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11NMB1H129492026201
二、合同名称:设备更新采购项目(四平市产品质量检验院食品、工业产品检验检测设备采购项目、四平市食品药品检验所药品检验检测设备采购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采购计划-[2026]-00146号-JHJT-2026028
四、项目名称:设备更新采购项目(四平市产品质量检验院食品、工业产品检验检测设备采购项目、四平市食品药品检验所药品检验检测设备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四平市产品质量检验院 地 址:吉林省四平市铁西区兴红路1588号 联系方式:13689736635 供应商(乙方):长春智典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康平街12号二单元303 联系方式:18844583629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设备更新采购项目(四平市食品药品检验所药品检验检测设备采购项目)(二标段) 数量:1.00 单价(元):24345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四平市食品药品检验所药品检验检测设备采购,详见配置及参数一览表 2.合同金额(元):24345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采购人指定地点。,60天。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6年10月30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6年10月31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附件信息:二标段合同.pdf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项目名称:设备更新采购项目(四平市食品药品检验所药品检验检测设备采购项目)(二标段)合同编号:JHJT-2026028-01甲方:四平市食品药品检验所乙方:长春智典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时间:206年10月30园1第一节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甲方(全称):四平市食品药品检验所乙方(全称):长春智典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本采购项目的招标/谈判文件等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1.项目信息(1)采购项目名称:设备更新采购项目(四平市食品药品检验所药品检验检测设备采购项且)(二标段)采购项目编号:采购计划-[2026]-00146号-JHJT-2026028(2)(2)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2026]-00146号-JHJT-2026028(2)(3)项目内容:序号设备名称品牌型号数量(台)单价(元)合计(元)1离心机赛默飞STIRPlus11356001356002高效液相色谱仪(3个检测器)安捷伦1260InfinityI16346006346003高效液相色谱仪(2个检测器)安捷伦1260InfinityI15596005596004高效液相色谱仪(2个检测器)沃特世ArcHPLC15435005435005超声波清洗机新芝SLB-10DL118600186006旋转蒸发仪莱伯泰科EV400158400584007电子天平艾斯玛特ISI22-220EM135000350008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珀金埃尔默Lambda365+11500001500009超纯水机赛默飞Smart2PurePROUV/UF16114460014460010马弗炉雅玛拓F0611c1360003600011生化培养箱博旅CT-260i1336003360012真空干燥箱博讯GZ30-50X1290002900013高压灭菌器新华医疗L100-EP22800056000人民币(大写):贰佰肆拾叁万肆仟伍佰元整小写:2,434,500.00(4)政府采购组织形式:口政府集中采购口部门集中采购回分散采购(5)政府采购方式:回公开招标口邀请招标口竞争性谈判口竞争性磋商口询2价口单一来源口框架协议口其他:(6)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中小企业:回是口否本合同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合同(中小企业预留合同):口是回否若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否给予小微企业评审优惠:口是回否回否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口是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监狱企业:口是回否(7)合同是否分包:口是回否(8)中标(成交)供应商是否为外商投资企业:口是回否(9)是否涉及进口产品:口是,《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底级品目名称:金额:国别:品牌:规格型号:回否(10)是否涉及节能产品:口是,《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口强制采购口优先采购否是否涉及环境标志产品:口是,《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口强制采购口优先采购回否是否涉及绿色产品:口是,绿色产品政府采购相关政策确定的底级品目名称:口强制采购口优先采购回否(11)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是否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明确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口是口否回不涉及2.合同金额(1)合同金额小写:2,434,500.00元3大写:贰佰肆拾叁万肆仟伍佰元整(2)合同定价方式(采用组合定价方式的,可以勾选多项):回固定总价口固定单价回固定费率口成本补偿口绩效激励口其他(3)付款方式(按项目实际勾选填写):1.设备安装调试完毕,甲方支付2026年度资金181.98万元。其中超长期国债资金139万元、地方配套设备购置资金42.98万元元。2.2027年度计划支付资金合计61.47万元,其中超长期国债资金47万元、地方配套设备购置资金14.47万元。3.合同履行(1)起始日期:2026年10月30日,完成日期:2026年11月30日。(2)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门对门送货上楼。(3)履约担保: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口是否(4)分期履行要求:(5)风险处置措施和替代方案:/4合同验收(1)验收组织方式:回自行组织口委托第三方组织验收主体:四平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参加验收:口是回否是否邀请专家参加验收:口是回否是否邀请服务对象参加验收:口是回否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口是否是否进行抽查检测:口是,抽查比例:回否是否存在破坏性检测:口是,(应明确对被破坏的检测产品的处理方式)回否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1(2)履约验收时间:仪器到达用户所在地后,在接到用户通知后一周内进行安装调试,直至通过验收。(3)履约验收方式:一次性验收4口分期分项验收:(应明确分期/分项验收的工作安排)(4)履约验收程序:(5)履约验收的内容:(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和商务要求的履约情况,特别是落实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支持绿色发展和乡村振兴等政策情况)(6)履约验收标准:国家或行业标准(7)是否以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作为参考:口是回否(8)履约验收其他事项:(产权过户登记等)5.