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ZGT2026092
二、合同名称:海南省重点区域地质灾害激光雷达调查
三、项目编号:HNHGT2026-128
四、项目名称:海南省重点区域地质灾害激光雷达调查
五、合同主体采购人(甲方):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地址:海口市美兰区美贤路9号联系方式:0898-65236580供应商(乙方):海南省矿产资源勘查院法定代表人:许国强,阳建新,王保弟,杨安文性别:男,男,男,男地址:海口市红城湖路115号水工大厦2层3层联系方式:16608966566
六、合同主要信息主要标的:序号名称数量(单位)单价(元)总价(元)规格型号/服务要求1海南省重点区域地质灾害激光雷达调查1(项)¥1,780,000.00¥1,780,000.00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合同金额: 1,78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柒拾捌万元整履约期限:2026年10月27日至2027年04月27日履约地点:海口市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6年10月27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6年10月28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合同附件:海南省重点区域地质灾害激光雷达调查项目合同.pdf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2026年10月28日 海南省重点区域地质灾害激光雷达调查项目合同.pdf相关公告2672026092海南省重点区域地质灾害激光雷达调查项目合同-1-甲方: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乙方1:海南省矿产资源勘查院乙方2:海南省地质综合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乙方3:中国自然资源航空物探遥感中心乙方4:中国地质调查局武汉地质调查中心(中南地质科技创新中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经友好协商,合同双方当事人就开展“海南省重点区域地质灾害激光雷达调查”项目工作,签订如下合同:第一条:合同约定内容乙方确保在合同期限内完成海南省重点区域地质灾害激光雷达调查全部工作,主要为对利用三维实景和高精度光学影像等技术在全省圈定的230处位于山体坡脚和冲沟沟口附近的居民点,使用无人机加载激光雷达扫描等无人机数字航空摄影技术开展核查,研判过滤掉植被的山体是否存在形变迹象,并结合现场调查摸清风险情况,提出是否需搬迁避让等防控建议。提交符合要求的倾斜照片和视频等影像资料、数字正射影像(DOM)、数字高程模型(DEM)、三维模型、风险初步评价图及相关GIS文件、成果报告等,并按“海南省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与风险防控平台”成果接入标准,完成全部点位调查成果数据的规范化整理、质检及平台入库接入。具体工作内容以本合同第四条约定为准。第二条:甲方职责1.根据工作要求,必要时向乙方提供相关的政策咨询、文件资料、外业工作证明或联络函等。2.负责组织项目最终成果验收。-2-3.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拨付工作经费。第三条:乙方职责义务1.负责组建海南省重点区域地质灾害激光雷达调查技术队伍,配备专业软硬件设备,确保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2.负责航飞空域申请等相关事宜,并对数据的真实性负责。3.乙方应建立严格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在工作过程中遵循本合同规定的各项技术指标;定期向甲方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并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按合同约定时间完成任务,并提交成果。如乙方项目成果如未达到约定标准,应按照本合同第十条的约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4.