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名称:克拉玛依市乌尔禾区柳树街街道办事处
二、供应商名称:克拉玛依龙达实业有限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克拉玛依市乌尔禾区柳树街街道办事处服务市场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891101000029410075
五、合同编号:11N79226329720264601
六、合同内容: 序号标项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元)总价(元)1电子设备工程安装详见附件套17.008500144500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克拉玛依市乌尔禾区柳树街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马兰 联系电话:18997805691 传真:/ 地址:龙翔路3号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附件信息:小区安防设备采购合同8.5.pdf小区安防设备采购合同签订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乌尔禾区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发包人(甲方):克拉玛依市乌尔禾区柳树街街道办事处承包人(乙方):克拉玛依龙达实业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甲乙双方就小区安防设备采购项目相关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第一条项目概况1.1项目名称:小区安防设备采购1.2项目地点:克拉玛依市乌尔禾区龙翔小区、瑞翔小区、凤翔小区1.3项目内容: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完成小区安防监控系统的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及配套施工,包括但不限于监控摄像机、硬盘、网络交换机、光纤收发器等设备的安装,以及线缆敷设、立杆基础施工、电缆沟开挖、管道预埋等配套项目。具体设备及施工内容详见附件一《项目量清单》。1.4安装位置:序号具体安装位置备注1
一、龙翔小区:1、龙翔27栋楼后停车场2、龙翔24栋西北角停车场3、龙翔24栋西南角停车场4、龙翔25西南角栋后停车场5、龙翔22栋西侧公共游乐场2
二、瑞翔小区:1、瑞翔10栋西南角停车场1个向北2、瑞翔小区与幼儿园中间通道电动车停车区北侧一个;3
三、凤翔小区:1、凤翔3栋后停车场东北角2、凤翔6栋西停车场东南角3、凤翔8栋东广场4、凤翔9栋西北角5、凤翔18栋与19中间停车场6、凤翔20栋前停车场7、龙达公司东南角停车区8、凤翔3栋西南角停车场9、凤翔小区13栋联排公寓区域10、凤翔小区14栋联排公寓区域1.5项目目标:新增小区安防设备,规范安装调试,严把质量、安全、服务、时限关口,完善安防体系,全面提升小区安全防控能力。第二条承包方式与承包范围2.1承包方式:本项目以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验收的形式由乙方承包。乙方负责从整体上完成本项目的设备采购、施工安装、调试、验收、保修等全部工作。2.2承包范围:本项目所需全部设备及材料的采购、运输、装卸、保管;监控立杆基础施工、电缆沟开挖、管道预埋等土建项目;设备安装、线缆敷设、系统调试;验收合格后质保期内的维修保养等全部内容。第三条合同价款3.1固定总价(含税):人民币144500元(大写:壹拾肆万肆仟伍佰元整)。不含税金额:人民币127876.11元,增值税税额:人民币16623.89元。3.2合同价款包含但不限于设备及材料采购费、运输费、装卸费、保管费、土建施工费、安装调试费、修缮费、保险费、技术培训费、竣工验收服务费、质保期内售后服务费、税金等乙方完成本合同全部义务甲方应支付的所有费用。3.3本合同约定的设备安装服务为固定总价合同,除甲方书面同意并出具认可的工程量签证及增量外,本项目应包含所有达到合同履行目的的全部施工量及施工内容,甲方无需另行支付任何费用。第四条合同工期4.1工期:乙方应于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项目施工并达到验收条件。4.2如因不可抗力等特殊原因需要延期的,乙方应提前7个工作日书面通知甲方,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甲方书面同意后可相应顺延工期。第五条质量标准5.1本项目施工质量应符合国家(行业)现行标准、规范及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5.2乙方提供的设备及材料须为全新合格产品,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5.3设备安装应牢固合规、布线规范、布局合理,便于使用及维护,符合小区安防建设标准。设备运行应灵敏可靠、坚固耐用。5.4乙方应保证项目在正确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质保期内具备合同约定的使用性能。5.5若国家、行业有强制性标准的,乙方提供的货物及施工必须符合该强制性标准。第六条安全要求6.1乙方应严格落实施工安全标准,做好现场防护与隐患排查,杜绝施工安全事故。6.2乙方全面负责设备运输及施工安装全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确保安全施工,责任到人。6.3乙方应遵守甲方及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规定,做好施工区域的安全围护和警示标识。6.4设备安装应牢固合规,有效防范小区治安及通行安全风险。6.5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因甲方原因或第三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相应责任方承担责任;因不可抗力导致的安全事故,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处理,乙方不承担因非自身原因产生的责任。第七条项目质量保修7.1质保期: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7.2质保期内,如项目出现质量缺陷或设备故障(非因甲方人为损坏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48小时内派员维修,并承担全部维修费用。7.3乙方应提供7×24小时在线技术支持和热线电话咨询服务。7.4质保期满后,乙方应以优惠价格继续提供维修服务,具体费用由双方另行协商。第八条交付与验收8.1交付地点:甲方指定的小区安装地点。8.2验收程序:·乙方完成全部施工内容并调试完毕后,应向甲方提交书面验收申请及完整的竣工资料。·甲方应在收到乙方验收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甲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组织验收超过10个工作日的,视为甲方验收合格,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支付款项;但乙方应保证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如后续发现质量问题,乙方仍应承担质量保修责任。·验收标准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技术要求以及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执行。8.3验收合格的,双方签署《项目竣工验收单》;如因乙方原因导致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改,直至验收合格为止,整改期间不计入工期延误。第九条付款方式9.1付款方式:项目经甲方最终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合同总价的100%。9.2乙方在申请付款前应向甲方开具等额合法的增值税发票。9.3甲方未按约定时间支付款项的,乙方有权暂停后续履约,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有权要求甲方以应付未付款项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支付资金占用费。