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上海市保安押运有限公司运钞车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JC-HC20260334
二、项目名称:2026年上海市保安押运有限公司运钞车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第1包:供应商名称:重庆迪马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地址:重庆市南岸区长电路8号中标(成交)金额:11094000.00元第2包:供应商名称:常熟华东汽车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常熟市虞山北路258号中标(成交)金额:8547000.00元
四、 主要标的信息包号供应商名称货物名称货物品牌货物型号货物数量货物单价(元)备注1重庆迪马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详见附件开标一览表详见附件开标一览表详见附件开标一览表详见附件开标一览表详见开标一览表第1包2常熟华东汽车有限公司详见附件开标一览表详见附件开标一览表详见附件开标一览表详见附件开标一览表详见附件开标一览表第2包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王贵宝(组长)、姚颂氢、龚文资、孙鉴、孙力、吴斌、费建民。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收费标准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各包中标服务费金额为:第1包:104470.00元;第2包:87376.00元;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91846.00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第1包成交供应商重庆迪马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评审总得分98.29;第2包成交供应商常熟华东汽车有限公司评审总得分97.59;因第 3 包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响应人不足 3 家,本包作废标处理。供应商可登录电子招投标平台进入“我参与的”页面,在项目列表中“中标详情”处下载中标/未中标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 称:上海市保安押运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普陀区大华一路239弄5号楼309室联系方式:沈华 021-2204290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 地 址:上海市闵行区三达路299号 联系方式:联系代表021-33292999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联系代表电 话:021-33292999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2026年上海市保安押运有限公司运钞车采购项目品目车辆采购单位上海市保安押运有限公司行政区域普陀区公告时间2026年10月29日 16:20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王贵宝(组长)、姚颂氢、龚文资、孙鉴、孙力、吴斌、费建民。总成交金额¥1964.100000 万元(人民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沈华项目联系电话021-22042900采购单位上海市保安押运有限公司采购单位地址上海市普陀区大华一路239弄5号楼309室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沈华 021-22042900代理机构名称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代理机构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三达路299号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联系代表021-33292999附件:附件1常熟华东汽车有限公司开标一览表-202610291532308572.pdf附件2附件、2026年运钞车竞争性磋商文件-202610161002479242-202610291530076467.doc附件3重庆迪马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开标一览表-202610291532208573.pdf竞争性磋商文件EREE公安部话4项目编号:JC-HC20260334项目名称:2026年上海市保安押运有限公司运钞车采购项目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二〇二六年十月目录1采购邀请12响应人须知前附表33响应人须知83.1总则83.2磋商文件93.3响应文件113.4评审步骤和要求133.5签订合同173.6成交服务费183.7询问和质疑193.8保密和披露204评分方法和评审标准214.1评分方法214.2评审标准215采购需求245.1技术要求245.2服务要求355.3底盘主要部件一览表366合同(参考文本)407响应文件格式467.1*承诺函477.2*响应函497.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517.4*响应人应具备的特殊要求517.5*响应产品的资质要求517.6*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517.7*响应人资质声明527.8*纳税证明537.9*社保缴费记录537.10*审计报告537.11*商务条款偏离表547.12体系认证547.13业绩547.14与评审相关的其他商务资料547.15*报价一览表557.16*响应产品技术规范偏离表557.17*响应人服务要求偏离表567.18技术参数证明材料567.19服务要求材料567.20自行编写的技术文件577.21与评审相关的其他技术文件571采购邀请参照关于印发《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4〕214号)要求,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以下简称“警采中心”)就下述采购项目的相关货物和服务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邀请合格响应人密封响应。1.1.1.项目编号:JC-HC202603341.2.2.项目名称:2026年上海市保安押运有限公司运钞车采购项目1.3.3.磋商内容:本次磋商共3包,总预算:2418.16万元,详见下表:包号序号品名数量单位小计(万元)备注11防弹运钞车I43辆1138.64燃油车,二类底盘21防弹运钞车II33辆873.84燃油车,二类底盘31防弹运钞车III11辆405.68纯电动,二类底盘合计(元)24181600.00大写:贰仟肆佰壹拾捌万壹仟陆佰元整本次磋商范围包括:(上述货物)的制造改装、安装调试、质量验收、物流运输、检测上牌、技术培训及售后服务。具体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磋商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详细内容见第5部分“采购需求”)。响应人的响应文件必须满足本次采购的实质目的,完全实现所应有的全部实质性要求。响应人若存在任何理解上无法正确确定之处,均应当按照磋商文件所规定的响应前的澄清等程序提出,否则,可能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响应人自行承担。根据采购人要求,为引入充分竞争机制,并结合产品制造改装周期,确保成交供应商按期供货,第1包与第2包,响应人按得分高低排序取前两名,第一名中第1包,第二名中第2包,兼投不兼中;第3包响应人兼投兼中。1.4.4.履约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以75日为单批次供货周期,按采购人批次及时间要求完成供货1.5.5.