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查看公告内容: 津东丽跃(挂)2024-03地块项目区内排水配套及外网接驳工程(劳务和机械租赁项目)(项目编号:TJBD-2026-C-494)竞争性磋商公告.pdf津东丽跃(挂)2024-03地块项目区内排水配套及外网接驳工程(劳务和机械租赁项目)(项目编号:TJBD-2026-C-494)竞争性磋商公告(招标编号:TJBD-2026-C-494)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本津东丽跃(挂)2024-03地块项目区内排水配套及外网接驳工程(劳务和机械租赁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113.3389万元,招标人为天津市排水管理事务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第1包:津东丽跃(挂)2024-03地块项目区内排水配套及外网接驳工程劳务服务1项;第2包:津东丽跃(挂)2024-03地块项目区内排水配套及外网接驳工程机械租赁1项;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书,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磋商。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津东丽跃(挂)2024-03地块项目区内排水配套及外网接驳工程劳务服务;(002)津东丽跃(挂)2024-03地块项目区内排水配套及外网接驳工程机械租赁;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001津东丽跃(挂)2024-03地块项目区内排水配套及外网接驳工程劳务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审方法。(2)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和财政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符合该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20%的扣除。(3)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报价给予20%的扣除。(4)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报价给予20%的扣除。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供应商须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3)供应商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承诺书”;(4)供应商须提供磋商截止日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磋商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供应商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002津东丽跃(挂)2024-03地块项目区内排水配套及外网接驳工程机械租赁)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审方法。(2)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和财政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符合该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20%的扣除。(3)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报价给予20%的扣除。(4)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报价给予20%的扣除。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供应商须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3)供应商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承诺书”;(4)供应商须提供磋商截止日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磋商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供应商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从2026年10月21日09时00分到2026年10月27日17时00分获取方式:1、时间:2026年10月21日至2026年10月27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天津滨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天津市河东区九纬路103号万泰大厦10层财务室)。3、方式:(1)现场获取:现场现金发售。(2)邮件获取:供应商在获取磋商文件截止时间前以电汇方式将磋商文件费交至采购代理机构(汇款信息须标注所投项目编号),报名时间以磋商文件费到账时间为准。供应商电汇后需将报名信息(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及编号、所投包号、汇款凭证、邮寄地址)发至bdbm@tjbd666.com,邮件主题为“报名:项目编号+公司名称”,并致电022-24213608获取磋商文件(纸质版磋商文件报名成功后采购代理机构邮寄)。开户银行:兴业银行天津河东支行账号:441150100100274018户名:天津滨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4、售价:2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02日10时30分递交方式:天津滨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天津市河东区九纬路103号万泰大厦10层评标室三)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26年11月02日10时30分开标地点:天津滨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天津市河东区九纬路103号万泰大厦10层评标室三)

七、其他1、预算金额:113.3389万元,第1包:73.2736万元,第2包:40.0653万元。2、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3、合同履行期限:2026年11月20日开工至2027年5月30日竣工(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八、监督部门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招标人:天津市排水管理事务中心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南京路1号联系人:张工电话:022-24734838电子邮件:无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滨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天津市河东区九纬路103号万泰大厦10层联系人:孙梦媚、康晓媛、杨姣姣、郝文杰电话:022-24213608电子邮件:zb2@tjbd666.com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