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县农业农村局机关莒县2026年补充耕地质量验收项目(第二批)采购合同公示

一、合同编号:SDGP371122000202602000307A_001

二、合同名称:莒县2026年补充耕地质量验收项目(第二批)

三、采购项目编码:SDGP371122000202602000307

四、采购项目名称:莒县2026年补充耕地质量验收项目(第二批)

五、合同主体采购人:莒县农业农村局机关地址:联系方式:6221093供应商(乙方):山东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八地质大队(山东省第八地质矿产勘查院)地址:日照市秦皇岛路18号联系方式:0633-8619533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主要标的数量 主要标的单价(万元) 合同金额(万元)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莒县2026年补充耕地质量验收项目(第二批)(A包)1119.2953119.295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甲方指定地点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6-10-19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6-10-21

九、其他补充事宜:莒县2026年补充耕地质量验收项目(第二批)A包服务合同261019.pdf莒县2026年补充耕地质量验收项目(第二批)A包服务合同合同编号:JXNYNCJ-2026-BCGDZLYSXM-01甲方(采购人):莒县农业农村局住所地:莒县北坛路178号乙方(成交供应商):山东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八地质大队(山东省第八地质矿产勘查院)住所地:日照市秦皇岛路18号乙方于2026年10月10日参加了山东颐隆招标有限公司组织的“莒县2026年补充耕地质量验收项目(第二批)(A包)(项目编号:SDGP371122000202602000307)”采购活动,确定乙方为成交供应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相关法律法规,以及采购文件要求,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项目采购合同。第一条合同标的1.服务名称:莒县2026年补充耕地质量验收项目(第二批)(A包)2.本项目拟补充耕地面积:估算约3000亩,实际面积以现场实测为准。工作内容涵盖数据资料整理审核、制定鉴定方案、划分评价单元及样点选取等,严格遵循《山东省补充耕地质量鉴定技术规范细则(第二版)》。3.工作内容(1)数据资料整理、审核: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耕地地块位置和图斑等矢量数据,应同时标注以下信息:包括含有地块位置、面积、土地地类变更前的土地具体用途信息。以项目形式实施的补充耕地,还应提供项目竣工图、项目验收报告等资料;有客土、物料填埋行为的,还应提供客土、填埋物料来源说明及填埋深度信息、具有相应资质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土壤环境指标检测报告等资料。资料移交函扫描件及其他资料按照要求的格式上传至省级信息管理系统。资料格式:纸质及电子文档、图件,矢量数据格式为ArcGIS的Shapefile,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同时包括补充耕地所在区域的土壤、水利、气象、环境及农作物种植制度及其产量水平等,以及土壤普查、耕地质量监测、耕地质量评价成果资料等;(2)制定鉴定方案:鉴定方案应包括鉴定范围、鉴定依据、组织形式、鉴定内容、完成时限等;(3)划分评价单元及样点选取:评价单元的划定要具备科学性、代表性。补充耕地的地块图斑可直接划定为评价单元。地块图斑较多时,可将一定区域内地形部位、土壤类型、补充耕地来源、土地利用现状等因素相对一致的多个地块合并为一个评价单元。否则根据差异因素,应细分评价单元。项目类补充耕地可拆分为多个评价单元,但不可与非项目类补充耕地合并;(4)现场踏勘、采集表填报、景观照片采集、土壤混合样品采集:主要包括农业生产符合性评价指标和耕地质量等级评价指标。农业生产符合性评价踏勘指标包括有效土层厚度、土壤有机质含量、地形坡度、土壤侵入体及砾石含量、水资源保障条件、道路通行条件和土壤污染状况等;耕地质量等级评价踏勘指标为《耕地质量等级》(GB/T33469)中规定的县(市、区)所在二级农业区中耕地质量等级评价指标,包括地形部位、质地构型、排水能力、耕层厚度、耕层质地等。根据踏勘情况填写《补充耕地质量鉴定实地踏勘表》。按要求拍摄地块景观照片、专家工作照;(5)容重样品采集:在每个评价单元内选择面积最大的图斑,在布设的采样点位中选择最靠近该图斑中心位置的点位,在该点位附近2m范围内取3个容重平行样,利用不锈钢环刀采集表层土壤容重样品;(6)样品制备:采集的样品放入样品袋,如聚乙烯或聚氯乙烯薄膜的小袋、布袋或纸袋等。注意塑料制品不宜长期包装和保存土样。打印好标签,内外各置一张,注明采样地点、日期、采样深度、土壤名称、编号及采样人等,同时做好采样记录,填写《补充耕地质量鉴定土样采集表》。土壤样品现场封存后,送具备相关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检测;(7)样品化验检测:土壤有机质、有效磷、速效钾、全氮、容重、水溶性盐总量、酸碱度、机械组成,含铜、铅、锌、铬、镍、汞、砷、镉及六六六总量、滴滴涕总量、苯并[a]芘检测;(8)农业生产符合性评价报告:评价结果以评价单元为单位分为合格和不合格。评价指标包括有效土层厚度、土壤有机质含量、地形坡度、土壤侵入体及砾石含量、水资源保障条件、道路通行条件和土壤污染状况等影响农业生产基本种植条件的指标。评价指标中有一项未达到评价标准要求的,农业生产符合性评价结果即为不合格。农业生产符合性评价不合格的,不开展耕地质量等级评价。根据实际情况填写《补充耕地质量鉴定农业生产符合性评价表》;(9)耕地质量等级评价报告(补充耕地质量等级评价按照《耕地质量等级》(GB/T33469)执行,确定评价指标和权重,计算隶属度、综合指数,最终计算出质量等级,形成耕地质量等级评价报告、采样点位置图、等级分布图;(10)鉴定报告:鉴定意见应包含但不限于补充耕地基本情况信息、农业生产符合性评价结果、耕地质量等级评价结果等,并提出补充耕地后续培肥改良指导意见,补充耕地实施主管部门单位或县级人民政府应加强对后续培肥改良工作的监督管理;(11)数据库建设、耕地等级核算等:建立耕地质量等级数据库,包含占用和补充地块等级数据库,为耕地占补平衡质量核算提供支撑。对自然资源提供的各类占用耕地及非农建设占用数据分析处理,核算占用耕地及非农建设占用的平均质量等级,对各类补充耕地及非农建设占用补充耕地平均质量等级核算。配合县级及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核查、抽查、评审等工作。做好与项目所在地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等部门的沟通协调,配合省市级抽验核查。4.成果要求(1)须严格按照国家现行的相关规范、规程、标准出具成果报告等资料,并对其质量负责;资料应完整、准确、可靠。(2)因乙方原因提供不实或内容虚假的成果报告,造成严重后果,引起诉讼和纠纷的,甲方将单方面解除本合同,造成的损失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若在市级或省级审核中被反馈数据不实或虚假,每1处评价单元予以扣除合同总金额3%。(3)乙方必须保证所形成的成果资料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索赔、损失、损害、支出等一切费用(含律师费)。如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的,乙方应赔偿该损失。(4)成果报告资料(数据汇总、资料整理等)须提交电子版(Word、pdf版),具体提交要求、格式根据甲方实际要求为准。5.质量保障(1)乙方需配备数量充足的专业服务人员,分工明确、专业结构配置合理。具体人员的选配及资格要求,应符合《山东省补充耕地质量鉴定技术规范细则(第二版)》要求。(2)配备1名项目负责人全过程参与项目的交流、汇报等工作。乙方全部承担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产生的专家费、工作人员费、车辆费、住宿费、餐饮费、会议费、材料费及其他与本项目实施相关的一切费用。(3)拟投入本项目人员不得随意更换;如遇到特殊原因更换,须书面征得甲方的同意后方可更换,且更换人员工作经验不得低于原工作人员,甲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若甲方在收到乙方书面申请后7个工作日内未予书面答复,视为同意。(4)本项目所涉及相关实验室要求持有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或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颁发的《实验室认可证书》,同时持有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主管部门颁发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合格证书》。第二条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1,192,953.00元(¥壹佰壹拾玖万贰仟玖佰伍拾叁元整)。此合同金额为中标金额,结算金额以工作项目内容、成交单价、实际数量据实结算。第三条服务期限及服务地点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整体服务一年,具体工作开展时间及推进安排按甲方要求执行。2.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第四条工作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办法(试行)》;2.《山东省补充耕地质量鉴定技术规范细则(第二版)》、《山东省补充耕地质量验收细则(试行)》;3.《耕地质量等级》(GB/T33469)、《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15618);

