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JSZC-321200-FW2026-20296

二、合同名称:泰州市社会福利中心蓝天苑三楼东区中央空调维修合同

三、项目编号:JSZC-321200-FW2026-20296

四、项目名称:泰州市社会福利中心蓝天苑三楼东区中央空调维修

五、合同主体采购人(甲方):泰州市社会福利中心联系方式:18168168887供应商(乙方): 泰州市裕特暖通设备有限公司联系方式: 13141986999

六、合同主体信息1.主要标的信息:项目名称:泰州市社会福利中心蓝天苑三楼东区中央空调维修项目编号:JSZC-321200-FW2026-20296比选方式: 直选服务品目: 商务服务/维修和保养服务/空调维修和保养服务项目预算: ¥1750.0项目地点: 泰州市春风路22号采购单位: 泰州市社会福利中心联系人姓名: 泰州市社会福利中心联系电话: 18168168887固定电话: 2.合同金额: 1750.03.履行时间(期限): 2天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10-30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11-02 08:36中央空调维修.pdf空调维修合同甲方:泰州市社会福利中心乙方:泰州市裕特暖通设备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明文规定,在平等、白原、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中央空调维修事宜,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负责维修甲方中央空调维修。扫描全能王创建

二、乙方维修空调内容及费用如下表: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元)合价(元)备注更换传感器及制冷剂台117501750合计1750

三、乙方确保将中央空调维修好交付甲方使用。

四、乙方必须保证中央空调维修后的完好无损,保证维护后的安装固定。

五、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将维修工作转包给第三方,也不得擅自更换不需要更换的空调零部件。

六、维修结束后,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维修费。费用依据乙方维修内容及费用清单核算。

七、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以向管辖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规定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配件质保120天。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盖章):泰州市社会福利中心扫描全能王创建法人(授权)代表人K乙方(盖章):泰州法人(授权)代表人:2026年10月30日扫描全能王创建扫描全能王创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