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名称:洛浦县第一中学

二、供应商名称:洛浦县爱华文体商行

三、采购项目名称:洛浦县第一中学网上超市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751101000030971883

五、合同编号:11N45819147820268402

六、合同内容: 序号标项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元)总价(元)1得力 2808L 翻页激光笔得力/deli2808L个6.00583482骏辉 长筒-方块彩蓝 运动袜骏辉长筒-方块彩蓝双18.00254503菱声 FT-107 广播专业音频菱声FT-107件20.0010020004闪迪 SDSQXA1-128G-ZN6AA 内存卡闪迪/SandiskSDSQXA1-128G-ZN6AA个2.00651305杯语 LANGUAGE OF CUP 文具套装/礼盒 抹茶绿 钢笔套装杯语 LANGUAGE OF CUP抹茶绿套12.00556606尖兵 A4 70g 10包装 500张一包 包装纸尖兵A4 70g件180.00165297007九千年 8K 奖状/证书九千年8K张100.0022008嘉至隆 6-XX-21 3米长*0.53米宽 多色贴画纸嘉至隆6-XX-21卷25.00307509雷摄 CR123A 3V 锂锰一次性电池雷摄CR123A节120.0011132010得力 75336 宣纸得力/deli75336张500.005250011得力 V670 连中三元考试套装得力/deliV670套30.002060012得力 8554S 25mm彩色长尾夹/长尾票夹 48只/筒得力/deli8554S筒3.001442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无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洛浦县第一中学 联系人:蔡骞 联系电话:15292706804 传真: 地址:洛浦县北京工业园区5号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附件信息:关于翻页激光笔的网上超市合同(11N45819147820268402).pdf网上超市合同合同编号: 11N45819147820268402采购单位(甲方):洛浦县第一中学供货商(乙方):洛浦县爱华文体商行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网上超市一张网供应商征集通知-洛浦县爱华文体商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洛浦县网上超市项目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电子卖场(网上超市)项目协议和承诺书,双方签署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采购标的金额单位:元序号商品名称品牌型号配置要求采购数量单位成交单价1得力2808L翻页激光笔得力/deli2808L产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品牌:得力/deli,型号:2808L,颜色分类:黑色6个58.002骏辉长筒-方块彩蓝运动袜骏辉长筒-方块彩蓝产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品牌:骏辉,型号:长筒-方块彩蓝,颜色分类:蓝18双25.003菱声FT-107广播专业音频菱声FT-107产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品牌:菱声,型号:FT-107,颜色分类:白20件100.004闪迪SDSQXA1-128G-ZN6AA内存卡闪迪/SandiskSDSQXA1-128G-ZN6AA产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品牌:闪迪/Sandisk,型号:SDSQXA1-128G-ZN6AA,颜色分类:黑,容量:128G2个65.005杯语LANGUAGEOFCUP文具套装/礼盒抹茶绿钢笔套装杯语LANGUAGEOFCUP抹茶绿产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品牌:杯语LANGUAGEOFCUP,型号:抹茶绿12套55.006尖兵A470g10包装500张一包包装纸尖兵A470g产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品牌:尖兵,型号:A470g,颜色分类:白180件165.007九千年8K奖状/证书九千年8K产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品牌:九千年,型号:8K,包装规格:单本装,规格:8K100张2.008嘉至隆6-XX-213米长*0.53米宽多色贴画纸嘉至隆6-XX-21产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品牌:嘉至隆,型号:6-XX-2125卷30.009雷摄CR123A3V锂锰一次性电池雷摄CR123A产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品牌:雷摄,型号:CR123A120节11.0010得力75336宣纸得力/deli75336产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品牌:得力/deli,型号:75336,颜色分类:熟500张5.0011得力V670连中三元考试套装得力/deliV670产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品牌:得力/deli,型号:V67030套20.0012得力8554S25mm彩色长尾夹/长尾票夹48只/筒得力/deli8554S产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品牌:得力/deli,型号:8554S,颜色分类:混3筒14.00合同总价(元)38700.00注:合同总价包含商品到达甲方并能正常使用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商品购置费、包装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技术服务费、培训费以及保修费、税费等。

二、货款结算1、甲方应于货物验收合格后个工作日内将货款全部支付给乙方。2、甲方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开具等额有效的增值税发票,甲方未收到发票的,有权不予支付相应款项直至乙方提供合格发票,并不承担延迟付款责任。发票认证通过是付款的必要前提之一。3、

