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ZCBN-南郑县-2026-00239.1.2B1

二、合同名称:2026年大巴山北麓和汉江谷地水土保持与水源涵养项目(碑坝林场退化林修复)(二次)

三、项目编号:ZCBN-南郑县-2026-00239.1.2B1

四、项目名称:2026年大巴山北麓和汉江谷地水土保持与水源涵养项目(碑坝林场退化林修复)(二次)

五、合同主体采购人(甲方):汉中市南郑区国有碑坝林场地址:南郑区碑坝镇西河村联系方式:0916-5493005供应商(乙方):陕西鑫沣业园林生态有限公司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沛东新城三桥街5号西城馨苑第一幢2单元7层20704号房联系方式:17392968856

六、合同主要信息主要标的:序号名称数量(单位)单价(元)总价(元)规格型号/服务要求12026年大巴山北麓和汉江谷地水土保持与水源涵养项目(碑坝林场退化林修复)31林班1-17、32小班1(项)¥2,634,200.00¥2,634,200.00无合同金额: 2,634,2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佰陆拾叁万肆仟贰佰元整履约期限:2026年09月18日至2026年12月31日履约地点:碑坝林场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6年09月18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6年10月20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合同附件:2标.pdf汉中市南郑区国有碑坝林场2026年10月20日 汉中市南郑区2026年大巴山北麓和汉江谷地水土保持与水源涵养项目(碑坝林场项目区第二标段)施工合同00施工合同甲方:汉中市南郑区国有碑坝林场乙方:陕西鑫洋业园林生态有限公司时间:2026年9月18日汉中市南郑区2026年大巴山北麓和汉江谷地水土保持与水源涵养项目(碑坝林场项目区第二标段)施工合同采购人(甲方):汉中市南郑区国有碑坝林场地址:汉中市南郑区碑坝镇西河村联系方式:0916-5493005成交供应商(乙方):陕西鑫洋业园林生态有限公司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沣东新城三桥街55号西城馨苑第一幢2单元7层20704号房联系方式:17392968856由中轩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组织招标工作的“南郑区2026年大巴山北麓和汉江谷地水土保持与水源涵养项目”碑坝林场项目区;采购项目编号:ZCBN一南郑区-2026-00239,汉中市南郑区国有碑坝林场(以下简称“甲方”),已接受成交供应商陕西鑫沣业园林生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提出的承担本项目的施工、完工、交付验收的投标(响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政府采购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共同达成并订立如下协议。

一、项目概况第一页共十一页(一)项目名称:南郑区2026年大巴山北麓和汉江谷地水土保持与水源涵养项目(国有碑坝林场)(二)项目地点:南郑区2025年大巴山北麓和汉江谷地水土保持与水源涵养项目(国有碑坝林场)区第二标段作业区:31林班,1-17小班和32小班,总面积4293亩,可作业面积4098亩。须补植的面积在31林班的1-17小班和32小班中的林间空地中进行,面积为3472亩。(施工作业范围详见《南郑区2026年大巴山北麓和汉江谷地水土保持与水源涵养项目作业设计图)(三)施工作业方式及方法依据《森林抚育技术规程》(GB/T15781-2015)《陕西省森林修复规程》、陕西省《森林抚育技术规范》(DB61/T1474-2021)结合项目区的资源现状,本项目设计确定的森林修复方式为综合抚育,修复方法为择伐、补植、割灌。各林班、小班抚育方式详见作业设计附表。

二、建设内容及工程质量要求详见南郑区2026年大巴山北麓和汉江谷地水土保持与水源涵养项目《作业设计》《森林抚育规程》等相关政策文件要求,以及乙方的南郑区2026年大巴山北麓和汉江谷地水土保持与水源涵养项目《投标响应文件》。第二页共十一页合同签订后首先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林木采伐证办理后方可进行采伐作业。不得无证采伐、越界采伐、超审批限额采伐等,如有此类行为发生,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三、合同工期依据汉中市林业局对本项目作业设计批复的要求,项目外业施工必须于2026年12月底前完成。2027年1月-2029年9月做好栽植幼苗抚育管护工作。

