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11NMA2D63C1820241
二、合同名称:市政工程专用车电池采购项目(第二次)合同
三、项目编号:浙同采招2023(096)X
四、项目名称:市政工程专用车电池采购项目(第二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绍兴市上虞市政养护有限公司 地 址:绍兴市上虞区 联系方式:82538576 供应商(乙方):温州市东源电动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郭溪街道塘下村温巨东路1899号 联系方式:15868737374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市政工程专用车电池采购项目(第二次) 数量:1.00 单价(元):225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品牌:详见采购文件及投标文件规格型号:详见采购文件及投标文件 2.合同金额(元):225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业主指定地点,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01月20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6年10月29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附件信息:合同(1).pdf合同合同编号:(2024)第号签订日期:2024年月20日甲方:、绍兴市上虞市政养护有限公司乙方:温州市东源电动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的规定,经公开招标,由绍兴市上虞市政养护有限公司与乙方签订本合同。
一、服务内容: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需求执行
二、合同金额本合同金额为(大写):贰拾贰万伍仟元(¥225000元)人民币,。
三、技术资料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有关技术资料。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
四、验收1.本次采购所有设备类产品要求全部部件均为原厂原装。
五、履约保证金乙方交纳人民币2250元(合同价的1%)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
六、转包或分包1.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2.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全部或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七、服务质量保证期1.质量保证期不少于叁年,安全保障伍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
八、合同履行时间、履行方式及履行地点1.供货期限: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完成车辆电池的供货、调试工作并通过验收。2.履行方式:免费送到指定地点。3.履行地点:业主指定地点。
九、款项支付付款方式:货物运至采购人指定区域,货物到场检验合格后,卖方开具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支付到货款的90%,剩余10%作为质量保证金,到货检验合格后质保期满后支付(不计息)
十、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十
一、质量保证及后续服务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向甲方提供服务。2、设备到货后,乙方应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技术培训。3、乙方提供的服务成果在服务质量保证期内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提供后续服务。对达不到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1)重做: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2)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3)解除合同。4、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24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进行解决,三天内维修完成。5、在服务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十
二、违约责任1、中标方逾期供货的,每逾期一天,按合同款项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中标方应严格按照本招标书规定的各项技术标准要求和投标时承诺的其它要求进行供货,若超过三次未按要求供货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中标方向甲方支付实际产生的合同款项10%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中标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3、整个项目逾期两个月未能完成供货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中标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款项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中标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十
三、不可抗力事件处理磷酸铁锂电池(10组)序号项目要求1电芯类型商用车专用A级磷酸铁锂动力电池2电芯标称电压/V3.23系统标称电压/V724系统标称容量/AH★2005系统标称电量/kWh216.96工作电压范围/V▲57.5-83.957最大持续放电电流/A180830S峰值放电电流/A4009最大持续充电电流/A1501010S峰值充电电流/A40011热管理方式自然冷却、低温加热12工作温度/℃放电:-20-55充电:-20-5513防护等级IP6714显示屏全彩大屏幕多功能显示屏15管理系统整车原厂定制匹配智能BMS管理系统集成远程管理功能16智能后台手机端小程序,电脑端管理后台17外形尺寸(MM)按车内情况定制18质保质保3年,5年安全保障19配套快速充电器20含电池包拆卸及安装磷酸铁锂电池(2组)序号项目要求1电芯类型商用车专用水级磷酸铁锂动力电池2电芯标称电压/VA3.23系统标称电压/V≥724系统标称容量/AH★≥1005系统标称电量/kWh7.36工作电压范围/V57.5-83.957最大持续放电电流/A180830S峰值放电电流/A4009最大持续充电电流/A1501010S峰值充电电流/A40011热管理方式自然冷却、低温加热12工作温度/C放电:-20-55充电:-20-5513防护等级≥▲IP6714显示屏全彩大屏幕多功能显示屏15管理系统整车原厂定制匹配智能BMS管理系统集成远程管理功能16智能后台手机端小程序,电脑端管理后台17外形尺寸(MM)按车内情况定制18质保质保3年,安全保障5年19配套快速充电器20含电池包拆卸及安装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十
四、诉讼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
十
五、合同生效及其它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上级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合同法》有关条文执行。4.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份,(用途)。甲方:绍兴市上虞市政养护有限公司乙方:温州市东源电动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地址:地址:温州市瓯海区瓯海大道2081号法定(授权)代表人:打法定(授权)代表人教签字日期:0>41月日G签字日期:2024年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