三、履约保证金(如有)1、本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履约保证金,作为乙方认真履行合同条款的保证。2、乙方没有履行本合同项下约定的责任和义务所需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及其他费用,甲方有权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履约保证金中不足以扣除的,甲方有权从任何一笔货款中扣除。剩余履约保证金(如有)自合同约定的质保期届满后由甲方无息返还给乙方。3、

四、货物包装与交付2/51、货物的包装应适于长途运输和反复装卸,并且乙方应根据货物不同的特性和要求采取防潮、防雨、防锈、防震、防腐等保护措施,以保证货物安全无损地到达甲方指定地点。乙方将承担因包装不当导致交付的合同标的物受损的责任。2、乙方在交付产品的同时需向甲方提供有关货物的附随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商品目录、安装图纸、使用说明书、质量证明及其他技术资料(如有)。3、交货期:4、交货方式:5、收货人:蔡骞;联系方式:152927068046、收货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洛浦县城区街道洛浦县北京工业园区5号7、

五、安装与验收1、安装调试(如有):乙方负责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按照甲方的要求完成货物的安装调试。乙方应严格遵守安全法律法规,采取安全保障措施,保证人员安全。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均由乙方承担。2、验收标准:详见电子卖场(网上超市)项目协议书约定的验收标准或质量要求;3、到货验收:甲方应在收到货物后个工作日内进行到货验收。甲方仅对产品的数量和外观进行检验,并不因此减轻或免除乙方所应承担的质量保证责任。4、最终验收(如有):安装调测完毕后,乙方应配合甲方进行最终验收,验收结果以甲方签署的验收证明为准。5、

六、保修与售后服务1、货物质保期为,自到货验收合格或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至质保期届满且经甲方确认无任何质量问题时止。2、乙方承诺所售商品,自甲方收到商品之日起日内可以无理由退货,日内可以换货。更换后的货物质保期应重新计算。3、质保期内,乙方应当提供7×24小时电话支持服务。乙方接到甲方保修通知后个小时内响应,个小时内排除故障。对于质保期内不能修复的产品/部件,乙方应在个小时内免费更换备品备件。4、质保期届满后,乙方对本合同项下货物提供终身维修服务,且维修时只收取所需维修部件的成本费,服务内容应与质保期内的要求相一致。5、

七、知识产权及其他民事权利的保护1、乙方保证向甲方交付的货物、软件、技术资料等,不会侵犯任何第三人的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商业秘密、其他知识产权或者其他民事权利。如乙方违反上述规定,则乙方应负责消除甲方拥有并使用乙方交付的货物、软件、技术资料等所存在的全部法律障碍,并赔偿甲方的损失。2、

八、违约责任1、甲方逾期支付(申请支付)货款的,自逾期之日起,向乙方每日偿付合同总价‰的违约金;甲方无正当理由拒付货款的,应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的违约金。2、乙方逾期供货的,自逾期之日起,向甲方每日偿付合同总价‰的违约金;乙方逾期日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违约金,并且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不再退还履约保证金(如有)。乙方未在约定时间内完成安装调试(如有)的,参照前款约定承担违约责任。3、乙方违反本合同和招投标文件约定的有关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等的,每发生一次,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元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进行保修,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若因货物缺陷或乙方服务质量等问题造成甲方或任何人员人身、财产损害的,乙方应承担有关责任并作出相应赔偿。4、乙方没有按网上超市协议承诺的价格或优惠率签订合同并供货的,甲方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如有),同时,报经3/5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批准按照相关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其进行处罚。5、

九、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1、本合同的订立、解释、履行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3、

十、合同生效及其他1、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网上超市一张网供应商征集通知-洛浦县爱华文体商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洛浦县网上超市项目招标文件以及投标文件、询标纪要、电子卖场(网上超市)项目入围协议和承诺书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本合同未尽事宜从其规定。若本合同约定与前述文件约定不一致的,按照下列顺序予以解释:(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签署的变更或补充协议(如有);(2)本合同;(3)电子卖场(网上超市)项目入围协议和承诺书;(4)投标文件;(5)其他合同文件。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加盖公章后生效。合同内容如遇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4/5(本页无正文,为《网上超市合同》之签章页)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浦支行账号:账号: 3015385009200149758签订日期: 年 月 日签订日期: 年 月 日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