场使用,若发包人对施工方提供的样品不满意,发包人有权在响应报价范围内指定材料。承包人使用不合格产品除无条件返工外,并承担发包人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承包人若未经发包人确认,所采购的材料、设备发包人有权让承包人更换,由扫描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