四、合同形式及签约合同价款(一)本合同采用固定总价的形式。合同总价包括但不限于苗木费、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交通费、税金、保险费等一切相关费用。(二)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2634200.00元(大写:贰佰陆拾叁万肆仟贰佰元整)。(三)合同总价为项目中标成交价,不受市场价格变化等一切因素的影响。

五、项目验收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林业工程建设标准和规范要求。乙方应建立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在施工过程中对工程质量进行严格的自我检查和控制,严格按照作业设计施工,以通过各级检查验收确定该项目为合格标准。(一)检查验收的主要技术依据:1.《森林抚育规程》GB/T15781-2015;第三页共十一页2.《生态公益林建设技术规程》GB/T18337.3;3.《森林采伐作业规程》LY/T1646;4.《陕西省森林修复规程》(试行);5.陕西省《森林抚育技术规范》DB61/T1474-2021;6.《南郑区2026年大巴山北麓和汉江谷地水土保持与水源涵养项目作业设计》;7.乙方的“南郑区2026年大巴山北麓和汉江谷地水土保持与水源涵养项目”《投标响应文件》;8.汉中市南郑区国有碑坝林场上级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审计部门、资金整合部门有关规定;9.本合同及附件文本。(二)自查验收程序验收分为阶段性验收和竣工总验收。1.阶段性验收:分为补植完成、抚育管理周期完工两个关键节点。(1)补植完成阶段验收①验收条件:乙方完成合同约定全部补植作业,补植苗木栽植到位、栽植规格符合合同技术要求,补植区域清理完毕,无遗留施工废料,苗木定植完成,具备现场核查条件。②验收要求:乙方完成全部补植作业后,书面通知甲方开展本阶段验收,甲方接到通知后组织现场验收。③形象进度:补植作业全部完工,补植地块苗木全部定植第四页共十一页完毕,现场可清点核查补植苗木数量、栽植质量。④验收完成:验收合格的,双方签署阶段性验收报告;验收不合格的,乙方须按甲方要求限期整改,整改费用由乙方承担,整改完成后重新申请本阶段验收。(2)抚育管理定期检查阶段验收①验收条件:完成对应周期内抚育作业(含除草、松土、病虫害防治、修枝等合同约定抚育内容),抚育作业质量达到合同技术标准,作业记录、管护台账完整齐全。②验收要求:按照合同约定抚育周期,每完成一个抚育周期作业后,乙方书面通知甲方开展本阶段验收;甲方接到通知后组织现场验收。③形象进度:对应抚育周期内全部抚育工序实施完毕,现场苗木长势符合抚育管理质量标准,抚育台账资料完整可查。④验收完成:验收合格的,双方签署阶段性验收报告;验收不合格的,乙方须按甲方要求限期整改,整改费用由乙方承担,整改完成后重新申请本阶段验收。2.竣工总验收:工程竣工后,乙方向甲方提交竣工报告,申请竣工总验收。甲方接到报告后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验收。如验收不合格,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在10个工作日内制定整改方案并进行整改,整改费用由乙方承担,整改后重新申请验收,直至验收合格。(三)落实整改责任第五页共十一页按照森林抚育检查验收办法,中央财政补贴森林抚育检查验收实行县级自查、市级复查、省级核查验收和国家抽查四级管理要求。任何检查验收发现问题要求整改,乙方必须在10日内无条件进行整改,直到达到合格标准,整改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如乙方未在10日内进行整改,甲方有权组织其他人员、机械和设备进行施工整改,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可从未付工程款或质量保证金中扣除)