四、甲方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供的补充耕地相关资料。第五条交付验收1.甲方应当根据国家、行业验收标准,以及合同约定验收方案,明确验收时间、方式、程序和内容等事项,组成验收小组,在收到乙方项目验收建议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项目进行实质性验收(验收建议有明显不当的除外)。乙方应对提交的服务成果作出全面检查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验收和使用技术条件依据,清单应随提交的服务成果交给甲方。2.乙方在指定地点提交服务成果后,甲乙双方应依据采购文件、响应文件等文件材料的要求共同验收,并且出具书面验收报告。第六条权利瑕疵担保1.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标的物享有合法的权利;2.乙方应保证在其出售的标的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3.乙方应保证其所出售的标的物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4.如甲方使用该标的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第七条所有权归属乙方将服务成果交付甲方,并且经甲乙双方共同验收合格后所有权转移给甲方,在所有权转移之前,标的物损毁、灭失的风险归乙方,乙方保证所交付的服务成果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乙方交付的服务成果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须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5%的违约金;如果合同总金额价款已经支付完毕或者开始支付合同价款时才发现产权有瑕疵的,乙方仍须支付上述违约金并且赔偿甲方由此所遭受的一切损失。第八条包装、装运及运输1.乙方负责包装、装运和运输,由于不适当的包装、装运和运输造成任何损坏均由乙方负责。2.包装费、运费及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金额内。3.根据财政部等三部门《关于印发、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规定,对乙方提出的具体包装要求:/第九条款项支付1.服务成果交付甲方,经甲乙双方共同验收合格后由甲方负责办理支付手续。2.甲方自收到发票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资金,并不得附加未经约定的其他条件。3.付款方式(1)按项目进度拨付进度款,全部工作内容完成并经市级鉴定通过后,乙方向甲方提供符合财务规范要求的发票及各项资料,甲方自收到完整合规资料之日起3个月内,付至合同款项的90%。(2)经市级鉴定通过满1年后,甲方支付至实际验收费用的100%,结清剩余尾款。注:①若项目发生验收、审计等费用由乙方承担。②本项目按成交单价及实际完成验收面积、工作内容据实结算,结算金额不得超出项目中标金额,超出部分甲方不予支付,相应风险由乙方自行承担。第十条保密要求乙方须建立严格的保密制度,并加强对工作人员的保密管理及保密知识教育,对其工作人员的保密责任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所收集、产生的所有与本项目相关的各种形式的文档、资料,包括文字、图片、表格、数字等资料,所属权均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提供、泄露或公开委托事项的有关内容;与本项目有关的资料及数据成果中涉及国家秘密的内容,均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保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合同约定执行。第十一条安全责任与保障乙方人员在服务期间发生的人身伤害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