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上虞区水务物资贸易有限公司2025-2026年度及零星工程用螺旋钢管采购项目(第二次)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11N67616458220257205
二、合同名称:绍兴市上虞区水务物资贸易有限公司2025-2026年度及零星工程用螺旋钢管采购项目(第二次)合同
三、项目编号:ZW202564X
四、项目名称:绍兴市上虞区水务物资贸易有限公司2025-2026年度及零星工程用螺旋钢管采购项目(第二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绍兴市上虞区水务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地 址:上虞 联系方式:0575-81280912 供应商(乙方):浙江金洲管道工业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区府南路288号 联系方式:0572-2350861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绍兴市上虞区水务物资贸易有限公司2025-2026年度及零星工程用螺旋钢管采购项目(第二次) 数量:1.00 单价(元):777826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品牌:详见投标文件规格型号:详见投标文件 2.合同金额(元):777826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买方指定地点,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2025.12.29-2026.12.28)内随时供货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12月29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6年10月30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绍兴市上虞区水务物资贸易有限公司2025-2026年度及零星工程用螺旋钢管采购项目(第二次).pdf2绍兴市上虞区水务物资贸易有限公司2025-2026年度及零星工程用螺旋钢管采购项目采购合同招标编号:ZW202564X采购单位:绍兴市上虞区水务物资贸易有限公司供应商:浙江金洲管道工业有限公司118采购合同主要条款合同编号:(2025)第号签订日期:2025年月日买方:绍兴市上虞区水务物资贸易有限公司卖方:浙江金洲管道工业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招标文件、卖方的投标文件的规定,经公开招标,由绍兴市上虞区水务物资贸易有限公司与卖方签订本合同。
一、产品名称、型号、数量、金额、总价序号设备名称技术规格单位数量单价总价备注1螺旋钢管金洲牌219×6吨1504025.00603750.00含13%增值税2螺旋钢管金洲牌219×8吨1003917.00391700.003螺旋钢管金洲牌325×6吨1003998.00399800.004螺旋钢管金洲牌325×8吨1503917.00587550.005螺旋钢管金洲牌325×10吨1003906.00390600.006螺旋钢管金洲牌426×8吨1503918.00587700.007螺旋钢管金洲牌426×10吨1503899.00584850.008螺旋钢管金洲牌426×12吨1003891.00389100.009螺旋钢管金洲牌529×8吨503832.00191600.0010螺旋钢管金洲牌529×10吨603799.00227940.0011螺旋钢管金洲牌630×8吨503849.00192450.0012螺旋钢管金洲牌630×10吨1203812.00457440.0013螺旋钢管金洲牌630×12吨603788.00227280.0014螺旋钢管金洲牌820×10吨703840.00268800.0015螺旋钢管金洲牌820×12吨703811.00266770.0016螺旋钢管金洲牌820×14吨503790.00189500.0017螺旋钢管金洲牌1020×12吨1003836.00383600.0018螺旋钢管金洲牌1020×14吨503812.00190600.0019螺旋钢管金洲牌1020×16吨203839.0076780.0020螺旋钢管金洲牌1220×12吨1003841.00384100.0021螺旋钢管金洲牌1220×14吨503816.00190800.0022螺旋钢管金洲牌1220×16吨303864.00115920.0023螺旋钢管金洲牌1420×12吨303859.00115770.0024螺旋钢管金洲牌1420×14吨503831.00191550.0025螺旋钢管金洲牌1420×16吨303877.00116310.0026内外环氧粉末防腐金洲牌325-820m²500112.0056000.00合计大写:柒佰柒拾柒万捌仟贰佰陆拾元(小写:7778260.00元)218注:1、本项目总价主要包括但不限于货物的设计、制造、供货、发货、运送到指定现场、卸货、指导安装、保险、税费和产品在本文规定的质保期内的维修保养的费用和招标代理服务费,以及其它一切不可预见和实际所需的一切其他费用等。如有漏报,视同已包含在其报价中。2、上表数量仅供参考,按实结算。3、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按米价开具。换算公式:米价=(直径-壁厚)*壁厚*0.02466*吨价/1000
二、产品的质量、技术标准合同产品的质量、技术标准应当符合该商品的国家标准1、钢管SY/T5037-2023,钢管材质Q235B。2、钢管防腐设计、制造、检验、执行的主要标准:(1)CJ/T120-2016《给水涂塑复合钢管》(2)GB/T39636-2020《钢质管道溶解环氧粉末外涂层技术规范》且应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技术标准和要求》。
三、知识产权卖方对一切可能的侵权指控负责。