六、工程价款及支付方式(一)工程价款工程总价款为人民币2634200.00元(大写:贰佰陆拾叁万肆仟贰佰元整)。施工合同签订后,乙方向甲方交付3%履约保证金,工程竣工后,履约保证金转为质量保证金。(二)支付方式本项目工程款采用分阶段支付,以各阶段验收合格作为付款前置条件;乙方须在每次申请付款时,向甲方提交书面付款申请、对应阶段验收报告、完整作业台账及合法有效等额发票,甲方审核无误后按约定支付。验收不合格的,甲方不予支付对应阶段工程款,待乙方整改完成并重新验收合格后方可申请付款。1.预付款合同签订后在乙方开工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总价款的30%作为预付款,即人民币790260元(大写:柒拾玖万零贰佰陆拾元整。第六页共十一页2.进度款第一期:抚育管理周期阶段进度款抚育周期作业完成,经甲方阶段性验收合格后,甲方在收到乙方完整付款资料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累计25%。第二期:补植完成阶段进度款补植完成节点经甲方阶段性验收合格后,甲方在收到乙方完整付款资料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30%。第三期:竣工验收进度款工程全部完工,经甲方组织竣工总验收合格,乙方提交完整竣工资料后,甲方在收到乙方完整付款资料后支付合同总价款的15%3、幼林抚育管理周期对于补植阶段的林地,乙方应在质保期三年内进行5次幼林抚育和补植。4、质量保证金(质保金)质保期为三年自竣工之日起算,预留结算审定总价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不计利息。待缺陷责任期满,经甲方复验合格,乙方提交质保金支付申请及相关资料后,甲方无息返还剩余质量保证金。所有补植小班内选设具有代表性的标准地,分别计算成活与死亡株数。调查结果分别按成活率85%以上、41-84%、40%以下三级统计。成活率在40%以下的小班必须重新补植,成活率在第七页共十一页41~84%的小班按补植密度及时进行补植,乙方须无偿进行补植整改。成活率85%以上的才算合格。

七、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在整个施工作业过程中由甲方聘请监理公司进行项目建设内容、工程质量监督检查,以及监督检查施工安全和森林防火责任落实情况。2.甲方接到乙方验收申请后,及时按期组织自查验收工作。3.甲方按照约定的条件、期限、标准、步骤和方式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4.甲方随时对修复作业质量和施工进度进行检查,加强修复作业中间管理,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5.协助乙方协调涉及农户边界的具体事宜,确保项目顺利实施。6.监督检查施工安全和森林防火措施落实情况。(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实际工程检查进度和验收结果支付工程款。2.协助甲方进行检查验收工作。3.施工作业时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南郑区2026年大巴山北麓和汉江谷地水土保持与水源涵养项目中所有涉及工程任务及要求完成。第八页共十一页4.乙方在补植作业过程中,必须选购植株健壮、苗干通直圆满、枝条茁壮、组织充实、木质化程度高;根系发达而完整、有较多的侧根和须根、根系无劈裂;具有完整健壮的顶芽;无机械损伤、无病虫害、不失水、有旺盛生命力的优质苗木。苗木栽植三年后的保存率应达到85%以上。乙方应提供苗木等材料的来源证明、质量检测报告等相关文件给甲方备案。5.乙方必须为所有施工人员购买保险。在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管理人员在施工现场和往返途中所发生的一切不安全事故均由乙方全部负责。6.乙方在服务期间发布的任何涉及有关甲方和该项目的相关信息,须经甲方确认无误后方可公布,发布信息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责任。7.乙方必须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本项目的施工、完工、交付验收,如果验收未通过,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通知后的10日内及时整改到位,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8.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统筹管理并在抚育过程中完整准确记录好施工日志、青山检尺台账等,工程完成后向甲方交付成果文件,所交付的成果文件必须满足上级部门检查验收要求。9.施工期间,乙方的工作人员在林区内乱砍滥伐林木、以及滥捕滥猎、乱采乱挖等违法行为,林木按照市场价的2倍处罚,发现滥捕滥猎的,依照相关法律移送司法部门。第九页共十一页

八、其它事项(一)乙方不得将建设项目转让给其它单位或个人。(二)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和承诺等内容将列入合同一并执行。

九、违约责任(一)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相关条款执行。(二)乙方逾期开工、逾期完工的,每逾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