除已明确项目成果所有权归甲方所有外,所有由乙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原始数据、中间数据及衍生产品等知识产权均归属于甲方,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擅自使用或转让。如乙方违反保密义务,应按照本合同第十条的约定承担相应违约金5.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工作转包、分包给任何第三方,或允许任何第三方以乙方名义履行本合同。乙方违反本条前述约定的,构成根本违约,应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6.乙方应建立项目台账,记录保存并向甲方提供项目实施相关重要资料信息,接受并配合甲方相关的技术检查,配合甲方及相关部门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与绩效评价。第四条:乙方工作任务及要求1.外业数据采集及数据处理对在全省圈定的230处居民点承灾体附近山体斜坡或沟谷单元,采用长航时固定翼或多旋翼无人机搭载多回波LiDAR扫描系统,同步9-3-获取各测区激光原始点云数据、POS定位定姿数据、真彩色航空影像等数据,对原始点云数据进行数据处理,生成0.2m格网数字高程模型(DEM)和数字表面模型(DSM)、0.05m分辨率DOM正射影像;对典型沟谷单元点位构建实景三维模型。航测技术要求如下:(1)各点位测量范围为孕灾范围和受威胁承灾体所在区域一级分水岭以内范围(以矢量范围为准)。其中,位于斜坡坡脚的居民点,测量范围应包括居民点上方至一级分水岭的整个斜坡区域;位于冲沟沟口附近的居民点,测量范围应包括沟口源头分水岭至下游堆积末端的全部流域及可能受波及地段。(2)各点位根据实际情况设定测量比例尺。(3)航拍影像重叠率不低于70%,影像分辨率达到5厘米以内。(4)测量平面坐标及高程精度达到或优于±10厘米。(5)全测区统一采用CGCS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1985国家高程基准,高斯-克吕格3°带投影(CGCS2000/3-degreeGauss-KrugerCM108E、111E)(6)拍摄各点位全景照片及视频。照片及视频应能够反映点位及周边孕灾环境主要特征。(7)应按要求填写记录实地航飞情况。(8)为满足项目工作进度需要,需配备不少于4台行业无人机和激光雷达载荷、专业航测飞手4人(CAAC执照)、配套的数据处理软件及相应设备,见表1。表1无人机数字航空摄影人员设备-4-名称数量用途行业级无人机不少于4套低空航摄作业,机型可自选,满足调查任务精度即可。激光雷达载荷不少于4套LiDAR点云数据采集。设备型号可自选,满足调查任务精度即可。高性能图形工作站不少于4台点云解算、三维重建、数据处理专业航测飞手(CAAC执照)不少于4人开展航测专业软件全授权数据处理、解译分析、成果制作。处理软件类型可自选,满足调查任务成果制作即可。备注应和投标文件承诺的无人机数字航空摄影人员设备一致2.现场调查对各点位开展现场调查,了解调查点所在的孕灾地质环境条件如水文地质条件、地层岩性及岩土体结构等、调查点基本特征及变形破坏迹象、植被与土地利用、人类工程活动、危害程度(历史灾情、成灾模式)、承灾体及易损性等,进行稳定性分析(稳定现状判定、趋0势预测、风险等级)并提出防治建议等,调查点位现场拍摄影像及照片,做好野外调查记录。3.隐患识别与风险研判基于激光点云剥离植被后的真实地形,结合光学影像和现场调查,识别调查点处山体是否发育变形裂缝、崩塌堆积、滑坡后壁等形变迹象,根据相关规范进行单点风险定性评价,并对典型地质灾害点开展数值模拟,提出搬迁避让、工程治理、监测预警或加强巡查等分类防控建议,编制地灾隐患单点风险区划专题图件。4.报告编制与平台接入编制项目测绘技术报告和成果报告;按“海南省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与风险防控平台”(以下简称“平台”)接入标准完成全部点位成果-5-规范化整理、质量检查及入库接入,做到一点一档,实现成果可检索、可展示、可统计、可追溯,应按照下列标准组织成果生产、整理与提交,并配合完成平台入库及联调验收。未达到接入标准的成果,视为未完成交付。(1)总体要求①成果应至少覆盖全部230处核查点位,做到一点一档、资料齐全、属性完整、空间位置准确,与核查结论一一对应。②空间参考系统一采用CGCS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1985国家高程基准,高斯—克吕格3°带投影(CGCS2000/3-degreeGauss-KrugerCM108E、111E);不得混用地方独立坐标系或其他未说明的投影参数。