四、产品包装、运输、装卸和保险1、为了保证产品在长途运输和装卸过程中的安全,产品包装应符合国家或专业(部)标准规定。由于包装不善导致产品锈蚀、失缺或损坏,由卖方承担一切责任。2、每一包装箱内必须附有装箱清单。3、货物在装运前由卖方投保,一旦货物在装车、运输过程中发生损坏或短缺,由卖方负责索赔。3184、卖方保证在确认货物因装车、运输中发生损坏或短缺后,尽快给予调换、修复和补齐缺件,不管其造成的原因如何,也不能以办理索赔为由而拖延。5、卖方在产品发运前1天将准备发运的产品名称、规格、数量、包装箱件数、每件包装箱的尺码、毛重及对货物贮存的特殊要求以传真的形式通知买方,以便接货。6、卖方在货物运至买方指定地点后,由卖方负责卸货。
五、合同交货期、交货方式、地点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2025年12月29日至2026年12月28日止)内随时供货;按单个订单分批发货,买方以电话或订单方式通知卖方,卖方在每次收到买方请购订单后常规货物必须在5天内货到指定现场,非常规货物必须在15天内货到指定现场【必须满足施工进度要求,数量一根起送】。未在规定期限内交货的,每延误一天支付违约金3000元。本项目合同期内,卖方逾期到货累计发生三次,买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在合同执行中,如已到合同约定终止时间或未到合同约定终止时间但已到合同中标总金额,视为提前完成合同履行义务,买方有权终止合同另行组织招标。
六、质量保证和质量保证期1、卖方保证所提供的产品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2、卖方保证采用先进的技术、优质的材料和零部件、一流的工艺、严格的质量管理为买方提供技术先进、质量上乘、外表美观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性能要求的产品。3、卖方应对外购或外协的零部件的质量和技术性能负全部责任。4、卖方保证所提供的产品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维护保养的情况下,具有使买方满意的使用性能和使用寿命。5、卖方到货检验合格之日起12个月的质保期。质保期内因产品自身质量问题发生故障,卖方应负责及时修复、妥善处理或更换产品,发生的费用由卖方负责。无论在质保期内还是质保期满后,卖方负责对其实施的项目提供现场服务。要求卖方人在接到采购人的电话后2个小时内响应,并最迟在48小时内到达现场,并最迟在第二个工作日内排除故障,二个工作日内不能修复的,必须采取临时调换等措施,以保证采购人的正常使用。
七、开票及付款方式1、合同签订前,中标单位须交纳合同总价1%(即77782.6元)的履约保证金,合同4/8期满后后无息退还。2、付款方式:本合同的总价为人民币含税不变价(税指增值税等一切税种),货物运至采购人指定仓库或者施工现场,货物到现场后,支付到货部分货款总额的95%,同时卖方提供13%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按米价开具发票),剩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后支付(不计息)。3、对于按要求送到买方指定地点货物,卖方必须于货物送到现场签收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开具相应货物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若卖方未在规定要求时间内开具,买方有权选择要求卖方重新开具相应货物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本合同除发生下列情况可按投标报价书中的价格调整合同以外,其它一律不得调整:1、工程建筑设计作较大的修改;2、因业主实际需要调整原设计方案。3、单价结算要求:管材的中标单价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其中所含的板材的结算价格按板材市场价的一定的涨跌幅度进行调整,涨跌幅度在±5%以上的予以调价,涨跌幅度在±5%(含±5%)以内的不予以调价。调价公式如下:当涨跌幅度≤±5%时,即(报单的板材价格一开标当日)÷开标当日≤±5%,钢管的结算价格=钢管的中标单价+0当涨跌幅度>±5%时,即(报单日的板材价格-开标当日的板材价格)÷开标当日的板材价格>±5%,钢管的结算价格=钢管的中标单价±【报单日的板材价格-开标当日的板材价格*(1±0.05)】注:①板材价格:西本新干线杭州的板材价格(热轧板卷:规格型号11.5*1500*C,牌号Q235B/SS400)。②报单日的板材价格:即业主书面发货通知书工作日的价格;遇节假日订单按前一个工作日结算;③开标当日:即2025年12月17日。④业主的书面供货通知书,供货单位应当天回复确认,若不确认视为默认。中标单价的组成中,除板材价格按上述公式调整外,其他所有组成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加工费、防腐材料费、包装费、运输费、检验试验费等)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因实际供货期的调整、实际供货量的调整等因素而调整。5/8
八、产品检验和技术服务1、货到施工现场前(或开始生产前),卖方提前5天以书面的形式通知买方。对于卖方供应的产品,买方将按照本招标文件中的螺旋钢管技术标准及要求对每一根钢管进行质量检验:DN400(含)以上规格每一根钢管必须由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100%比例超声波探伤检测;5%比例进行射线探伤检测;DN400以下规格进行抽检1200米(年度累计)进行超声波探伤检测:抽检240米(年度累计)进行射线探伤检测;若作顶管使用则全部数量100%进行射线探伤检测;年度随机抽检两次对所供钢管进行重量检测;所产生的检测费用由卖方负担。若检测不合格,卖方须立即更换货物,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费用。买方认为如有必要在货物制造过程中派人到生产厂进行监制,或在产品发货前派人赴生产厂进行预验收,卖方应予以积极配合并对监制或预验收工作提供方便2、产品到达现场后,卖方派人到现场与买方一起按供货范围清单验收,并由卖方人员将产品合格证、说明书等所有资料交至买方指定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