组成合同的文件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2)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3)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4)中标(成交)通知书(5)投标技术参数6.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7.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订立时间:2026年10月30日合同订立地点:吉林省四平市5甲方(采购人)乙方(供应商)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四平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长春智典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列源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拥有者性别住所铁西区南湖大路357号住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康平街12号联系人刘嘉乐联系人管玉兵联系电话13689736635联系电话13904309736通信地址铁西区南湖大路357号通信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康平街12号邮政编码136000邮政编码130021电子邮箱1263536198@qq.com电子邮箱406951865@qq.com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220000412704303K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104099819760X开户名称吉林银行长春康平街支行开户银行0109011000001701银行账号3132410105026第二节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1.定义1.1合同当事人(1)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通过政府采购方式向供应商购买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2)供应商(以下称乙方)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且中标(成交),向采购人提供合同约定的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3)其他合同主体是指除采购人和供应商以外,依法参与合同缔结或履行,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合同当事人。1.2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合同”系指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达成一致的任何协议,包括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中标(成交)通知书,投标(响应)文件,采购文件,有关技术文件和图纸,以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2)“合同价款”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3)“货物”系指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他技术资料和材料等。(4)“相关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应提供的与货物有关的技术、管理和其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管理和质量保证、运输、保险、检验、现场准备、安装、集成、调试、培训、维修、废弃处置、技术支持等以及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他义务。(5)“分包”系指中标(成交)供应商按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的规定,根据分包意向协议,将中标(成交)项目中的部分履约内容,分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履行合同的行为。(6)“联合体”系指由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组成,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主体。联合体各方应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前向甲方提交联合协议,且明确牵头人及各成员单位的工作分工、权利、义务、责任,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甲方签订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具体要求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7)其他术语解释,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合同标的及金额2.1合同标的及金额应与中标(成交)结果一致。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3.1乙方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地点,按照约定方式履行合同。4.甲方的权利和义务4.1签署合同后,甲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甲方有权对乙7方的履约行为进行检查,并及时确认乙方提交的事项。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完成相关项目实施工作。4.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时提交各阶段有关安排计划,并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货物数量、规格、质量等内容。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工作并要求乙方更换不符合要求的货物。4.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缺陷部分予以修复,并按合同约定享有货物保修及其他合同约定的权利。4.4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对交付的货物进行验收,未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乙方履约提出任何异议或者向乙方作出任何说明的,视为验收通过。4.5甲方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不得以内部人员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等为由,拒绝或迟延支付。4.6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5.乙方的权利和义务5.1签署合同后,乙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5.2乙方应按照合同要求履约,充分合理安排,确保提供的货物及相关服务符合合同有关要求。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配合甲方的履约检查及验收,并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所有协调工作。5.3乙方有权根据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合同价款。5.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6.合同履行6.1甲乙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