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 | 其他医疗卫生服务
一、合同编号:11N47100026920268003
二、合同名称:2026年嘉善县天凝镇卫生院医疗辅助服务(第二次)合同
三、项目编号:330421263210100000010-JXYJ2026017(CS)
四、项目名称:2026年嘉善县天凝镇卫生院医疗辅助服务(第二次)
五、合同主体采购人(甲方):嘉善县天凝镇卫生院地址:天凝镇东方路88号联系方式:0573-89101775供应商(乙方):嘉善县安亿物业有限公司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联系方式:13616830736
六、合同主体信息1.主要标的信息:主要标的名称:2026年嘉善县天凝镇卫生院医疗辅助服务(第二次)数量:1.00单价(元):780000.00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2026年嘉善县天凝镇卫生院医疗辅助服务服务要求:符合采购文件要求服务时间:符合采购文件要求服务标准:符合采购文件要求2.合同金额(元):780000.00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6年10月29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6年11月02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附件信息:嘉善县人民政府采购合同.pdf2026年嘉善县天凝镇卫生院医疗辅助服务(第二次).pdf嘉善县人民政府采购合同.pdf2026年嘉善县天凝镇卫生院医疗辅助服务(第二次).pdf嘉善县政府采购合同
一、通用必备条款部分合同编号:政府采购计划(预算)确认书编号:善财采确临[2026]1942号预算金额:80.00万元采购人(以下称甲方):嘉善县天凝镇卫生院供应商(以下称乙方):嘉善县安亿物业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嘉兴市银建工程咨询评估有限公司采购方式:依据根据2026年嘉善县天凝镇卫生院医疗辅助服务项目(确认书号:临[2026]1942号:项目编号:330421263210100000010-JXYJ2026013(CS))公开招标结果采购。第一条合同组成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本合同文本;(2)采购文件与投标文件(或采购响应文件):(3)中标或成交通知书;组成本合同的所有文件必须为书面形式。政府采购合同备案时,须提供以上(1)、(3)两项,如由社会中介机构代理,须提供代理协议,合同如有变更的,须提供变更协议。第二条合同标的与相关属性1、本次采购的是2026年嘉善县天凝镇卫生院医疗辅助服务。2、方是否属于中小微企业:是口否3、本合同项下产品属于(可多选):口环保产品:口节能产品;口进口产品第三条合同价款1、本合同项下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柒拾捌万元整,分项价款见“投标报价明细表”(如有)”。2、本合同总价款含所有税费(包括完成本项目所有工作内容所需的人员、设备、材料、劳务、管理、风险、规费、税金(增值税等)、利润、政策性文件上各项应有费用等一切相关费用。各投标人所填写的投标报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因素而变动,投标人发生差错遗漏的第1页共7页费用均不再调整(除采购文件另有说明外))3、本项目资金来源性质为以下第(5)项(1)一般预算:(2)政府基金:(3)专户核拨的预算外资金:(4)其他财政资金:(5)其他资金。4、本合同付款方式为以下第(3)项(1)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系甲方自行支付,付款程序为(2)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须财政直接支付,付款程序为(3)其他方式单位资金支付。5、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付款进度按采购文件与投标文件(或采购响应文件)规定,未规定时按以下第(2)项支付(1)一次性付款:乙方合同履行达到服务完成(条件)时,一次性付款;(2)分期付款:结算付款必须按照医院集中支付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执行,依据《考核标准》对中标单位进行考核结算,原则上以一个月为结算单位,每个月进行付款一次。(付款前中标单位应按规定向采购人开具正规发票,并承担开票产生的所有税收费)。第四条履约保证金按以下第2项处理1、本项目设置履约保证金。2、本项目不设置履约保证金。第五条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一年服务期满后若中标供应商操作规范、服务优良的,经采购人、县财政部门同意后,可延长采购服务有效期两次,每次续签服务合同一年。第六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除《政府采购法》第49条、第50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终止合同或对合同实质性条款进行变更。确有特殊情况的,须经同级财政部门备案同意。第七条合同的转让与分包1、合同的权利义务依法不得转让,乙方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即:依法可以将合同项下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且乙方应就分包项目向甲方负责,并与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向甲方第2页共7页承担连带责任。2、乙方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甲方可直接向分包供应商支付款项。第八条争议的解决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采取以下第(1)种方式解决争议:(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0(2)向项目所在地仲裁委员申请仲裁。第九条合同备案及其他本合同一式4份,甲乙双方各2份。
二、特殊专用条款部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项目服务事宜,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和诚实守信的原则上,订立本合同。依据本合同,甲方与乙方依法建立民事委托代理关系,乙方因承担甲方服务使用的各类人员,与甲方不存在劳动关系,乙方承担作为用人单位管理职责和义务。
一、项目需求根据工作需要,甲方委托乙方完成以下服务:医助服务:护理辅助服务、医技辅助服务、门诊预约辅助服务、体检中心辅助服务。注:以上提供各项服务的服务人员每日服务时间应控制在8小时内。
二、工作规范和标准1、甲方根据规章制度和管理需要,制订具体规范和标准,该规范和标准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乙方应按照工作规范和时间要求,组织人员保质、保量完成或交付受托工作。2、乙方组织人员在甲方或乙方完成工作,如在甲方完成的,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提供必要的工作场所、工作条件或设备等。
