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JSZC-320400-FW2026-23310

二、合同名称:2026第一期常州年轻一代企业家培训班合同

三、项目编号:JSZC-320400-FW2026-23310

四、项目名称:2026第一期常州年轻一代企业家培训班

五、合同主体采购人(甲方):中共常州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联系方式:13685218866供应商(乙方): 常州公路运输集团有限公司联系方式: 13646114836

六、合同主体信息1.主要标的信息:项目名称:2026第一期常州年轻一代企业家培训班项目编号:JSZC-320400-FW2026-23310比选方式: 直选服务品目: 交通运输和仓储服务/道路运输服务/道路客运服务项目预算: ¥5000.0项目地点: 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3A210采购单位: 中共常州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联系人姓名: 经济处联系电话: 13685218866固定电话: 2.合同金额: 5000.03.履行时间(期限): 10天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10-21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10-21 11:20统战部合同5.12-15.pdf租车协议甲方:中共常州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乙方:常州公路运输集团有限公司为充分发挥我司优势,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本着公平、公正、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用车合作协议如下;

一、用车时间,行程:用车时间:2026年5月12日,,行程:行政中心-南通,型:49座大巴价:2500元整,用车时间:2026年5月15日行程:南通-行政中心型:49座大巴价:2500元整

二、付款方式:1.银行汇款或现金或支票2.汇款入发票上乙方指定账户常州公路运输集团有限公司账号:80902010148291江苏银行文化宫科技支行80902010148291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相应车型、座位的车辆给甲方使用。同时,乙方应确保提供给甲方使用的车辆车况良好,车辆投保承运人责任险80万元/座。2、乙方必须按甲方指定的时间及地点将车辆准时提供给甲方使用。3、若因乙方责任造成交通事故或其它安全事故,造成甲方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则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按责论处。如非乙方责任造成事故,乙方不承担任何费用,但可协助甲方进行事故处理。4、若因甲方提供的行车路线和时间不准确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5、如因恶劣气候变化、路堵、交通事故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行程不能完成或行程延误,则双方承担各自损失,互不追究责任,由双方协商解决,,后续事宜。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详细的用车时间和地点,(如因甲方提供的用车时间和地点不详,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己承担)并严格按照车辆的核载人数上客,不得强迫驾驶员超载行驶。应保持车辆设施的完好。2、应按照双方商定的包车行驶线路行驶,若无特殊情况,不能随意改变线路、增加地点或延伸公里;若确实需要改变或延长包车天数或公里的,需经乙方同意,由乙方通知驾驶员。3、签订本协议后:乙方按约定提前提供车辆和驾驶员信息,如有特殊情况(不可抗因素),,需要更换驾驶员和车辆需提前和甲方沟通,并按时完成任务。甲方必须按照双方约定的付款方式按时结清用车费用。否则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五、结账周期:任务结束且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后的一周内向乙方对公打款。

六、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后签定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七、本协议有效期自双方签字之日起至约定合作结束之日止。

八、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