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JSZC-320481-LCGL-C2026-0028

二、项目名称:2026年公路水(热)毁应急维修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序号供应商名称社会信用代码供应商地址评审总得分中标/成交优惠率1江苏通用路桥工程有限公司91320481137575550L溧阳市溧城镇游子吟大道19号-150190.83(均分制)1%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名称:2026年公路水(热)毁应急维修项目施工范围:溧阳市施工工期:60日历天项目经理:陈科夫执业证书信息:苏232060709066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史旭琴、杨晓力、王卫铭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溧阳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内控制度,共计18000元。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单位名称:溧阳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单位地址:溧阳市溧城街道罗庄路16号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0519-8718226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单位名称:江苏立诚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单位地址:溧阳市古县街道奥体大道3001号贝桥嘉苑36幢101室2层-2联系人:丁玲联系电话:0519-87925608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丁玲电话:0519-87925608

十、附件1.采购文件2.成交供应商《中小企业声明函》 JSZC-320481-LCGL-C2026-0028采购文件.doc中小企业声明函.pdf常州市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名称:2026年公路水(热)毁应急维修项目项目编号:JSZC-320481-LCGL-C2026-0028采购人:溧阳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采购代理机构:江苏立诚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目录第一章磋商邀请3第二章供应商须知7第三章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18第四章采购需求33第五章合同草案条款36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48第一章磋商邀请

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JSZC-320481-LCGL-C2026-00282.项目名称:2026年公路水(热)毁应急维修项目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项目预算金额:150万元、控制下浮率:0%5.采购需求:由于持续降雨和持续高温天气,导致X104南山大道(一级公路)等线路路面出现严重车辙、坑塘等病害,主要集中在交叉路口。本次拟对出现病害的交叉路口及其他普通路段进行修复。6.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以及下列情形:1.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即承担的工程全部由符合政策的中小企业承接。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响应:否;3.2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否;3.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具备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路基路面)甲级资质;2)供应商的项目负责人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质;3)供应商的项目负责人具有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4)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项目,须提供无在建承诺书(格式自拟);5)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1.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2.地点:苏采云3.方式:供应商完成注册并办理CA证书后登录“苏采云”系统,在线自行下载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3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本项目采用不见面交易方式,无需到现场提交,供应商登录“苏采云”供应商端,通过系统在线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五、开启时间:2026年10月3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本项目采用不见面交易方式,供应商登录“苏采云”供应商端,通过系统在线解密电子响应文件。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扶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交易方式,请供应商认真学习常州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办理CA认证证书、进行“苏采云”系统注册绑定,并认真核实数字认证证书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流程要求。技术支持服务热线0519-85588210CA认证证书办理(可邮寄)联系电话0519-855881202.1办理CA认证证书供应商登录常州市政府采购网“下载中心”下载并查阅“江苏省政府采购数字证书CA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按照程序要求办理。2.2注册供应商登录常州市政府采购网“下载中心”-““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下载相关操作手册、操作视频等,查阅后进行自助注册。2.3控件、客户端下载供应商登录常州市政府采购网“下载中心”-“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CA及签章控件驱动”下载相关控件和客户端。2.4获取电子磋商文件供应商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苏采云”获取电子磋商文件。未在规定期限内通过“苏采云”获取磋商文件的响应无效。2.5编制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应使用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客户端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进行线上响应,供应商电子响应文件需要加密并加盖电子签章,如无法按照要求在电子响应文件中加盖电子签章和加密,请及时通过技术支持服务热线联系技术人员。2.6提交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应于响应截止时间前在“苏采云”提交电子响应文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过程中请保持与互联网的连接畅通。2.7电子开标供应商使用CA认证证书登录“苏采云”进行电子化不见面开标。2.8注意事项供应商在开标前应当使用“验证CA”功能验证本地计算机的控件环境是否正常,并且在开标、评审过程中不可随意更换计算机,必须使用验证成功的计算机进行操作,否则造成相应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关于常州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根据《常州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常州市中心支行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常财购〔2021〕1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我市实行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将信用作为政策工具引入政府采购领域,金融机构根据政府采购项目成交(成交)通知书或成交(成交)合同,为成交(成交)中小企业供应商提供相应额度贷款的融资模式。申请条件及操作流程等事项详见该文件相关内容或者常州市政府采购网--政采融资平台栏目。

八、对本项目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溧阳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地址:溧阳市溧城街道罗庄路16号联系方式:王先生0519-8718226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江苏立诚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溧阳市古县街道奥体大道3001号贝桥嘉苑36幢101室2层-2联系方式:0519-87925608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丁女士电话:0519-87925608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资料表本表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均以本资料表为准。供应商须知条款号条目内容2.2项目属性项目属性:工程2.3科研仪器设备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项目:否3.1现场考察不组织磋商前答疑会不召开4.2.5标的所属行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10.2报价报价的特殊规定:有,报下浮率(即优惠率)11.1磋商保证金免收12.1响应有效期自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60日历天。23.5分包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不允许24.1.1询问询问送达形式:书面形式。24.3联系方式接收询问和质疑的联系方式联系部门:江苏立诚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519-87925608;通讯地址:溧阳市古县街道奥体大道3001号贝桥嘉苑36幢101室2层-2。25代理费收费对象:成交供应商收费标准:招标代理费及造价咨询费18000元;缴纳时间: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注:依据代理合同约定,成交报价中已包含上述费用,由供应商在投标时自行测算并计入投标报价。条款号条目内容2.2项目属性项目属性:工程2.3科研仪器设备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项目:否3.1现场考察不组织磋商前答疑会不召开4.2.5标的所属行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10.2报价报价的特殊规定:有,报下浮率(即优惠率)11.1磋商保证金免收12.1响应有效期自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60日历天。23.5分包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不允许24.1.1询问询问送达形式:书面形式。24.3联系方式接收询问和质疑的联系方式联系部门:江苏立诚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519-87925608;通讯地址:溧阳市古县街道奥体大道3001号贝桥嘉苑36幢101室2层-2。25代理费收费对象:成交供应商收费标准:招标代理费及造价咨询费18000元;缴纳时间: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注:依据代理合同约定,成交报价中已包含上述费用,由供应商在投标时自行测算并计入投标报价。一说明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联合体11.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见第一章《磋商邀请》。12.2供应商(也称“申请人”):指向采购人提供工程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13.3联合体:指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2资金来源、项目属性、科研仪器设备采购21.1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和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政性资金。22.2项目属性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23.3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3现场考察、磋商前答疑会31.1若《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了组织现场考察、召开磋商前答疑会,则供应商应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32.2由于未参加现场考察或磋商前答疑会而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影响响应文件编制、报价准确性、综合因素响应不全面等问题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不利评审后果。4政府采购政策(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41.1进口产品本项目不适用。42.2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42.21.1.1中小企业定义: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关于中小企业的相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供应商提供的工程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42.22.2.2监狱企业定义: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42.23.3.3残疾人福利单位定义: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