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南湖慢行系统工程房屋完损性鉴定技术服务采购项目名称: 环南湖慢行系统工程房屋完损性鉴定技术服务 采购项目编码: 4401116618382302608210954 项目业主: 广州市白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服务机构: 广东君雄检测鉴定有限公司 合同名称: 环南湖慢行系统工程房屋完损性鉴定技术服务 合同编号: 4401116618382302608210954 合同总金额: ¥17,614.30元 合同签订时间: 2026年09月15日 履约人员: 合同服务期限: 2026年09月15日至2026年10月30日 服务内容: 对本项目提供施工周边房屋完损性鉴定技术服务。 合同附件环南湖慢行系统施工前周边房鉴定合同.pdf 广州市白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2026-10-29 合同编号:云建2026]-南湖房鉴技术服务合同项目名称:环南湖慢行系统工程施工前周边房屋完损性鉴定委托单位:广州市白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甲方)承接单位:广东君雄检测鉴定有限公司(乙方)签订地点: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签订日期:2026年9月15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乙方对甲方委托项目提供安全鉴定技术服务,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此合同中的“口”是代表选项,“口”内填写有“”的即是此合同选项,“口”内填写有“×”的即是此合同非选项,特此说明。)一,服务内容、方式和要求:1.现场查勘,鉴定工作应符合相关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的要求。2.根据现场检测结果和设计图纸进行综合分析,对房屋完损性进行评级。3.本合同仅涉及项目施工前周边房屋的1次完损性鉴定,若施工过程中需增加房屋完损性鉴定次数,应另行约定;4、若房屋因过度损伤而产生较大安全性问题,应对房屋进行安全性鉴定;若房屋在完损性评定中评级为危房,应进行危险房屋鉴定。房屋安全性鉴定和危险房屋鉴定内容不在本合同服务范围内,应另行约定;5.检测依据5.1按国家、地方及行业主管部门现行有效的规范、标准、规程和文件进行验收。5.2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要求。6.按规范要求编写房屋完损性鉴定报告。7.提供书面的房屋完损性鉴定报告一式肆份。二.双方责任1.甲方责任1.1甲方负责在乙方进场前提供鉴定需要的相关资料和信息,对提供资料的可靠性、准确性及完整性负责、否则因此导致报告信息错误或影响鉴定结果的,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1.2甲方按乙方的鉴定现场配合条件要求提供配合。1.3甲方协调乙方与现场各方的工作关系,为鉴定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1.4甲方如需要乙方填写甲方的内部结算、请款表格,应在请款或结算前向乙方提供相应表格。1.5甲方指定项目负责人(姓名车竞手机号13631493789)对乙方的现场检测作旁站式监督:退场前在“鉴定技术服务工作量明细确认表”上签字或盖章确认完成工作量。1.6甲方在收到乙方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事宜的相关文件资料后,在10个工作日第1页共1页内作出书面答复和确认。1.7甲方对鉴定报告有异议的,应在领取报告之日起2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1.8甲方按合同要求按时支付鉴定费用。2.乙方责任2.1乙方以合同双方约定的鉴定方法及依据实施鉴定,判断被鉴定对象对特定或通用要求的符合性,并提供鉴定结果报告。2.2乙方提出具体的鉴定现场配合条件要求。2.3乙方保证鉴定具备鉴定资格,保证持有的鉴定资质满足地方管理要求。2.4乙方保证鉴定的公正性、准确性、及时性,保证鉴定工作及鉴定报告符合合同约定的规范要求。2.5乙方负责提供用于实施鉴定所需的仪器设备和仪器设备的进退场及有关费用的承担(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费用中)。保证仪器设备在计量检定有效周期内。2.6乙方提供的鉴定报告盖有“广东君雄检测鉴定有限公司房屋安全鉴定专用章”。盖章后的报告具有法律效力。2.7乙方在鉴定现场应采取安全措施,由于乙方自身安全措施不到位或管理不力等造成的安全事故责任和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三.项目地点、履行期限和报告交付时间、方式1.项目地点:广州市白云区2.进场时间由甲方暂定并提前2~3天通知乙方,根据双方准备工作落实情况再行协商确定。初步约定进场时间为2026年9月15日,若有更改需提前2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3.在现场条件满足要求的前提下,甲方已提供完整的项目技术资料且乙方进场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完成鉴定后15个工作日出具正式鉴定报告。4.因雷雨、台风、道路阻隔等不可抗力或其它外部因素影响、或现场不具备检测条件、或甲方未提供完整准确有效的项目技术资料等,乙方进场日期或出具正式鉴定结果报告日期顺延。5.报告的交付时间及方式:口甲方在乙方出具正式鉴定结果报告后15个工作日内指派项目负责人或持有甲方书面授权的受委托人到乙方的住所地(广州市天河区新塘大街4号2栋2007房)领取报告,甲方逾期未签收鉴定报告清单总表,视为乙方已向甲方交付鉴定报告。其它:乙方应在出具正式鉴定报告之日按甲方要求的方式交付鉴定报告。四.验收标准第2页共1页1.按国家、地方及行业主管部门现行有效的规范、标准、规程和文件进行验收。2.其它:无五.检测费用及支付方式1.甲方应付鉴定费用(鉴定面积以实际面积为准)价税合计为:3202.6m×5元/m+1601.30(暂列金额)=17614.3元(人民币大写:壹万柒仟陆佰壹拾肆元叁角),具体清单如下表所示:编号工程名称单位面积单价(元)合价(元)1同和路1601号m²680.55.003402.502同和路1603号m²848.55.004,242.503同和路1605号m779.25.003896.004同和路1611号m²200.05.001000.005同和路983-3内学校玻璃房m110.45.00552.006围墙m²584.05.002920.007暂列金额1601.308合计:17614.302.鉴定费结算2.1结算方式=鉴定单价(5元/m)×实际鉴定面积。实际面积按现场鉴定为准,鉴定项目服务费用按现场实际发生量进行结算,且结算价不超合同价。2.2合同金额:暂定人民币17614.30(最终价格以结算评审价为准),鉴定单价5元/m,鉴定单价指施工前鉴定单次或者施工后鉴定单次的价格。鉴定单价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服务过程中所产生的办公费用、车辆及相关设备购置及使用费用、报告编制费、人员工资、社保、保险、福利、管理费、风险费、税费、利润等一切费用以及合同中不可预见费用。3.鉴定费支付方式第3页共1页口一次总付。在甲方收取鉴定报告同时一次付清。