第十条发包人(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0.1甲方的权利:·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完成项目施工。·有权对乙方的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对乙方施工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有权要求乙方整改或承担违约责任。10.2甲方的义务:·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支付项目款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协助和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施工场地、接入电源、协调小区居民配合等。·及时组织验收,不得无故拖延。·对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商业秘密予以保密。第十一条承包人(乙方)的权利与义务11.1乙方的权利:·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项目款项。·在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款项时,有权暂停施工及售后服务,并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必要的施工配合。11.2乙方的义务:·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质量标准完成项目施工。·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施工安装规范进行施工。·对项目提供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向甲方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配合甲方完成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第十二条违约责任12.1甲方违约责任:·甲方应于项目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财政管理规定向国库支付中心提交完整、符合要求的付款申请,并及时向乙方提供提交凭证。款项实际支付时间以政府国库资金拨付时间为准。仅因财政预算调整、国库审批、资金调度等完全不可归责于甲方的客观原因付款延迟的,甲方不承担逾期付款违约金、利息及其他责任,但甲方应及时书面告知乙方延迟原因,并提供财政预算调整、国库审批、资金调度等相关证明文件;未提供充分证明,或因甲方未按期提交付款申请、提交材料不完整或不符合要求导致付款延迟的,不得适用前述免责。因甲方自身原因导致付款延迟的,甲方应自验收合格后第16日起,以欠付款项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1.5倍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直至款项全部付清。·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组织验收的,每逾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因甲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未及时提供施工场地、未协调好小区居民配合、未及时组织验收等)导致工期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由此增加的费用由甲方承担。还应赔偿乙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设备租赁费、人员窝工费等)。·甲方无故解除合同的,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并赔偿乙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12.2乙方违约责任:·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完成项目施工的,每逾期一天,应以合同总价款为基数,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LPR)计算违约金,累计最高为合同总价款的20%;·乙方提供的设备或施工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的,应无条件返工或更换,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导致项目质量不合格且拒绝整改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12.3免责条款: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延迟履行的,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可免除相应违约责任。第十三条知识产权与保密13.1乙方保证其提供的设备及施工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如发生侵权纠纷,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13.2双方应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予以保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第十四条争议解决14.1本合同的解释、履行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14.2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14.3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项目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即克拉玛依市乌尔禾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五条其他约定15.1资产归属:项目完工后,新安装的安防设备资产归属乌尔禾区柳树街街道柳园社区。后期日常运维、维修由小区物业公司负责。15.2本合同一式6份,甲方执2份,乙方执4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5.3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15.4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协商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5.5本合同的任何修改、补充均须以书面形式作出,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以下无正文)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联系人:联系人:联系电话:______年____月____日联系电话:______年____月____日附件一,《项目量清单》序号设备名称品牌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合计备注1网络摄像机海康DS2CD2245CV8-L个17580986024米监控立杆国产140*4000根17980166603监控立杆基础国产400*400*800个17980166604预埋件定制个1720034005电源适配器海康小耳朵12V/3A个17457656枪机支架国产AJ-508B对17457657电源线国产2*2.5米15006.597508六类网线安普8芯箱268013609光纤收发器一光四电/百兆对177501275010室外防水箱200*300*400(含一个2A空开、5孔插座)个17280476011交换机5口交换机台17180306012光纤单模四芯米225251126013熔纤盒终端盒(包含一个配套耦合器)个1715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