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秉县耕地质量提升与化肥减量化项目(二期)需求公示

一、项目基本信息项目名称:施秉县耕地质量提升与化肥减量化项目(二期)项目编号:HXZB2025-59-07采购预算:920000元最高限价:920000元

二、公示期限(不少于2个工作日)时间:2026年10月21日至 2026年10月2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采购预算确定依据:施秉县政府采购计划书

四、项目联系人(公示期限内,优先反馈给代理机构)1、采购人信息采购单位名称:施秉县农业农村局项目联系人:陈秀德联系电话:138855730892、代理机构代理全称:贵州华信水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牟长玉、冯仕光、陈江南联系方式:16685509745

五、附件附件信息:需求公示21.pdf115.5K施秉县耕地质量提升与化肥减量化项目(二期)需求公示

一、项目名称:施秉县耕地质量提升与化肥减量化项目(二期)

二、采购项目预算:92.00万元

三、最高限价:92.00万元

四、公示时间:2026年10月21日至2026年10月23日

五、采购内容:1、采购配方肥约61吨,采购商品有机肥(粉剂)约736吨,取土化验约30个。2、采购绿肥种子约8吨。详见采购清单。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本项目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如下:1、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是法人的,提供2025年度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包含三表一附注,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执业证书及两名会计师有效的执业资格证书)或提供2026年1月以来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6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材料(成立未满三个月的投标供应商提供自成立以来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材料),依法不缴纳社保及免税的投标供应商提供由社保部门及税务机关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投标文件范本);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2)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法院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供应商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取消其投标资格。(3)供应商不得是世界银行禁止或临时制裁名单上的单位或个人(查询网址:https://www.worldbank.org/en/projects-operations/procurement/debarred-firms),提供中英文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放入响应文件中,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自行承担后果。并承诺采购人保留在签订合同前再次查询供应商上述网址中情况的权利,如发现属于制裁名单上的单位或个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供应商自行承担起后果。

二、特殊资格要求:A包:①供应商为生产企业:提供有效的生产许可证、肥料正式登记证或备案号;②供应商为经销商:提供有效的生产企业的生产许可证、肥料正式登记证或备案号及其营业执照。B包:投标人为厂家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或《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厂家有效期内的《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或《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三、本品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本品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所属行业:工业,供应商需提供中小微企业申明函)。

七、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特别说明:本公示内容仅为采购人对本项目的需求公示,具体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