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青海吉鑫茂竞磋(工程)2026-30
二、项目名称:同仁市黄乃亥乡四村基础设施改善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序号中标(成交)金额(元)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地址1报价:845000(元)青海全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西宁市柴达木路351号46号楼2.废标结果: 序号标项名称废标理由其他事项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标项名称标的名称施工范围施工工期项目经理执业证书信息1同仁市黄乃亥乡四村基础设施改善项目同仁市黄乃亥乡四村基础设施改善项目工程量清单内所有内容40日历天(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黄永瑾青2632020202101199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韩军,张璇(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焦兴梅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委托代理合同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同仁市黄乃亥乡人民政府 地 址:同仁市黄乃亥乡 联系方式:156097396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青海吉鑫茂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柴达木路351号1单元11420室 联系方式:18909735546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刘先生电 话:18909735546附件信息:中小企业声明函744.6K(五)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青海全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参加黄乃亥乡人民政府的同仁市黄乃亥乡四村基础设施改善项目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同仁市黄乃亥乡四村基础设施改善项目,属于(建筑业);承建(承接)企业为青海全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从业人员30人,营业收入为112486.74元,资产总额为4939.338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青海全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日期:2026年10月27日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若无此项内容,可不提供此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