三、费用标准和结算方式1、甲方根据乙方提供辅助服务的岗位、数量和结算标准,定期支付费用。2、费用按月结(结算方式见附件1),乙方每月15日前核算上月各项费用,甲方于每月25日前向乙方一次性支付上月的服务费用;乙方在请款时,同时应向甲方提供符合要求的正式税务发票。第3页共7页3、本合同采用单价据实结算模式。不同岗位执行对应的服务岗位服务月单价(详见附件X)。该单价为全包价,已包含服装、培训、管理费、税费、风险保障金及工伤/雇主责任险等履行本合同所需的全部费用。除本合同明确约定外,甲方不再另行支付任何其他费用。。4、当月服务费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当月服务费=实际工作量×考核分数。5、因甲方工作需要产生加班的,须事先经甲方书面确认加班时长及工作量。随当期服务费一并据实结算。未经甲方书面确认的加班,甲方不予支付任何费用。6、本合同项下累计结算的服务费总额不得超过中标价总额人民币(大写)[柒拾捌万]元(小写:¥[780000]元)。
四、甲方权利与义务1、甲方根据项目需要,提供必要的工作场所、工作条件或设备。2、甲方根据本合同约定,按照项目的完成情况向乙方结算和支付费用。3、为确保服务质量和安全生产,甲方有权向乙方安排并下达工作任务,并按本合同约定检查、督促和考核乙方相关工作。若乙方工作质量或安全生产不达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予以整改。4、乙方工作人员如有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或存在其他无法达到甲方满意要求的情况,甲方有权建议乙方进行调整、更换。5、甲方应依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将服务期间服务行为纳入本单位安全生产从业人员统一管理并承担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五、乙方权利与义务1、乙方应按时、按质、按量、按要求完成甲方委托的工作,并依本合同的约定或相关法律法规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2、乙方应爱护甲方提供的生产资料和工具,节约使用各种材料和业务单据,并做好外日常的保养、保管工作,不得丢失和损坏。3、乙方应依据劳动法规定保证对乙方工作人员进行合法用工,与服务人员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依法处理与乙方工作人员之间的劳动关系。
六、服务内容的调整与终止1、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随意终止约定服务内容或调整服务执行方式。第4页共7页2、约定服务期限届满,甲方要求乙方不再延续服务的,乙方确认服务终止后,甲方应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支付对应经济补偿金。3、服务执行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对应服务内容或要求乙方调整服务执行方式,且甲乙双方均无需支付经济补偿:3.1服务试执行期内,经核实服务内容不符合甲方约定的服务标准与准入要求的:3.2服务行为严重违反甲方管理规范或规章制度,且依据甲方内部管理制度应当终止服务的:3.3服务执行过程中存在严重失职、营私舞弊行为,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3.4服务试执行期内服务无故中断,或单方擅自终止服务行为的3.5同时承接其他单位服务事项,对完成甲方服务内容造成严重影响,或经甲方提出后拒不改正的:3.6因服务执行相关主体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导致服务无法正常履行的。4、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对应服务内容,但应提前25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4.1因服务执行的客观健康因素导致服务中断,法定医疗期届满后既无法恢复原约定服务内容的执行,也不能胜任甲方另行安排的其他服务事项的:4.2甲方有证据证明服务质量未达约定标准,经优化服务流程或调整服务事项后,仍无法达到服务要求的。5、除本条第3款、第4款约定的情形外,甲方还可依据《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十二条的法定情形终止对应服务内容。6、因甲方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导致服务无法持续履行的,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失由甲方承担,并依法支付相应赔偿(如系乙方单方过错造成,则由乙方承担责任):如乙方因此先行承担付款或赔偿责任的,乙方有权向甲方全额追偿。7、甲方依据本合同约定终止服务内容时,应负责办结服务工作交接事宜。乙方不承担因未交接或交接不当引发的赔偿责任。8、甲方依据本协议约定终止服务内容的,应向乙方出具书面终止通知(明确终止理由、终止时间等内容),并一并提交合法有效的佐证材料。乙方收到书面通知后5日内作出是否认可的书面决定,逾期未作决定的视为同意终止。如产生经济补偿金,由甲乙双方根据事件成因,各自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七、违约责任1、乙方的项目服务达不到约定的甲方标准或要求,乙方应按甲方要求进行整改或根据甲方建议更换工作人员,如再次考核仍无法达到甲方标准或要求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2、因甲方原因延迟支付项目费用的,每延迟一日,向乙方支付应付金额万分之二的违约金,延迟三十日以上(含本数)未支付项目费用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因解除本合同产生的所有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工作人员赔偿费用等)由甲方承担。3、由于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一方不能履行合同,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八、附则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九、合同附件附件1:分项报价表附件第5页共7页章)供应商(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合同签订日期:2026年10月29日附件:岗位工作量护理部辅助岗3医技科辅助岗2门诊预约管理岗1体检中心辅助岗1合计提供服务人员要求月工作量单全年费用单价年度小计价(元/月/(元/年工作工作量)量)中专/大专9500342000342000中专/大专9125219000219000中专/大专9125109500109500中专/大专9226199500109500780000第7页共7页中标通知书嘉善县安亿物业有限公司:你单位参加2026年10月9日嘉兴市银建工程咨询评估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嘉善县天凝镇卫生院医疗辅助服务(第二次)竞争性磋商所投的标,开标后,经评标委员会综合评定,贵公司已中标,中标价为7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