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1.6.6.预算金额:2418.16万元1.7.7.最高限价:2418.16万元1.8.8.响应人应具备的特殊要求:*第1、2、3包响应人应为工业和信息化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中的企业。1.9.9.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地点和办法即日起至响应截止时间,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免费下载磋商文件。1.10.10.报名方式响应人须在2026年10月26日17:00前,在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网上报名。1.11.11.接受响应文件时间、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接受响应文件时间:即日起至2026年10月2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2026年10月2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响应截止时间后提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在规定时间内所提交的文件不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也将被拒收。1.12.12.响应文件提交及开启地点、响应文件提交及开启方式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平台进行网上响应,请符合条件的响应人注册、报名,编制完成后加密上传响应文件等相关文件。除上述方式之外,不接受响应人以纸质文件或其他任何方式提交的响应文件。响应文件采用网上“不见面”方式开启。2026年10月27日00时00分到09时00分,响应人须登录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办理签到;2026年10月27日09时00分到09时30分,响响应人须登录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解密响应文件。1.13.13.响应注意事项(1)为保障磋商顺利进行,请务必提前办理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具体办理方法详见《供应商Ukey证书申请操作手册》(https://jcyun-b.pcpe.cn/jcFile/szrz/Ukey证书办理平台操作手册.pdf)。如已持有CA证书,请确认其是否在有效期内;若证书已过期或即将过期,请及时联系上海CA办理更新。请注意:凡2026年1月1日之前办理的CA证书,均需重新办理。请各响应人尽早申请,充分考虑邮寄所需时间,因未及时办理导致无法投报的,后果自负。上海CA客服电话:4008206660(拨通后按6,再按9)。(2)响应人在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报名及上传响应文件等相关文件方法详见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操作手册。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网址:https://gpztb.pcpe.cn/,登录界面下载操作手册。(3)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技术支持联系方式:021-33292983。(4)2026年10月27日9:30应委派响应人代表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7.3)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到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参与线下磋商活动。1.14.14.本项目其余相关信息均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发布。1.15.15.联系方式采购人名称:上海市保安押运有限公司联系人:沈华联系电话:021-22042900地址:上海市普陀区大华一路239弄5号楼309室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项目负责人:联系代表联系电话:021-33292999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三达路299号1.16.16.响应注意事项以上如有变更,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通知,请各响应人关注。2响应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对应须知条款号内容说明与要求采购人名称上海市保安押运有限公司项目预算本项目预算为人民币2418.16万元,分包预算为:第1包预算金额:1138.64万元第2包预算金额:873.84万元第3包预算金额:405.68万元*响应人应有明确报价,超过总预算或分包预算,或者无报价响应的,响应无效。最高限价是,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2418.16万元,分包限价为:第1包最高限价:1138.64万元第2包最高限价:873.84万元第3包最高限价:405.68万元*响应人应有明确报价,超过最高限价或分包最高限价,或者无报价响应的,响应无效。响应人应具备的特殊要求*第1、2、3包响应人应为工业和信息化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中的企业。响应产品的资质要求*第1、2、3包响应产品应为工业和信息化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中的产品。是否允许代理商响应否核心产品第1包:防弹运钞车I第2包:防弹运钞车II第3包:防弹运钞车III不同响应人提供同一品牌产品,或者在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时的处理规则该项目使用综合评分法,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响应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响应的,按一家响应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响应人获得成交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响应人不作为成交候选人。3.1.3是否允许联合体响应否13.1.4响应人应提交的商务文件(一)商务文件1.*响应函;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扫描件,若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响应,则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扫描件);3.*响应人应具备的特殊要求:第1、2、3包响应人为国家《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中的企业(公告页扫描件加盖响应人公章);4.*响应产品的资质要求:第1、2、3包响应产品应为工业和信息化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中的产品(公告页扫描件加盖响应人公章);5.*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扫描件,并加盖响应人公章;6.*响应人资质声明;7.*响应人提供自2026年1月1日起至响应截止之日连续3个月的纳税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响应人公章(如至磋商之日,成立不足三个月的新企业,应出具本企业将依法纳税的声明承诺函并加盖响应人公章);8.*响应人提供自2026年1月1日起至响应截止之日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