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江岸区城市管理执法局本级2026年江岸区景观亮化设施维护、巡查保障服务项目结果公告发布日期:2026-10-29 14:26|发布单位:湖北鼎钧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监管地:江岸区|阅读次数:

一、项目编号 HBDJ-JAFW-26636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420102-2026-02441

三、项目名称 2026年江岸区景观亮化设施维护、巡查保障服务项目

四、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湖北瑞祥安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武汉市东西湖区宏图路8号武汉客厅小型会展中心A栋28层02号房 中标(成交)金额:91(%) 综合评分法:90.00(分) 服务类 名称:2026年江岸区景观亮化设施维护、巡查保障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时间:本项目服务期为 1 年(合同签订之日起 12 个月) 服务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五、评审小组成员 廖绪光(包1组长)、展云(包1)、雷杨(包1)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6-10-28 2、评审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 后湖街石桥村黄浦科技园石桥工业园创立方1栋604室(开标室)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鄂建文〔2023〕35号的规定按成交金额的 1.5%计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单标段招标不足 8000元的按8000元收取, 2、收费金额:1.5(万元)

八、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称:武汉市江岸区城市管理执法局本级 地址:武汉市江岸区后湖二路59号 联系方式:027-824102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鼎钧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 后湖街石桥村黄浦科技园石桥工业园创立方1栋603室 联系方式:027-592194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海杰、付楚生、许勇 电话:027-59219420 相关下载中小企业申明函.pdf采购实施计划.pdf(已压缩)磋商文件-景观亮化.pdf相关合同

五、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证明文件(一)中小企业声明函(如适用)1.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武汉市江岸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单位名称)的2026年江岸区景观亮化设施维护、巡查保障服务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2026年江岸区景观亮化设施维护、巡查保障服务项目(标的名称),属于建筑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湖北瑞祥安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89人,营业收入为5644.1277万元,资产总额为3952.2679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贡。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湖北瑞祥安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日期:2026年10月28日8402026年江岸区景观亮化设施维护、巡查保障服务项目采购需求和采购实施计划项目名称:2026年江岸区景观亮化设施维护、巡查保障服务项目采购单位:武汉市江岸区城市管理执法局编制单位:武汉市江岸区城市管理执法局编制时间:2026年10月目录

一、项目基本情况

二、需求调查情况

三、采购需求

四、采购实施计划(一)采购项目预(概)算、最高限价(二)开展采购活动的时间安排(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情况(四)采购组织形式和委托代理安排(五)采购包划分与合同分包(七)采购方式(八)竞争范围(九)评审规则(十)合同管理安排采购需求和采购实施计划

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名称和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项目名称:2026年江岸区景观亮化设施维护、巡查保障服务项目预算金额:100万元最高限价:100万元2.采购项目的功能或者目标2026年江岸区景观亮化设施维护、巡查保障服务项目3.预算绩效目标2026年江岸区景观亮化设施维护、巡查保障服务项目

二、需求调查情况本项目采购2026年江岸区景观亮化设施维护、巡查保障服务项目且未达到限额,不属于《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必须开展需求调查的项目:“第十一条对于下列采购项目,应当开展需求调查:(一)1000万元以上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3000万元以上的工程采购项目;(二)涉及公共利益、社会关注度较高的采购项目,包括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等;(三)技术复杂、专业性较强的项目,包括需定制开发的信息化建设项目、采购进口产品的项目等;(四)主管预算单位或者采购人认为需要开展需求调查的其他采购项目。”

三、需求调查情况本项目采购标的物为2026年江岸区景观亮化设施维护、巡查保障服务项目,不属于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根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不用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

四、采购需求说明:“★”号标注的内容为实质性要求,必须满足或优于该要求,否则按照无效响应处理。采购清单序号采购标的名称数量单位所属行业要求/备注12026年江岸区景观亮化设施维护、巡查保障服务项目1项建筑业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要求/备注说明核心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一个核心产品(采购清单中作与核心产品“相同〈或同一〉品牌”要求的产品,视为一个核心产品),并以“核心产品”在采购清单要求/备注栏中标注。(不适用)节能产品采购清单要求/备注栏中注明“节能产品”的标的,为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依据财库〔2019〕9号文的规定,应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不适用)进口产品采购清单要求/备注栏中注明“进口产品”的标的。可使用进口产品参加磋商。(不适用)适宜中小企业提供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合同分包不允许合同分包。其他要求:服务期本项目服务期为1年(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一、技术要求1.项目概况:对江岸区内楼宇亮化及景观亮化设施进行维保,包含检修、故障修复,灯具更换,防盗及保养工作等,保障全区楼宇亮化及附属设施安全稳定运行。2.服务内容和要求:(1)供应商负责本服务项目的劳务用工年龄应在18周岁及以上至60周岁及以下,能胜任服务岗位需要,且身体健康,无传染病、职业病及其他影响行为能力的疾病,能胜任安排的各项工作。严禁使用未满16周岁童工。(2)劳务人员的保险费及作业人员的安全责任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3)供应商拟派的项目团队不少于6人。须包含电工、焊接、高空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具有相关部门核发的操作证书。此外须具备充分的人员、设备及技术水平,满足本项目作业需求(4)供应商必须配备安全防护设施,工程现场标识警示应按现行要求到位,作业时做好安全防护措施,以保障现场人员的安全。(5)施工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