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编号:cztcgc202610-007S204铜冶路连接线新建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10-27 18:08 信息来源: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 省份:安徽省S204铜冶路连接线新建工程监理(招标项目名称)招标公告信息(电子招标投标)招标条件 项目名称 S204铜冶路连接线新建工程监理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天长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批文名称及编号 批文名称:关于S204铜冶路城区连接线新建工程项目名称变更的批复 批文编号:天发改审批【2025】160号 招标人 天长市公路运输管理服务中心项目业主 天长市公路运输管理服务中心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 100%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 否评定分离。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名称 S204铜冶路连接线新建工程监理 招标项目编号 cztcgc202610-007 标段划分 1个标段 ,本标段为一级监理机构招标,设置 1 个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 cztcgc202610-007-01 建设地点 本项目路线北起S204铜冶路主线与永丰连接线交叉口,向南跨越白塔河,终于滁州高新区建设西路与沿河路交叉口。 建设规模 本项目全长约3.479公里,两座桥梁(大桥、中桥各一座),涵洞18道。按一级公路标准进行建设,双向四车道,全线均采用 80km/h设计车速,路基宽度约25.5m,沥青混凝土路面。概算建安费约24301.43万元。 合同估算价 285.262万元 计划工期 从签订合同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双方完成所有合同义务止。施工监理服务期包含施工准备期、施工工期和缺陷责任期(施工工期预计24个月,缺陷责任期 24 个月),具体以施工实际情况为准。招标范围 对整个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收尾阶段【包括但不限于交(竣)工验收、整改、工程移交、工程结算等】及工程质量保修期(缺陷责任期)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职业健康安全及环境监督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等所有方面进行全过程的全面控制和管理。 项目类别 工程服务其他 /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质条件 投标人须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 持有原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人社部等四部委联合颁发的交通运输工程(公路工程类别)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并在投标人企业进行从业登记或注册。 信誉要求 1、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被确定为中标人: ①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 ③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④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⑤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2、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所属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存在第1条信誉要求①-⑤项情形之一的,接受其被确定为中标人。 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1、对联合体牵头方和成员方的具体要求: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并在项目中承担对应的任务,总监理工程师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 2、联合体参加投标的,联合体(牵头方和成员方)总数不得超过 2家。同一专业工程由一个单位承担的,按照承担单位资质确定资质等级;同一专业工程由两个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不同专业工程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单位的相应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按专业分工确定的联合体资质须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3、联合体参加投标的,招标文件下载、投标保证金缴纳、投标文件编制、电子签章、网上递交标书、解密等工作均由其牵头人负责办理,其他联合体成员方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即可。 4、联合体参加投标的,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各方应服从招标人的管理。 5、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单位共同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及相关证书材料的真实合规性负责。如联合体任一方出现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联合体所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均不予退还。 多标段投标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即本次招标符合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情形。 其他要求 无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6年10月27日17时00分至2026年11月17日9时10分。 获取方式 潜在投标人须登录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chuzhou.gov.cn/)查阅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工作时间:工作日8:00-12:00,14:30-17:30)拨打0550-3801701。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27日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6年11月17日9时10分 投标文件递交的方式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 2026年11月17日9时10分 开标地点 网上开标,投标人登录滁州市不见面开标系统参与网上开标(网址:https://ggzy.chuzhou.gov.cn/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操作手册见https://ggzy.chuzhou.gov.cn/fwzn/011006/20240510/f0637388-583d-4c69-8331-05b6adfcf24d.html。 招标文件价格 0元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等网站发布。 投标人提出异议的截止时间及方式 如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请于2026年11月7日9时(投标截止 10 日)前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电子交易系统中在线进行异议,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请参见服务指南>交易须知>在线异议、质疑和投诉操作手册。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巧玲、桂优琴 联系方式:0550-2382901、0550-7631665、18255096656投标人提出投诉的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在线投诉具体步骤和程序请参照服务指南>投诉渠道 https://ggzy.chuzhou.gov.cn/fwzn/011001/serviceGuide.html;投诉书格式等内容参见服务指南>办事指南>投标人服务>投诉受理一次告知书https://ggzy.chuzhou.gov.cn/fwzn/011001/011001001/011001001003/20211022/4b7d87ec-2c58-49b0-b76c-3a6277377930.html。 投标保证金收取 投标保证金收取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5.7万元,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形式 支持现金(银行转账、银行电汇等)、非现金形式(支票、银行汇票、本票等)、电子保函、纸质银行保函。 接收投标保证金的账户信息 1.1)采用现金形式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转出,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转出账户与投标人投标文件提供的基本存款账户不一致的,视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选择任何一家银行提交即可): ①户名:天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长三圣支行 账 号:1313202038000339946 ②户 名:天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长支行 账号:179721403711 采用现金形式缴纳保证金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cztcgc202610-007(招标项目编号)项目投标保证金”。 2)采用支票、银行汇票、本票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时,投标人应在付款人开户行申请书附言处注明“cztcgc202610-007(招标项目编号)项目投标保证金”字样,应确保收款人开户行进账单完整反映交易附言内容,由此导致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对应的投标项目,其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3)采用电子保函形式具体要求如下: ①电子保函提交要求: a.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提供与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融服务平台对接的电子保函,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要求缴纳。 b.电子保函生效时间须为所投项目规定的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之前,电子保函的有效期截止时间不得短于招标文件约定的投标有效期截止时间,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要求缴纳。 c.投标有效期内未能确定中标结果,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须相应延长电子保函的有效期。 d.投标人存在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采用电子保函形式的将予以追缴。 4)采用纸质银行保函形式具体要求如下: ①应为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见索即付独立保函,所需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②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基本存款账户证明(如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同时将纸质保函扫描件提供在投标文件中。 ③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明确有效的查询途径( 网址链接及查询方式),否则该纸质银行保函无效。 ④中标候选人须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将其开具至本招标项目的保函原件提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且原件须与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扫描件一致,如存在未按照规定提交或提交内容不一致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发现弄虚作假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报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依法处理。 2.保证金电子保函业务应急处置措施。由于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突发公共网络安全事件或者系统原因,以及保证金电子保函系统使用过程中出现的以下情况: (1)开标时,系统获取明文保函文件异常,无法正常获取保函文件; (2)保证金电子保函系统的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 (3)保证金电子保函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等情况,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电子保函; (4)保证金电子保函系统服务器受到病毒或其他外来的攻击; (5)其他影响电子保函出具的异常情形。 由于上述原因导致投标人无法正常参加开评标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及时报告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核实问题原因。投标人确实已购买电子保函,经监管部门同意后,投标人可以继续参加开评标。 3.本次招标失败,再次进行招标的,投标人须按照新的账户重新缴纳投标保证金。 4.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保证金或由牵头人办理保函。 5.是否适用免缴投标保证金政策 不适用 适用免缴投标保证金的情形:如可对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中小企业免除投标保证金。 备注 1、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保证金由牵头人基本账户转入交易中心账户或由牵头人办理投标担保。 2、本项目不缴纳投标保证金条款仅针对在投标过程中未违反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第3.4.4项约定的投标人。如在投标过程中投标人存在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第3.4.4项约定情形,则无条件按招标人要求的金额、时间、账号缴纳投标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