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军路街文化广场及金银潭大道人行道“三微”改造项目结果公告发布日期:2026-10-28 15:42|发布单位:湖北景祥咨询有限公司|项目监管地:东西湖区|阅读次数:
一、项目编号 JXZX-2026-0708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420112-2026-02907
三、项目名称 将军路街文化广场及金银潭大道人行道“三微”改造项目
四、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湖北福美润建设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武汉市东西湖区新沟镇街道办事处纺新街41号 中标(成交)金额:320.750932(万元) 综合评分法:89.20(分) 工程类 名称:湖北福美润建设有限公司 施工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施工工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以甲方通知开工之日起计算) 项目经理:黄旭明 执业证书信息: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鄂1422006200800931
五、评审小组成员 王彪(包1采购人代表)、廖沁(包1)、李凯(包1)、乔羽(包1)、刘振(包1组长)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6-10-28 2、评审地点:武汉市东西湖区政务中心4楼武汉市东西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的工程类90%的取费标准计取,由中标人支付 2、收费金额:2.290731(万元)
八、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为缓解中小企业融资困难、助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根据自身经营情况自行决定是否融资,自愿选择试点金融机构、融资方式。相关金融机构融资方案,供应商可登录东西湖区融资平台”(即:线上“ 政采贷”)(http://219.138.32.92:7001/dxhq)查询。供应商可向东西湖区政府采购办公室(联系电话:027-83210041)咨询融资机构信息和贷款贴息政策,并向有意愿金融机构提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申请。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称: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政府将军路街道办事处 地址:武汉市东西湖区将军路115号 联系方式:027-6337073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景祥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 常青花园街常青北路240号 联系方式:159974828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易玺、康凯、陈佩凤 电话:15997482811 相关下载(采购需求)将军路街文化广场及金银潭大道人行道.docx将军路街文化广场及金银潭大道人行道“三微”改造项目--公开招标文件.pdf中小企业声明函--湖北福美润建设有限公司JXZX-2026-070820261026.pdf相关合同将军路街文化广场及金银潭大道人行道“三微”改造项目--采购需求
一、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供应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②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出具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且只承担本工程的承诺书;拟派安全员必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二、采购需求说明:“★”号标注的内容为实质性要求,必须满足或优于该要求,否则按照无效投标处理。(一)、采购清单序号采购标的名称数量单位所属行业要求/备注1将军路街文化广场及金银潭大道人行道“三微”改造项目1项建筑业适宜中小企业提供要求/备注说明核心产品(不适用)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一个核心产品(采购清单中作与核心产品“相同〈或同一〉品牌 ”要求的产品,视为一个核心产品),并以“核心产品 ”在采购清单要求/备注栏中标注。节能产品(不适用)采购清单要求/备注栏中注明“节能产品 ”的标的,为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依据财库〔2019〕9 号文的规定,应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进口产品(不适用)采购清单要求/备注栏中注明“进口产品 ”的标的。可使用进口产品参加投标竞争。适宜中小企业提供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合同分包本项目不允许分包。其他要求:合同履行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以甲方通知开工之日起计算)质保期按国家标准规定执行(二)、项目概述(1)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1、采购标的物需实现的功能或目标1.1项目名称:将军路街文化广场及金银潭大道人行道“三微”改造项目1.2项目地点:将军路街文化广场、金银潭大道。1.3项目目标:规范非机动车停放与通行秩序,完善便民服务及全年龄段休闲、健身、文化功能,提升绿化景观与基础设施安全水平。1.4按照采购人要求,完成将军路街文化广场及金银潭大道人行道“三微”改造项目。具体施工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2、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进口产品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二章。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为资格审查材料,未提交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其竞标按照无效响应处理。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供应商不享受价格评审优惠。(三)、采购需求执行的相关标准、规范1、总体要求1.依据采购文件的要求精心组织施工,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材料、设备等,须达到国家和省、市或行业的现行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要求;2.