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 HW2026-003-01
二、合同名称: 广东省珠海市消防救援支队2026年第一次消防装备采购项目一(包4)
三、项目编号: GPCGD26B800HG034F
四、项目名称: 广东省珠海市消防救援支队2026年第一次消防装备采购项目一(包4)
五、合同主体采购人(甲方): 珠海市消防救援支队 地 址: 珠海市香洲区梅华西路2302号联系方式:15874622570供应商(乙方):广州创科救援应急设备有限公司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76号4008房联系方式:13924191965
六、合同主要信息主要标的名称:绳索救援套装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莱普特LAPARD主要标的数量:103主要标的单价:867.96合同金额: 8.94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合同履约期限、地点详见合同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10-24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10-28
九、其他补充事宜:附件: 广东省珠海市消防救援支队2026年第一次消防装备采购项目一(包4).pdf广东省珠海市消防救援支队2026年第一次消防装备采购项目一(包4).pdf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合同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要求由采购人发布的,中国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珠海市消防救援支队装备采购国产及非免税进口消防器材合同书项目名称:广东省珠海市消防救援支队2026年第一次消防装备采购项目一(包4)合同编号:HW2026-003-01签订地点:广东省珠海市二〇二六年十月甲方:珠海市消防救援支队乙方:广州创科救援应急设备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珠海市消防救援支队的招标编号为【GPCGD26B800HG034F】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的要求,甲方向乙方订购如下货物及相关服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如下条款:1.合同货物清单序号货物名称品牌名称规格型号产地单位数量单价(元)小计(元)使用单位1电动凿岩机新盾OD-ZYJ-60上海台240008000珠海市消防救援支队2哈里根撬棍枭云HLG-1200XY上海套2120024003电动小型手电钻华锐佳HRJ255杭州套350015004绳索专用手套莱普特LAPARDLPTSTO1江苏双2030060005消防轻型安全绳耐特尔FZL-S-Q9.5江苏条2025050006绳索救援套装莱普特LAPARDFZLLPTO9江苏套6100006000070型(三段锁)莱普特LAPARDFZL-G-Q-0江苏个2010020008D型(二段锁)莱普特LAPARDFZL-G-Q-D江苏个2010020009分力板(中号)莱普特LAPARDFLB08江苏个102502500合计总价¥:89400.00元。2.合同总价总价为人民币(大写):捌万玖仟肆佰元整,即¥:89400.00元,合同总价包括货物的全部价款、税费、包装、运输、装卸、安装、调试、出厂前验收、技术、指导、培训、咨询、服务、检测、保险等的一切费用、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以及技术和售后服务等其他各项有关费用。除双方另有约定外,甲方不再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总价之外的任何费用。本合同总价为固定总价,如果单价和数量的乘积与总价不一致时,以合同总价为准。3.合同组成签订合同时,乙方根据甲方要求需提交货物详细清单、技术规格书(中文)、清晰的外观照片和装备附属器材、工具、零配件清单等作为本合同附件。技术规格书等合同附件中应当明确技术规格、技术要求及其他有关货物的特定信息。所有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会议纪要、补充协议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部分,与本合同主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技术要求4.1.乙方提供的货物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地方和行业有关安全环保标准、产品质量及其认证标准,以及本合同约定、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规定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如发生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在本合同、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约定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中适用更为严格的要求和标准。如果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地方和行业没有相关标准的,则采用货物来源国适用的官方标准或者国际标准。这些标准必须是相关国家或行业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4.2.乙方保证提供的货物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者其他知识产权(如需获得授权才可使用的,乙方应确保甲方获得该授权,且保证甲方在使用的全期间内,均有权合法免费使用)。对因乙方提供的产品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而引起的任何针对甲方的索赔,乙方应保障甲方的利益不受损害,并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同时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第10条约定向乙方追究交付货物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4.3.进口货物必须具备有效的原产地证明、报关手续、商检部门的检验证明及合法进口渠道证明。5.合同货物交货及验收5.1.交货期5.1.1.交货时间:乙方应当于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个月内,于2026年11月24日前,向甲方指定地点交付合同约定的合格货物。乙方交付的货物经甲方组织首次验收合格的,乙方提交《珠海市消防救援支队装备到货和验收申请表》之日为实际交付日;首次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负责整改至验收合格为止,整改时间计入交付期限,交付期限不予顺延,乙方整改后通过验收的,整改后提交《珠海市消防救援支队装备到货和验收申请表》之日为实际交付日。