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JH26-210000-51008-001-001
二、合同名称:辽宁师范大学物理与电子技术学院“新工科”实验平台建设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或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JH26-210000-51008
四、项目名称:辽宁师范大学物理与电子技术学院“新工科”实验平台建设项目
五、合同主体采购人(甲方):辽宁师范大学地 址:辽宁省大连市黄河路850号联系方式:821****6177供应商(乙方):睿景时代(大连)科技有限公司地 址: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中华西路18号中南大厦A座1301室联系方式:159****8357
六、合同主要信息主要标的名称:智能机器人开发实验平台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ETIBot主要标的数量:1主要标的单价:498,000.00元主要标的名称:数字化设计与智能制造实训平台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H2D主要标的数量:1主要标的单价:520,000.00元主要标的名称:EDA设计与仿真实训机房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QCT1250主要标的数量:1主要标的单价:698,100.00元主要标的名称:LED封装、测试与应用综合实训系统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MW4D21主要标的数量:1主要标的单价:683,900.00元主要标的名称:电工电子实训实验系统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SBL-1主要标的数量:1主要标的单价:588,000.00元合同金额:2,988,000.00元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10-28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6-10-28
九、其他补充事宜:采购合同-物理与电子技术学院“新工科”实验平台建设-睿景时代(大连)科技有限公司.pdf辽宁师范大学物理与电子技术学院“新工科”实验平台建设项目合同项目编号:JH26-210000-51008计划编号:JH26-210000-51008校内编号:LNNUZC2026037合同编号:LNNUZC2026037供应商名称:睿景时代(大连)科技有限公司(盖章)合同签署时间:2026年10月28日采购合同项目名称:辽宁师范大学物理与电子技术学院“新工科”实验平台建设项目项目编号:JH26-210000-51008计划编号:JH26-210000-51008校内编号:LNNUZC2026037合同编号:LNNUZC2026037甲方(买方):辽宁师范大学乙方(卖方):睿景时代(大连)科技有限公司甲乙双方根据2026年9月28日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结果,甲方接受乙方为本项目采购所做的投标文件,乙方必须完全按中标通知书中项目履行义务。甲乙双方同意签署本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一、货物内容(一)货物名称:见附件1供货清单(二)品牌型号:见附件1供货清单(三)技术参数:见附件2技术参数(四)数量(单位):见附件1供货清单注:附件1供货清单、附件2技术参数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二、合同金额(一)本合同金额为(大写):人民币贰佰玖拾捌万捌仟元整(¥:2,988,000.00元)。(详见附件1供货清单)注:合同约定的单价、总价已包含税费、制作、包装、运输、安装调试等全部费用,甲方不再向乙方或者任何第三方另行支付其他费用。
三、交货期、交货方式及交货地点(一)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完成供货及安装。(二)交货方式:汽运(三)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四、付款方式(一)货到安装调试完成且验收合格后支付全部合同价款。履约完成且验收合格后,售后服务及时无问题,履约保证金(合同金额的5%,149,400.00元)一次性付清(无息)。(二)乙方指定银行账户信息为:开户行:交通银行大连五一广场支行开户名:睿景时代(大连)科技有限公司账号:212060040018010085794(三)乙方向甲方出具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义务。
五、技术资料(一)甲方向乙方提供所采购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二)乙方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三)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
六、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全责。
七、无产权瑕疵条款乙方保证所交付的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乙方所交货物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第三款的约定处理。但在已经全部支付完货款后才发现有产权瑕疵的,除了支付违约金外,乙方还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
八、质保期质保期三年。(自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九、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一)乙方应按采购文件、投标文件、合同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二)乙方提供货物的质量保证期为自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不少于三年。在质量保证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以按以下办法处理:1.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2.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3.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三)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30分钟内响应,专业工程师在24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上门服务。承诺配套有专职售后服务专员,具备原厂技术支持渠道,中标后提供本地化服务,能做到快速响应,2小时上门服务。(四)乙方应对所提供货物发生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因此产生的责任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身侵权责任和财产侵权责任。本条款在质保期及合同期届满后持续有效。(五)上述的货物免费保修期为三年,因人为损坏出现的故障不在免费保修范围内。超过保修期的机器设备,终生维修,维修时只收部件成本费。(六)供货及安装实施要求:1、乙方负责成套供货(含设备、附件线缆、软件/授权及资料等),到指定地点交付。2、乙方负责开箱清点、安装就位、连接调试、试运行及问题整改,直至达到可正常教学使用状态。