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JSZC-321100-FW2026-23882

二、合同名称:客运服务合同

三、项目编号:JSZC-321100-FW2026-23882

四、项目名称:客运服务

五、合同主体采购人(甲方):镇江市第三中学联系方式:13951288207供应商(乙方): 镇江春华旅游运输有限公司联系方式: 13775369918

六、合同主体信息1.主要标的信息:项目名称:客运服务项目编号:JSZC-321100-FW2026-23882比选方式: 直选服务品目: 交通运输和仓储服务/道路运输服务/道路客运服务项目预算: ¥2200.0项目地点: 镇江市西府街10号采购单位: 镇江市第三中学联系人姓名: 黄青联系电话: 13951288207固定电话: 2.合同金额: 2200.03.履行时间(期限): 1天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10-26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10-26 17:21包车协议 (模板)(2).pdf包车协议,以下简称“甲方”镇江市第三中学镇江春华旅游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甲方因业务需要,向乙方租用50座空调旅行车2辆现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并共同遵守:

一、乙方按甲方需求。且商谈好单次用车的价格1100*2。行车线路由镇江到扬中,(往返);用车日期2026年10月29日。,

二、乙方提供的车辆应证照齐全,符合相关要求的车辆保险手续并办理了第三责任险。

三、乙方应配备驾驶员素质高、安全、服务态度好的驾驶员,做到安全、正点及正常运行。

四、乙方提供的车辆必须保证车况良好,保持清洁卫生。

五、乙方必须确保甲方乘车安全,甲、乙双方应配合交通管理部门的处理及向保险公司索赔事宜。

六、甲方必须配合乙方做好行车安全工作,甲方乘客不得携带危险品上车,乘客数量不得超过车辆核定人数;乘客在车厢内严禁吸烟,不得损坏车内设备,对违反上速规定造成损失,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

七、甲方向乙方租用车辆预付定金无;余款在任务结束后一次性结清。如发生甲方取消用车,乙方不能保证甲方用车,违约方向守约方按包车定金的双倍赔偿。,,

八、甲、乙双方在租车过程中,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若因甲方违章指挥,造成一切后果及经济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九、车辆所发生的相关过路、过桥(渡)、停车费由乙方支付。

九、车辆所发生的相关过路、过桥(渡)、停车费由乙方支付。

十、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

一、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甲方:乙方:2026年10月26日2026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