实际交付日超出约定交付期限的,乙方应承担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货物未经甲方验收合格前由乙方承担,验收合格之后由甲方承担。5.1.2.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5.1.3.联系人:甲方联系人:雷帅,联系电话:15874622570支队交货及验收联系人:李荣福,联系电话:153603661195.2.货物验收5.2.1.验收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及国家或行业最新技术标准(以验收时有效版本为准)、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本合同约定、双方确认的技术规格书。5.2.2.验收程序:乙方提供的完备货物及招标文件要求的完整验收资料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后,甲方出具《珠海市消防救援支队装备到货和验收申请表》,乙方当日内填写《珠海市消防救援支队装备到货和验收申请表》交至甲方,甲方收到申请表后按照甲方时间安排统一组织验收,等待甲方验收的时间不计入乙方交付期限。如乙方未提交《珠海市消防救援支队装备到货和验收申请表》,视为交付延迟且甲方不组织验收,到货后等待验收的时间计入乙方交付期限。5.2.3.验收方式和内容:验收方式包括到货验收、抽样送检等方式。验收内容包括商务验收、技术验收。(1)商务要求履约情况是对照合同文本以及投标商务响应逐条核查评定。商务验收是对采购合同、投标文件约定的装备到货时间、规格、型号、配置、售后服务等信息进行核查评定。(2)技术要求履约情况是对照投标技术响应以及检验报告原件开展资料验收、一致性验收和质量性能验收。资料验收是对到货装备的进口报关单(如有)、工信部公告或公告办理证明材料、检验报告、票据、合格证等资料是否齐全,与采购合同、投标文件约定的信息是否一致、完整和真实有效进行核查评定。一致性验收是对到货装备的名称、厂牌型号、数量规模、尺寸大小、性能参数等信息与采购合同、投标文件约定的信息是否一致,组成部件和相关资料是否齐全进行核查评定。质量性能验收是对到货装备的功能及性能指标与投标文件、检验报告等技术文本的要求进行核查评定,通过现场测量测试、检验报告佐证、抽样送检等方式开展。5.2.4乙方申请货物验收时必须向甲方验收小组提供详细的货物配置清单、合格证及相关检测证明资料,乙方保证所交付货物应与投标样品(如有)一致。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本合同约定之情形,甲方有权拒收并要求乙方立即更换、整改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直至甲方验收合格为止,本合同交货期限不予顺延,由此产生的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所作的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以明确乙方交付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相应后果。5.2.5.货物在运输和安装调试过程中发生短缺、损坏,乙方应及时安排更换,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交货期限不予顺延。5.2.6.乙方交货时应将货物的配置清单、用户手册、保修手册、原厂保修卡、产品合格证、资料及配件、随带工具、进口货物和部件的商检证明、合法进口渠道证明等资料交付给甲方;乙方为执行本合同而提供的技术资料(具体内容见本合同6.2条)、软件的使用权归甲方所有。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资料和工具的,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乙方必须负责补齐,因此导致逾期交付的,由乙方承担相关的违约责任。5.3.双方签订验收合格报告书之前的所有保险费用和派往甲方进行服务人员的人身险和其他有关险种,以及有关费用由乙方负责。5.4.甲方有正当理由,包括但不限于乙方交付货物与合同约定不一致、货物质量验收不合格等情况,导致甲方拒收货物或者解除合同的,乙方应自甲方发出合同解除通知(解除方式包括不限于书面、电话、微信、短信、邮件等)起15日内到达货物存放现场与甲方进行货物交接。否则,货物毁损、丢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5.5验收结果及整改:全部货物的商务验收、资料验收、技术验收结果均评定合格的,方可综合评定为合格。双方一致约定,首次验收综合评定为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整改,因整改导致的逾期交付责任由乙方承担。乙方整改完成的,可在首次验收不合格后30日内再向甲方提交《珠海市消防救援支队装备到货和验收申请表》申请第二次验收,乙方交付货物在首次验收不合格后30日内不书面申请第二次验收或第二次验收仍不合格的,甲方有权依法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5.6乙方对临时存放在甲方指定地点的货物应当自行购买财产险。5.7实际到货时间的确定,应以货物通过验收为前提条件。当货物通过验收时,才认定供应商提交验收申请之日为实际到货时间。5.8乙方产品通过甲方验收,不代表甲方对乙方交付货物的隐蔽瑕疵予以接受。6.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6.1.乙方保证其自身具有销售、供货资格,不存在任何侵犯第三方销售资质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地区独家销售权,产品独家销售权等,且货物是通过合法渠道进货、全新且未使用过的,所有权无瑕疵(即不存在资产抵押或其他可能影响货物所有权的事宜),其质量、规格及技术特征要符合本合同相关规定及标的物所附的合同第3条所约定的资料齐全。6.2.乙方应于申请验收时向甲方提供标的物各项详细验收报告和技术文件。技术文件包括完整的软、硬件技术资料(含纸介质和光电介质),进口货物必须提供中文说明书。6.3.乙方应以书面形式提供货物原厂家承诺的质量保证。乙方及货物原厂家应保证货物在正常工作状况下的安全性,而无安全隐患。乙方及货物原厂家应保证货物的剩余保修期不短于本合同约定的保修期,所有《产品说明书》或《产品使用书》所载明的安全装置都处在有效的使用状态。6.4.交货后,乙方为甲方提供操作及维护培训直至甲方人员掌握相关技术为止,主要内容为货物的基本结构、性能、主要部件的构造及原理,日常使用操作、保养与管理,常见故障的排除,紧急情况的处理等,培训地点主要在货物安装现场或按甲乙双方协商安排。普通器材培训时间不少于半天,新型器材、特种器材培训时间不少于1天。培训后形成培训记录,记录应包括培训项目和参加人员等信息,并由双方签字存档。6.5.质保期:乙方提供货物(含主要零配件)【8】年的质保服务,质保期自最终验收综合评定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乙方负责对其提供的全部货物进行上门维修和维护,不向甲方收取任何费用。在质保期内,乙方必须提供至少一次免费上门首保服务。质保期内非甲方的人为原因而出现货物质量及安装问题,由乙方负责包修、包换或包退,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包修、包换或包退的零部件等设备,从修、换且自验收综合评定合格之日起重新起算质保期。6.6.保修期:质保期届满后,由乙方提供不少于【3】年的保修服务。保修费用计入合同总价,在维修过程中乙方只收取材料成本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