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名称:长春市南关区第二幼儿园

二、供应商名称:吉林省嘉腾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长春市南关区第二幼儿园服务市场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131101000031071589

五、合同编号:11N08181855920264001

六、合同内容: 序号标项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元)总价(元)1物业管理服务详见附件平方米1.0025102510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长春市南关区第二幼儿园 联系人:冯冰 联系电话:17644018319 传真:/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太平街3号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附件信息:合同-南关区第二幼儿园.pdf消防改造工程施工合同甲方(建设单位):南关区第二幼儿园乙方(施工单位):吉林省嘉腾消防工程有限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相关工程建设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就南关区第二幼儿园消防改造工程施工事宜,订立本合同,共同遵照执行。第一条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南关区第二幼儿园消防改造工程2.工程地点:南关区太平街3号3工程内容:按照《南关区第二幼儿园消防改造报价单》内容施工,包含:手报(不带电话)8套、二线声光8套、RVS2*1.5双绞线50米、2#铝桥架16米、电管20米,含厂家联动调试,含材料供应、安装、布线、调试、现场清理等全部工作。报价合计总价:人民币2510元(大写:贰仟伍佰壹拾元整)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含设备材料、运输、安装、调试、人工)第二条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1.本工程合同总价:¥251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仟伍佰壹拾元整)。2.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总价款。3付款方式:口银行转账口现金第三条工期总工期:1天。因甲方原因、不可抗力导致停工,工期顺延;乙方自身原因延误工期,由乙方承担责任。第四条双方责任(一)甲方责任1.开工前清理现场,提供施工所需作业场地,协调园内现场事宜,保障乙方正常施工。2.组织工程完工后的验收工作,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工程款。3提供现场电源等必要施工条件。(二)乙方责任1.乙方负责本项目全部设备材料采购,材料规格型号必须符合报价单约定,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消防产品标准。2.严格按照消防规范、施工工艺进行安装施工,完成系统联动调试,保证系统功能正常。3.施工期间遵守幼儿园管理规定,做好安全防护,承担施工期间现场安全责任;施工造成人员伤害、财产损坏,全部由乙方负责。4.工程完工后清理施工现场垃圾,保持场地整洁。第五条工程验收1.工程完工,乙方完成联动调试后,通知甲方进行现场竣工验收。2.验收标准:系统通电正常,手报、声光报警等设备功能完好,符合报价单约定及消防产品使用功能要求。3验收不合格,乙方需在约定时间内免费整改直至验收合格,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第六条质量与质保1.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消防施工及产品相关规范标准。2.质保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因乙方施工、设备本身质量故障,乙方免费上门维修、更换配件;人为损坏、外力破坏不在免费质保范围。第七条违约责任1.甲方逾期付款,每逾期一日,按应付未付款的万分之三向乙方支付违约金。2.乙方逾期完工,每逾期一日,按合同总价万分之三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因质量问题乙方负责整改,无法整改达标,甲方有权解除合同。3.任何一方单方面无故解除合同,需赔偿对方实际损失。第八条其他约定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之日生效。2.其他补充事项:甲方(盖章):南关区第二幼儿园代表人签字:日期:年月日乙方(盖章):代表人签字: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