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东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采购车辆加油项目采购合同公示

一、合同编号:SDGP371728000202601000754A_001

二、合同名称:东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采购车辆加油项目

三、采购项目编码:SDGP371728000202601000754

四、采购项目名称:东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采购车辆加油项目

五、合同主体采购人:东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地址:东明县黄河路36号附近联系方式:17853003283供应商(乙方):山东润菏综合能源有限公司地址:菏泽市长江路山海天泰12楼联系方式:18769049000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主要标的数量 主要标的单价(万元) 合同金额(万元) 车辆加油、添加燃料服务 92汽(柴)油155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进站加油采购方式:框架协议第二阶段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6-11-06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6-11-06

九、其他补充事宜:东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采购车辆加油项目合同.pdf电拉人檸13ln1111乙方(供应商):山东润菏综合能源有限公司华hoh1政府采购合同(框架协议第二阶段服务类)项目名称:东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采购车辆加油项目合同编号:SDGP371728000202601000754A_001采购编号:37172800011600120260031甲方(采购人):东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采购人(甲方)所需的(入围货物名称)与入围供应商(电乙方)签订第二阶段采购合同,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拉人檸n根据上述合同文件要求,合同金额为人民币50,000.00元,大写:伍111

四、付款途径1华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以及本项目征集文件的规定,经平等协商达成合同如下:

一、合同文件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一)本项目征集文件(二)入围供应商响应文件(三)本项目政府采购框架协议13(四)合同格式、合同条款(五)入围供应商在评审过程中做出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六)入围通知书(七)本合同及附件

二、服务内容和条件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框架协议征集文件的规定相一致。

三、合同金额万元。(分项价格详见合同服务清单)。乙方开户单位: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菏泽分行帐号:25810154700000945☑国库支付□甲方支付□国库与甲方共同支付hoh预算内资金50,000.00元预算外资金0元自筹资金0元

五、付款方式□分期支付方式1、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即人民币元,大写:;项目期满并经双方验收合格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即人民币元,大写:。2、其他分期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方式甲方自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全部款项,即人民币50000电元,大写:伍万元整,乙方收到货款后3日内为甲方办理加油卡并进行充值。拉人檸n11单位名称(公章):1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华hoh1

六、交付日期/服务期限和地点1、交付日期/服务期限:甲方凭借加油卡自行前往乙方下属加油站加油。加油卡无余额时,乙方不再提供加油服务。2、交付地点:

七、违约责任任何一方违约,均应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守约方损失(具体违约责任由采购人在签订合同时加以约定)。13

八、合同生效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九、合同保存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其他约定本合同基于征集人与乙方所签订的《政府采购框架协议》签订,本合同未尽事宜以该《政府采购框架协议》约定为准。甲方:东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电话:17853003283签订日期:乙方:山东润菏综合能源有限公司单位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电话:18769049000签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