③成果须通过完整性、一致性、精度及可读性检查,满足平台展示、叠加分析及后续管理应用需要;提供成果目录清单、元数据说明及质量检查记录。④负责按平台指定模块完成数据上传(或按统一交换模板提交并由平台运维协助入库),配合完成点位关联、图层发布及抽检验收,直至平台可正常调用。(2)数据类型与格式要求①数字正射影像(DOM):提交GeoTIFF格式(tif/.tiff)影像分辨率优于或等于5厘米,具备完整地理参考信息;原则上按点位单独组织,命名规范统一。②数字高程模型(DEM):提交GeoTIFF格式(.tif/.tiff)平面及高程精度满足±10厘米要求,具备完整地理参考信息;与对应点位DOM范围一致或可明确对应。-6-③三维模型:提交平台可直接接入的压缩包成果(.zip),内含完整模型数据及必要配置文件,解压后可独立加载;不得缺漏纹理、索引或关键配置。1E④数值模拟:根据使用的软件提交原始工程文件和成果文件(视频或tiff等格式)风险初步评价图及相关GIS文件:矢量成果宜采用Shapefile(含.shp/.dbf/.shx/.prj等完整组件)或FileGDB等常用交换格式;属性字段应包含点位编号、市县行政区、地理位置、风险研判结论、防控建议等关键信息,并与报告结论一致。全景照片及视频:全景成果应便于平台挂接浏览;视频宜采用通用编码格式,画面清晰、时长适中,能够反映点位及周边孕灾环境主要特征。号⑦文档报告:航飞记录、野外调查记录、无人机数字航空摄影测01绘技术报告、项目成果报告须提交可检索电子版(PDF或Word),并附成果数据目录与平台接入对照表。(3)元数据与关联要求①每个点位成果应填写完整元数据,至少包括:数据名称、市县行政区及行政代码、采集(核查)时间、核查人员、数据类型、坐标系、空间范围(最小/最大经纬度)、点位编号及简要描述。3②各类成果须与统一点位编号关联,保证同一点位的DOM、DEM、三维模型、全景、视频等资料及结论信息可联动查询。③提交《平台接入成果清单》,列明点位编号、成果类型、文件名称、数据量、坐标系、质检结论及接入状态。(4)接入与验收要求-7-①接入范围:完成平台“空基/航空遥感协同监测”等相关模块所需的激光雷达(无人机)成果数据管理、空间展示及与核查点位的关联应用。②验收标准:以抽样核查与功能验证相结合的方式组织验收。抽检点位成果应能在平台正确加载;属性信息完整准确;空间位置与坐标系无误;报告结论与入库信息一致。③问题整改:对验收中发现的缺漏、错误或无法加载等问题,承建单位应在约定时限内完成整改并复验,直至符合接入标准。第五条:提交成果内容与期限1.提交各点位无人机数字航空摄影影像资料,如倾斜照片、视频等(电子版);2.提交符合要求的各点位数字正射影像(DOM)、数字高程模型(DEM)、三维模型(沟谷单元点位)、风险初步评价图及相关GIS文件,典型地质灾害点数值模拟文件(电子版)3.提交无人机数字航空摄影测绘技术报告(纸质版3套及电子版);4.提交海南省重点区域地质灾害激光雷达调查项目成果报告(纸质版3套及电子版);5.按“海南省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与风险防控平台”成果接入标准,完成全部点位调查成果数据的规范化整理、质检及平台入库接入,确保成果可检索、可展示、可统计、可追溯。6.本项目工作期限:乙方应于2027年4月10日前完成全部外业采集、现场调查、成果编制、平台入库接入并通过甲方组织的最终验收,其中2026年12月31日前应完成全部外业采集、现场调查-8-并申请野外验收。第六条:验收方案及标准、方式1.验收方案及标准:乙方按照甲方工作要求,在完成项目工作后,应当组织内部自验,自验合格后及时向甲方提出履约验收申请;甲方自收到乙方履约验收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启动项目验收工作,由甲方根据合同约定工作内容对乙方工作内容、质量、人员配备情况等进行履约验收。履约验收合格后,履约验收小组向乙方以书面形式出具验收意见。2.甲方对乙方提交成果按合同约定标准进行审核验收,乙方所提交成果不满足甲方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无偿返工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内容实施而出现成果质量问题,乙方负责返工,费用自付。因乙方原因导致成果出现数据错误、精度不达标等质量问题的,乙方应在甲方通知后10日内无偿修复或重新提交,00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