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编号:310107000260921136489-07383913桃李实验学校新建项目能源接入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发布时间:2026-10-26 16:48 信息来源:上海政府采购网 省份:上海市
一、项目编号:310107000260921136489-07383913
二、项目名称:桃李实验学校新建项目能源接入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标项名称中标(成交金额)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地址备注1桃李实验学校新建项目能源接入9787104.80元上海环城新能源有限公司上海市绥德路800号无/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包名称标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1桃李实验学校新建项目能源接入桃李实验学校新建项目能源接入上海市普陀区069A-01地块(上海市普陀区皋兰山路191号)根据桃李实验学校新建项目整体建设进度,现启动桃李实验学校新建项目能源接入,为桃李实验学校提供空调冷热源。2027年2月28日前采购人用能区域与供应商区域供能系统完成对接。详见采购需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寇红晓,陈可新,钱烝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文计,招标代理费为3.7311万元,由成交单位支付。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37311.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推荐理由:本项目为单一来源采购,于2026年9月30日至2026年10月13日单一来源公示期间无异议。经评审,上海环城新能源有限公司承诺管网接入点接入学校需求点,满足学校空调用冷、用热需求,其施工技术方案完整,各项措施到位,进度计划可靠,人机物资源安排合理,质量安全文措施落实,投标报价合理,故推荐上海环城新能源有限公司为本项目成交供应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上海市普陀区教育事业服务中心 地址:上海市普陀区怒江路229号2楼 联系方式:021-6257084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上海臻诚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普陀区真光路1219号新长征中环大厦20楼东侧 联系方式:1381754959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陆蓉蓉 电话:13817549594 采购文件附件:桃李实验学校新建项目能源接入.pdf1.1M项目编号:310107000260921136489-07383913桃李实验学校新建项目能源接入单一来源采购文件采购人:上海市普陀区教育事业服务中心采购代理单位:上海臻诚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026年10月目录第一部分邀请函第二部分响应方须知第三部分采购需求第四部分合同条款第五部分格式附件第六部分评审办法第一部分邀请函
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桃李实验学校新建项目能源接入2、项目编号:310107000260921136489-073839133、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根据桃李实验学校新建项目整体建设进度,现启动桃李实验学校新建项目能源接入,为桃李实验学校提供空调冷热源。(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4、交付地址:上海市普陀区069A-01地块(上海市普陀区皋兰山路191号)。5、交付日期(合同履约期限):2027年2月28日前采购人用能区域与供应商区域供能系统完成对接。6、预算金额:9960500元7、最高限价:9787105元8、本项目不允许接受联合体投标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次招标若符合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扶持福利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等政策,将落实相关政策。
二、推荐供应商包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手机地址推荐人1上海环城新能源有限公司陈晶晶13816813316上海市普陀区祁连山南路2891弄100号1幢3层A350室匡老师
三、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四、采购文件获取:1、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6-10-16至2026-10-23,上午00:00:00~12:00:00,下午12:00:00~23:59:59。2、获取方式:网上获取3、采购文件售价(元):0元4、获取招标文件其他说明:供应商可在上述时间段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注:本项目采用电子化采购方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供应商免费提供电子采购文件。
五、协商响应截止时间及响应文件开启时间1、协商响应截止时间:2026-10-2614:00:002、协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电子投标客户端上传加密标书(纸质文件递交:上海市普陀区真光路1219号新长征中环大厦20楼东侧)3、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6-10-2614:00:004、协商地点:上海市普陀区真光路1219号新长征中环大厦20楼东侧。5、协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响应单位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证明、被授权人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并提供密封完好的响应文件(纸质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纸质响应文件仅供备查使用)。
六、其他事项:1、根据上海市财政局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工作必须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上进行。本项目潜在投标人在投标前应当自行了解政府采购云平台的基本规则、要求、流程,具备网上投标的能力和条件,知晓并愿意承担电子招投标可能产生的风险;2、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时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而造成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3、采购代理机构将会在开标前一个工作日起对投标文件进行统一网上签收,投标人无须事前致电提醒签收。投标人若需撤回已签收的投标文件,应以电话形式及时告知采购代理机构;4、投标签收回执不作为判断投标文件数据是否完整、有效的依据。如果投标人发现投标文件存在数据丢失、缺漏、乱码等情况,或在投标过程中遭遇因系统、网络故障等技术原因产生的问题,请及时联系政府采购云平台95763。