口分2期支付:第1期支付合同价的50%,即元(大写人民币:/)时间:口甲方领取“房屋完损性鉴定报告”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口乙方进场前。第2期支付结算款尾数,时间:在甲方领取“施工前完损性鉴定报告”且办理结算手续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鉴于甲方使用的是财政资金,付款遵循特定流程,甲方于合同约定期限内向有关部门提出付款申请,即视为按期付款。付款前,乙方应提供相应金额的有效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付。回其它方式:合同签订后,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房屋完损性鉴定报告》一式肆份,乙方办理结算手续并提供等额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将鉴定款一次性付给乙方。鉴于甲方使用的是财政资金,付款遵循特定流程,甲方于合同约定期限向相关部门提出付款申请,即视为按期付款。4开具发票信息4.1乙方提供的发票类型:口增值税专用发票回增值税普通发票。4.2甲方发票开票信息单位名称:广州市白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纳税人识别号:124401116618382302地址、电话:广州市白云区大金钟路23号四楼、86435218开户行及账号:3602200329100086857六.增减工程量及费用补偿1.在工程量清单以外的鉴定工作为新增工程量。新增工程量的鉴定费计算:工程量按实结算,工程量清单已有的项目套用相应项目的含税综合单价;工程量清单没有的项目,含税综合单价双方另行协商确定。2.甲方无约定或法定事由要求提起终止鉴定或解除合同的,甲方须根据乙方已完成的工作按实际鉴定的工程量进行结算。七.违约责任1.甲方违反合同约定逾期支付鉴定费,每逾期一天,按本合同应付未付检测费的万分之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支付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应付未付检测费的千分之三。2.甲方应当在约定的期限内对乙方已经完成的工作量进行确认,若超过约定的期限三第4页共1页天仍不确认的,视为认可乙方完成的工作量,乙方可据此结算。3.若因甲方未及时提交鉴定所需技术资料或非乙方原因导致乙方无法按时向甲方提交鉴定报告的,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出具检鉴定告后要修改鉴定报告信息(检测数据不能修改)的,甲方需按每本200元支付乙方返工费。因乙方原因出具的鉴定报告不符合合同及相关规范要求的,乙方负责在甲方指定期限内无偿修正(修正期间按逾期履约处理)。4.因乙方原因未按本协议约定的期限完成任一义务的,每逾期一日,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逾期达7天,或履行其他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同时还需在甲方限定期限内进行纠正至符合有关要求,纠正期间仍按逾期履约处理)的,应向甲方加/支付相当于合同价20%的违约金,甲方同时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或要求乙方限期改正(限期改正期间按逾期履约处理)。甲方因约定或法定事由选择解除合同的,未付款项无需支付,乙方还应全额退还已收取甲方支付的费用。本合同项下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补足。八.争议解决方式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分歧,双方应遵循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原则,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按以下第(2)种方式:1.提请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裁定2.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九,其他1.没有一方的书面同意,另一方不得将合同约定的义务、责任和权利予以转让。2.为确保鉴定结果的公正性,任何一方不得干预鉴定结果。3.甲、乙双方的设备、材料、人员等的安全及社会保险分别由各自承担。4.乙方收取的费用已包括乙方应缴的各项税费。5.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相关书面文件的送达方式:一方应当以书面方式将本方的明确要求送达至对方本合同中注明的地址,对方应当在收到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予以书面答复,逾期未答复或无人接收、拒收的,视为同意对方要求。一方本合同中注明的地址发生变更时,应当在7日内书面告知对方,逾期告知或不履行告知义务的,由过错方承担相应责任。6.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如乙方在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前已按甲方要求进场作业的,则合同生效日为乙方进场作业之日;合同自双方权利和义务履行完毕时终止。第5页共1页7.本合同一式捌份,其中正本贰份,副本陆份,甲乙双方各执肆份,具同等法律效力。(以下为签署页,无正文)1第6页共1页委托单位·甲方公司名称(或自然人姓名)广州市白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盖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码)124401116618382302法定代表人(签章)授权代表(签字)住所(通信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大金钟路23号二楼联系人车竞邮政编码联系人电话及传真电话:86435218传真:电子邮箱byjsjg3@by.gov.cn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广州金钟支行账号3602200329100086857承接单位·乙方公司名称广东君雄检测鉴定有限公司(盖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6759448003Q法定代表人(签章)授权代表(签字)住所(通信地址)广州市天河区新塘大街4号2栋2007房联系人尹艳邮政编码510653联系人电话及座机电话:18924175037传真:020-85528957电子邮箱junxiong.ok@163.com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第三支行账号3602028919201182425第7页共1页附件1:中选通知书上中选中介服务机构通知书编号:GZ2609040027广东君雄检测鉴定有限公司:受广州市白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委托,环南湖慢行系统工程房屋完损性鉴定技术服务(采购项目编码:4401116618382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