不得低于原设计文件(包括图纸)的技术要求。3.符合现行的建筑、安装、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标准和规范、规程要求。4.符合现行的建筑、安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操作规范及验收规范要求。5.符合现行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要求及省、市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文件规定。6.成交供应商应按(且不限于)工程量清单所列服务的特征描述完成工程清单的工作内容。及其他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中的相关规定。注:(1)如以上规范/规程/标准有不同之处,应选择较严格或标准较高者;有更新的标准规范版本,当采用最新的版本。(2)若中标单位采用的规范或标准在上述技术规范中未明确的,应明确其所执行的标准或使用规范的出处,并同时提供所使用的标准文本,该标准文本必须是国家或国际公认的同等或高于上述规范要求之标准,中标单位应同时提供该文本译文,采购人不接受任何低于以上所列规范和标准的要求。2、主要执行标准与规范清单本项目应严格执行(但不限于)下列标准及规范:《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15《电动汽车非车载充电机技术条件》NB/T33004-2020《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T82-2012《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1部分:通用符号》GB/T10001.1-2012《大型游乐设施安全规范》GB8408-2018《室外健身器材的安全通用要求》GB19272-2011《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50023-2009《建筑结构加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550-2010《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1号3、标准与规范执行要求1.上述标准、规范如有更新版本,应以最新版本为准。2.当不同标准、规范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应以要求较高(更严格)者为准。3.未列入上述清单但国家、行业及地方强制性标准中已有规定的内容,同样应当遵守。4.如涉及特种设备(充电桩、游乐设施等)的,还应执行相关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四)、技术要求(1)施工要求1、成交供应商应遵守采购人的各项管理制度,包括人员、设备及材料进出管理等。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做好现场的成品保护工作。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详细有效的相关保护措施及承诺。2、质量等级目标、安全生产管理目标、文明施工管理目标均为合格,符合国标相关标准。3、成交供应商应在项目完成后做好本项目的竣工验收资料的交接工作。4、成交供应商应按照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由于成交供应商自身安全措施不足,造成的工程安全事故、伤亡事故所发生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5、施工过程中需确保交通安全,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施工现场不许抽烟,办证进出现场。遵守采购人的各项管理制度。建筑垃圾必须投放到指定地点,每天应清运干净。施工噪音等自行合理安排,不能影响区域内的日常工作。现场临时用电按照采购人要求执行。采取积极措施做好施工现场的建筑物、构筑物和设备的保护工作,如因此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成交供应商负责赔偿。6、应指定专职安全员。进场施工前,应与采购人签订《施工安全责任书》,并完全响应《施工安全责任书》的全部要求。(2)主材要求:1、本工程的材料要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标准及规范,主要材料要求采用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环保材料,本工程施工完毕后,由甲方统一组织验收。工程量清单响应采购文件要求施工。2、供应商应保证提供全新、原产、正规渠道、并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标准及规范、相关环保规定的品牌材料设备等,不得用假冒或伪劣产品替代,如出现质量问题采购人可拒收;如造成损失的,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给予赔偿。(3)竣工验收1、工程质量应达到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及合同书约定的质量标准,工程验收及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2、本项目竣工后,必须达到采购人提供的设计图的标准和国家相关标准,并由采购人组织相关的专家进行验收,中标人的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格以上标准,否则不予通过验收。3、验收不合格的,成交供应商需进行整改,整改不到位的采购人有权拒绝对成交供应商工程验收,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4、验收合格后,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交付所有相关资料。(4)采购标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供应商需做好施工期间的安全生产保障措施,并为施工人员购买工伤意保险。供应商须配备充足的人力、物力,做好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劳动力安排、进度计划、质量保障措施、安全生产保障措施等,保障该工程顺利完工。供应商应自行踏勘现场,以便获得有关编制响应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供应商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5)其它要求★1、建设工程要求和材料性能符合《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5年版)》文件相关要求。(五)、商务要求(1)项目名称:将军路街文化广场及金银潭大道人行道“三微”改造项目(2)项目地点:东西湖区★(3)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采购预算为人民币3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