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 HT-省本级-2026-05232
二、合同名称: 赛务服务合同
三、项目编号: ZCBN-省本级-2026-13893
四、项目名称: 首届陕西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技术比武 暨全国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技术比武陕西省选拔赛 赛务服务
五、合同主体采购人(甲方): 陕西工运学院 地 址: 西安市莲湖区西北一路98号联系方式:029-87320246供应商(乙方):西安广电新才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曲江新区曲江池西路60号广播电视台B501、B502联系方式:18811752918
六、合同主要信息主要标的名称:培训二部采购首届陕西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技术比武 暨全国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技术比武陕西省选拔赛 赛务服务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主要标的数量:1.0000项主要标的单价:93552.3500元合同金额: 9.355235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无采购方式: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09-27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10-27
九、其他补充事宜:附件: 赛务服务合同-93522.35.pdf赛务服务合同-93522.35.pdf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合同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要求由采购人发布的,中国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首届陕西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技术比武暨全国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技术比武陕西省选拔赛赛务服务合同签订日期:220年LE服务单位:西安广电新才人力资源有限公司首届陕西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技术比武暨全国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技术比武陕西省选拔赛赛务服务合同甲方(委托方):陕西工运学院通讯地址:西安市莲湖区西北一路98号乙方(受托方):西安广电新才人力资源有限公司通讯地址:西安市曲江新区曲江池西路60号广播电视台B501、B50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遵循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现就甲方委托乙方为首届陕西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技术比武暨全国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技术比武陕西省选拔赛赛务服务的相关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兹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项目概况项目名称:首届陕西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技术比武暨全国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技术比武陕西省选拔赛赛务服务合同-1-项目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活动结束。项目地点:陕西工运学院。
二、服务内容乙方为本次竞赛提供场地布置、竞赛设备及配套系统、现场技术保障、赛事组织实施等全流程服务。
三、服务期限及合同金额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竞赛活动全部结束止。合同金额:人民币93522.35元(大写:玖万叁仟伍佰贰拾贰元叁角伍分)。合同价格:本合同价格为含税包干价,包含乙方完成全部服务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设备租赁费、人工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税金等),一次包死,不受市场价变化影响,甲方不再支付任何额外费用。
四、付款方式(一)首期款(60%):本合同签订生效后,乙方向甲方开具合同总金额60%的合格增值税普通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五】个工作日内,以银行转账方式向乙方支付人民币56113.41元(大写:伍万陆仟壹佰壹拾叁元肆角壹分)。(二)尾款(40%):项目全部完成后,经甲方最终验收合格,乙方向甲方开具合同总金额40%的合格增值税普通发票,甲-2-方收到发票后【五】个工作日内,以银行转账方式向乙方支付人民币37408.94元(大写:叁万柒仟肆佰零捌元玖角肆分)(二)乙方指定收款账户信息如下:开户名:西安广电新才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账号:8111701080432659999开户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曲江支行
五、双方权利与义务(一)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交的赛事技术服务、灯光设备、音响设备、舞台设备及会务服务方案进行审核,对竞赛组织实施过程实施监督,并要求乙方就不符合约定的内容进行整改;甲方有权获取与竞赛活动有关的全部资料。同时,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资料及工作便利,并按照合同约定按时支付服务费用。(二)乙方应严格按照经甲方审核确认的方案如期完成各项服务,因乙方原因造成服务延误或失败的应承担相应责任,并应确保工作人员具备相应专业能力,遵守甲方工作纪律和保密要求。乙方应对其员工进行保密教育并签订保密承诺,员工违反保密义务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六、保密双方应对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工作秘密、参赛-3-人员信息及其他非公开信息承担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复制、传播或销售上述信息,且双方须约束各自员工履行同等保密义务,该保密义务不因合同履行完毕而失效。
七、不可抗力(一)若发生不可抗力或政府强制行为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则双方均可提前终止合同而无需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当不可抗力发生时,遭受损失的一方应在事故发生后10日内及时书面通知对方有关情况并采取合理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二)本协议所称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事实,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火灾、水灾、战争、疫灾、社会动乱等自然灾害和社会突发事件。(三)若因天气原因,导致现场不符合活动开展条件的,双方经协商可另行安排时间。
八、违约责任乙方未按约定提供服务或服务质量不符的,每发生一次,甲方有权视违约程度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5%的违约金;累计发生两次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乙方退还全部已付款项,同时赔偿甲方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罚款、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等)。-4-
九、争议解决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一)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二)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甲方乙方甲方:(盖章)乙方:西安广电新才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海高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船n地址:安本路地址:西安市曲江新区曲江池西路60号广播电视台B501、B502日期:206年9月27日日期:200年9月27日-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