3、乙方施工遵守现场管理与用电安全要求,做好防尘、防静电、防磕碰,完工恢复现场。4、乙方提供必要的安装调试记录及随货资料,配合完成验收。(七)培训要求:乙方须提供免费安装调试和现场操作培训,并派1名专业工程师上门培训,确保仪器硬件和软件工作正常,保证操作人员能够独立操作。提供培训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十、调试和验收(一)甲方对乙方提交的货物依据合同中的技术规格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现场初步验收,外观、说明书符合采购文件技术要求的,给予签收,初步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货到后,甲方需在五个工作日内验收。(二)乙方交货前应对产品做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收货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货物交甲方。(三)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货物在使用前进行调试时,乙方需负责安装并培训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员,并协助甲方一起调试,直到符合技术要求,甲方才做最终验收。(四)对技术复杂的货物,甲方应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参与初步验收及最终验收,并由其出具质量检测报告。(五)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验收完毕后,由甲方作出纸质版验收结果报告。(六)需要行政机关行政审核的货物,甲方验收通过前必须经过行政机关审批合格。
十
一、货物包装、发运及运输(一)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二)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货物内。(三)乙方在货物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24小时内或货到甲方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以准备接货。(四)货物在交付甲方前发生的所有风险均由乙方负责。
十
二、违约责任(一)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货款总值的百分之五违约金。(二)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货款支付手续的,甲方应就逾期部分向乙方支付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的逾期付款违约金。(三)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乙方应按逾期交货总额每日百分之二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货款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十个日历日不能交货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交货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四)乙方所交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采购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该货物,乙方愿意更换货物但逾期交货的,按乙方逾期交货处理。乙方拒绝更换货物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十
三、不可抗力事件处理(一)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二)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三)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十
四、争议的解决(一)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采用下列第_2__种方法解决。1.提交大连仲裁委员会经济建设仲裁中心仲裁;2.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由于乙方违约或其他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行为而发生的诉讼,与诉讼有关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公告费、保险费等均由乙方承担。在协商或诉讼期间,对于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双方仍需履行,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十
五、合同生效及其它(一)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二)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三)下述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1.采购文件(采购文件编号:JH26-210000-51008);2.采购文件的更正公告、变更公告;3.中标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4.政府采购合同条款;5.中标通知书;6.政府采购合同的其它附件。(四)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五)乙方项目负责人:米雪梅,联系电话(手机):15998568357。乙方项目售后联系人:唐晶晶,联系电话(手机):15842622818。乙方项目联系人发生变动,应当在变动后2个工作日内告知甲方。(六)双方确认,合同尾部记载的联系方式及联系地址系真实合法有效的,该地址适用于双方文书送达以及司法送达,合同当事人或司法机关按照该地址送达相关文书的,无论签收与否,均视为当事人签收、送达成功。快递、邮寄送达的,以签收/退回之日为送达日:当面递送的,以送达人到达指定联系地址之日为送达日:电子送达的,以电子信息发出之日为送达日。任何一方送达地址需要变更时,应当提前3个工作日通过书面方式向另一方进行通知。如未按前述方式履行变更通知义务,双方所确认的原地址仍视为有效送达地址,另一方按原地址进行送达的,即视为已经履行了通知送达义务,未能收到通知的后果由变更方自行承担。甲方(盖章):辽宁师范大学乙方(盖章):睿景时代(大连)地址:辽宁省大连市黄河路850号科技有限公司合同审定人:列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中华西路18法定代表人:罗文波法定代表人:张虎被授权人:3标/被授权人:米雪梅电话:0411-84618851电话:0411-82155177传真:0411-84618850传真:邮政编码:116033邮政编码:116029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大连五一广场开户银行:支行帐号:帐号:212060040018010085794签订地点:大连签订日期:2026年月日61028附件1供货清单单位:元序号货物名称数量单位品牌规格、型号制造厂商名称产地单价报价1电工电子实训实验系统1套宝徕SBL-1上海宝徕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上海58800058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