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名称:博湖县农业农村局

二、供应商名称:博湖县同创广告有限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博湖县农业农村局服务市场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901101000030975079

五、合同编号:11N45792122120269603

六、合同内容: 序号标项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元)总价(元)1广告服务详见附件批1.002030020300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博湖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图雅 联系电话:18799987500 传真:/ 地址:新疆博湖县人民路102号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附件信息:关于其他广告服务的服务市场合同(11N45792122120269603).pdf广告服务合同编号:11N45792122120269603采购单位(甲方):博湖县农业农村局服务单位(乙方):博湖县同创广告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并严格遵循博湖县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或)团体组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博湖县同创广告有限公司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博湖县同创广告有限公司服务协议,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博湖县同创广告有限公司服务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服务项目、价格金额单位:元序号商品名称品牌型号配置要求采购数量计数单位成交单价小计1广告服务--设计类型:以采购方要求为准,版面大小:其他,颜色:以采购方要求为准,使用材料:以采购方要求为准1批20300.0020300.00合同总价(元)20300.00合同总价(大写)贰万零叁佰元整

二、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款

三、服务条款广告牌以简明醒目为宜,突出宣传效果,由甲方提供宣传的原稿,由乙方代做具体美工设计,完成制作。

四、交货方式送货上门

五、补充约定1、甲方逾期支付(申请支付)货款的,自逾期之日起,向乙方每日偿付合同总价/‰;的违约金;甲方无正当理由拒付货款的,应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的违约金。2、乙方逾期供货的,自逾期之日起,向甲方每日偿付合同总价/‰;的违约金;乙方逾期/日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违约金,并且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不再退还履约保证金(如有)。

六、补充事项及其他1、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1/2甲方(公章):乙方(公章):博湖县同创广告有限公司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地址:地址:博湖县团结东路电话:电话:13999618526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博湖农商行人民路支行账号:账号: 847010112010104930565签订日期:签订日期: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