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JSZC-320722-ZHHB-T2026-0005

二、项目名称:东海县平明镇房关线(Y004)提档升级工程

三、中标(成交)信息序号供应商名称社会信用代码供应商地址评审报价中标/成交金额1江苏千之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91321391MA1W6NF84E淮安市淮安区苏嘴镇工业集中区二区16号1733880.87元1733880.87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工程类 名称:东海县平明镇房关线(Y004)提档升级工程施工范围:东海县平明镇房关线(Y004)提档升级工程所有施工内容。施工工期:60日历天项目经理:刘健执业证书信息:苏232161715018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缪新春、王善挽、张成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苏招协〔2022〕2号文工程类标准的80%收取,清单编制费(最高限价)按苏建价协〔2022〕7号文标准的80%收取;费用为31357.52元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单位名称:东海县平明镇人民政府(机关)单位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东海县平明镇驻地联系人:包荣雷联系电话:1381560120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单位名称:中海华咨询有限公司单位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路139号人民家园a幢3单元9楼联系人:葛工联系电话:18261308150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葛工电话:18261308150

十、附件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采购包1(江苏千之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企业报价折扣证明》.pdfJSZC-320722-ZHHB-T2026-0005采购文件.doc

九、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东海县平明镇人民政府(单位名称)的东海县平明镇房关线(Y004)提档升级工程(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东海县平明镇房关线(Y004)提档升级工程(标的名称),属于建筑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企业为江苏千之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35人,营业收入为365万元,资产总额为455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江苏千之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日期:2026年10月29日填报说明: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请供应商如实填写,所填内容将作为评审的依据。如填写不完整,将不享受扶持政策。3、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随成交结果公开。连云港市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文件项目名称:东海县平明镇房关线(Y004)提档升级工程(三次)项目编号:JSZC-320722-ZHHB-T2026-0005采购人:东海县平明镇人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中海华咨询有限公司2026年10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谈判采购告...........................第二章谈判须知第三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第四章采购需求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第六章谈判响应文件格式第一章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项目概况东海县平明镇房关线(Y004)提档升级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6年10月30日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SZC-320722-ZHHB-T2026-0005;项目名称:东海县平明镇房关线(Y004)提档升级工程;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预算金额:240万元最高限价(如有):2375179.28元;报价超出最高限价的作无效响应处理;采购需求:东海县平明镇房关线(Y004)提档升级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对本项目资格要求、采购需求、评审方法与评审标准等部分的询问、质疑请与采购人联系,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建设地点:东海县平明镇;质量标准:合格;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以实际开工日起计算)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按连财购〔2023〕4号文件要求,可以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详见采购文件格式);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按连财购〔2023〕4号文件要求,可以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详见采购文件格式);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资格审查现场查询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具有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情形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采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响应文件格式)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响应文件格式)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在有效期内),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有效期内);(3)本项目要求授权委托人必须为项目负责人,不接受项目负责人以外的人员作为委托人参与谈判过程中各环节的活动。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供应商的员工,提供劳动合同和近三个月(2026年7-9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由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如是退休人员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应提供相关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4)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在建工程是指: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取得验收合格证明期间的工程。验收合格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5)供应商无不良行为、无借牌挂靠行为、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承诺书,供应商、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见供应商承诺书格式)(6)本项目执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连建发[2019]182号文,关于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由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作出书面承诺(格式自拟),若谈判有效期内企业资质核查不合格,将主动放弃中标资格。(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2、地点: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采购文件。3、方式: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谈判文件。4、售价:0元。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1、2026年10月30日上午09点00分(北京时间)。逾时,交易系统将拒绝接受上传响应文件电子文档。注:各供应商请关注开标大厅交流区,在开标结束后,请勿离开开标大厅,待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完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知最后报价填报后,所有的响应供应商须在20分钟内填写并提交最后报价,未在谈判小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最后报价的视为放弃谈判,其响应按无效响应处理。2.线上开标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开标大厅”。3.响应文件的解密:开标当天各供应商及时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采购人将在系统内公布供应商名单,然后通过开标会议区发出响应文件解密的指令,供应商在开标室按规定时间自行实施远程解密,供应商解密限定在开标后30分钟之内完成。因供应商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解密锁发生故障或用错、故意不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响应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供应商撤销其响应文件,系统内响应文件将被退回;因采购人原因或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响应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次谈判采购不收取保证金。2.本谈判文件中斜体且有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由采购人根据实际情况设置,供应商须逐条明确作出满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响应,否则将按无效响应处理。3.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可对采购文件进行修改、补充或变更,其内容作为采购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供应商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本项目有关修改、补充或变更信息,导致响应文件编制或提交失误,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苏财购〔2023〕101号)要求,“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的CA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已更换为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供应商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办理(更换)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办理指南和操作手册见链接: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9312230633ce9.html请供应商按照《操作手册》要求获取采购文件,制作、提交(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参加开启,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参加谈判和提交最后报价。因供应商未按要求操作原因导致电子响应文件被拒绝、造成无效响应的,自行承担一切损失。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单位名称:东海县平明镇人民政府单位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东海县平明镇驻地联系人:包站长联系电话:1381560120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招标代理机构:中海华咨询有限公司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路139号人民家园a幢3单元9楼联系人:葛工电话:182613081503.项目联系方式联系人:葛工联系电话:18261308150第二章谈判须知(参加竞争性谈判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谈判供应商”)

一、总则1、采购方式1.1本次政府谈判活动采取竞争性谈判(以下简称谈判)方式,本谈判文件仅适用于谈判公告中所述项目。2、合格的供应商2.1满足谈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