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合同.pdf
一、合同编号:洛宁公开-2026-25-A
二、合同名称:洛宁县人民医院医养结合服务能力提升建设项目-施工
三、项目编号:洛宁公开-2026-25
四、项目名称:洛宁县人民医院医养结合服务能力提升建设项目-施工
五、合同主体1. 采购人(甲方):洛宁县人民医院地址:洛阳市洛宁县联系人:李楠楠联系方式:0379-662661782.供应商(乙方):鑫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企业规模:中型地址:新乡市联系人:郭志凯联系方式:18039208869
六、合同主要信息1、合同金额:24559867.3 元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履约期限:540日历天;地点为:洛阳市洛宁县;4、合同主要标的信息序号名称施工范围施工工期项目经理执业证书信息1医疗卫生用房施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540日历天 冶李杨 豫1412023202305397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6年10月13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6年10月22日(GF-2017-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住房城乡设部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洛宁县人民医院承包人(全称):鑫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洛宁县人民医院医养结合服务能力提升建设项目-施工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洛宁县人民医院医养结合服务能力提升建设项目-施工。2.工程地点:洛阳市洛宁县。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宁发改审批(2024)25号。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自筹资金。5.工程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图纸6.工程承包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11月1日,以甲方签发开工令为准。计划竣工日期:2028年4月24日。工期总日历天数:540日历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贰仟肆佰伍拾伍万玖仟捌佰陆拾柒元叁角整¥24559867.3元);其中:2(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贰拾万零伍仟伍佰零肆元零壹分(¥205504.01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1(¥1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1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壹佰万元整¥1000000.00元)。2.合同价格形式:中标价+变更签证。
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冶李杨。
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3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2026年10月13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洛宁县人民医院签订。
十
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
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
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陆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叁份,承包人执叁份。承包人:(公童)发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2.X318,。M小组织机构代码:1241032841659704X组织机构代码:91410728395828645G地址:洛阳市洛宁县城康复路3号:洛宁地址:河南省新乡市长垣市赵堤镇梧桐街县城郊乡滨河大道北侧,经一路以西6号4邮政编码:471700法定代表人:范存锋电话:0379-66231890传真: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建行洛宁支行账号:41001594110050202757邮政编码:453400法定代表人:郭志凯电话:0373-8871119传真:电子信箱: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长垣支行账号:41050163770800000702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履行合同过程中双方管理者(或双方工地代表人)按甲方规定履行程序确定的合同内容、有实质影响的会议、签证、设计变更等资料。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监理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2.5设计人:名称:中衍设计集团有限公司资质类别和等级:建筑行业(甲级);联系电话:13949104383电子信箱:490989740@qq.com;通信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鼎路69号A、B座2单元10层10031.1.3工程和设备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符合通用条款规定的发包人提供的施工现场。1.1.3.9永久占地包括:依据设计图纸确定1.1.3.10临时占地包括:建设过程中的所有临时用地。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发包人对工程的相关管理规定和文件1.4标准和规范7于发布洛宁县2026年第二季度建设工程地方材料指导价的通知》宁建字(2026)37号和《洛阳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26年第2期发布的价格:人工费采用第18期指数。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12.1合同价格形式1、单价合同。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1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2、总价合同。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均包括完成该工程项目的成本利润、税金、技术措施、机械进出场费、风险费、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等所有费用,承包人采购的材料、消防、电子产品等和工程设备的风险,委托第三方检测及施工期间所产生的噪声、排污、空气质量等所产生的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1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由于设计变更或甲方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漏项或甲方签证引起工程量增减,可按工程量清单中的价格进行调整,工程量清单中没有的项目,执行专用条款10.4.1。3、其他价格方式: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4、由承包人的失误(包括但不限于施工错误、返工、擅自改变施工方案、未按图纸或施工规范施工、材料浪费、管理不善等)导致工程量增加的,增加的全部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发包人不予计量支付,合同价格不予调整。因承包人失误导致工期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承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第7.5.2条承担逾期竣工违约金。因承包人失误造成发包人或其他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失的,承包人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因承包人失误导致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验收标准的,承包人应负责返工、21修复,直至达到合格标准,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就上述因自身失误造成的工程量增加、费用增加或工期延误向发包人提出索赔。12.2预付款12.2.1预付款的支付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合同价的25%(由财政汇入发包方与承包方共管账户。预付款支付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12.3计量12.3.1计量原则工程量计算规则: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GB/T50500-2024及其工程量计算规则的相关规定。12.3.2计量周期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按形象进度。12.4工程进度款支付12.4.1付款周期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每季度支付当季度已完工程造价(含现场签证、设计变更)的8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已完工程造价(含现场签证、设计变更)的90%;工程结算审定后支付至工程造价(审定金额)的97%;剩余工程款3%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到期后1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质保期为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二年。(为保障农民工权益,发包方向发包方与承包方共管账户支付工程进度款后,承包方应优先结清农民工工资。)12.4.2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按照通用条款执行,同时考虑进度需要缩短审批时间,进度款申请单一式叁份,同时报监理、发包人和相关部门12.4.3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按发包人的要求格式,一式四份。(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按发包人的要求格式,一式四份。12.4.4进度款审核和支付(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已完工程报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进行计量和确认。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收到资料后15天内。(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支付证书签发后30天内。进度款支付方式:银行转账。13.验收和工程试车13.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12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24小时。13.2竣工验收13.2.1竣工验收条件(3)承包人负责整理和提交的竣工验收资料应当符合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或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有关施工资料的要求,具体内容包括:质量保证资料、验收备案资料、竣工图等完整的竣工档案资料。竣工验收资料的份数:捌套。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约定:竣工验收正式通过后15天,提供竣工图的数量分别为8套。13.2.2竣工验收程序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执行洛阳市政府性投资基本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执行通用条款。23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5天内。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上。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因承包人原因每逾期一天,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人民币10000元/天的违约金。14.竣工结算14.1竣工结算申请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竣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执行通用条款。14.2竣工结算审核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45天。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签发竣工付款后30天内。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如有异议应在收到发包人签认的竣工付款证书后7天内提出异议,并由合同当事人按照专项合同约定进行复核,或按照本合同第20条(争议解决约定处理。14.4最终结清14.4.1最终结清申请单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叁份。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按专用条款12.3.2相关约定执行14.4.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收到承包人提交的最终结清申请单后14天内。(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15.2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自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24个月。2.15.3质量保证金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是。15.3.1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2种方式(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2)3%的工程款;(3)其他方式:L。15.3.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2种方式(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