七、联系方式采购人:上海市普陀区教育事业服务中心采购代理机构:上海臻诚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普陀区怒江路229号3楼地址:上海市普陀区真光路1219号新长征中环大厦20楼东侧联系人: 匡老师联系人:陆蓉蓉电话:62570844电话:13817549594传真:/传真:62260735第二部分响应方须知响应方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项目名称桃李实验学校新建项目能源接入2项目编号310107000260921136489-073839133预算金额预算金额:人民币9960500元最高限价:人民币9787105元4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5采购人单位名称:上海市普陀区教育事业服务中心地址:上海市普陀区怒江路229号3楼联系人:匡老师电话:625708446采购代理机构单位名称:上海臻诚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普陀区真光路1219号新长征中环大厦20楼东侧联系人:陆蓉蓉电话:138175495947采购内容具体要求详见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9报价货币响应文件须采用人民币报价。10领取谈判补充文件时间及方式时间:另行安排(如有)(如有,将统一发布更正公告)11报价有效期报价截止之日起90日历日12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13谈判截止时间、地点时间:2026年10月26日14:00地点:上海市普陀区真光路1219号新长征中环大厦20楼东侧14谈判会时间、地点时间:2026年10月26日14:30(暂定,如有变更另行通知)地点:上海市普陀区真光路1219号新长征中环大厦20楼东侧15纸质响应文件份数正本1份、副本2份(仅作备查使用)16评审办法单一来源采购17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支付,共3.7311万元。
一、采购综合说明1.1“报价项目”系指采购人在谈判文件里描述的所需采购的货物/服务。1.2“货物”系指响应方按谈判文件规定,须向响应方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一切设备、产品、机械、仪器仪表、备品备件、工具、手册等有关技术资料和原材料等,以及其所提供货物相关的运输、就位、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1.3“服务”系指谈判文件规定响应方承担的各类专业服务,包含但不限于产品设计开发、产品交付、安装调试、质量检测、技术指导、售后服务、专业劳务服务和其他类似的义务。1.4“采购人”系指《响应方须知》前附表中所述的组织。1.5“采购代理机构”系指上海臻诚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1.6“响应方”系指从采购人处按规定获取谈判文件,并按照谈判文件向采购人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1.7“卖方”系指成交并向采购人提供货物/服务的响应方。1.8本项目谈判文件的主要内容1.8.1响应方须知前附表;1.8.2邀请书1.8.3响应方须知1.8.4采购需求1.8.5合同条款1.8.6格式附件1.8.7评审办法1.9本谈判文件是本项目采购过程中的规范文件,是采购人与成交人签订项目采购内容协议书的依据,也是本项目合同文件的主要组成部分。
二、报价要求2.1报价和结算币种为人民币,单位为“元”。2.2响应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2.2.1谈判时,响应文件中报价书内容与报价表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书为准;2.2.2响应文件中数字表示的金额和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2.2.3单价和数量的乘积与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计算结果为准,并修正总价;2.2.4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2.5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2.2.6如有计算错误,评标委员会有权根据具体情况按对其最不利原则调整。2.2.7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谈判文件的报价,供应商同意后,调整后的报价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2.3报价有效期见前附表。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密封和递交3.1响应文件应于邀请书中规定的时间递交至指定的地点,截止时间后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3.2响应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须用不褪色的墨水书写或打印,并装订成册。3.3响应文件须密封包装(每份采用非活页方式,并注明正本或副本及项目名称、编号等字样),包装上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响应方名称、地址、电话和传真”等字样,并在封口骑缝处加盖响应方公章。如果正本与副本存在差异,以正本为准(响应文件恕不退还)。3.4响应文件的书写应清楚工整,除响应方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响应文件中不许有加行、涂抹或改写。若有修改须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3.5本项目不接受以电报、电话、传真、快递形式递交的响应文件。3.6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须在封面或扉页以及规定签章处加盖响应方公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四、谈判及评审4.1对所有响应方的报价评估,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4.2评审严格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4.3评审细则详见谈判文件“第六部分评审办法”。
五、定标5.1成交通知5.1.1评审结果公布后,采购人将以书面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5.1.2《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5.2签订合同。5.2.1成交人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按指定的时间、地点与买方签订合同。5.2.2谈判文件、成交人的谈判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六、评审内容的保密6.1在谈判评审过程中,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竞标的有关资料及有关授予合同信息,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有关人员均不能向响应方或与评审无关的其他人泄露。6.2在谈判评审过程中,响应方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评审小组成员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