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JSZC-321100-FW2026-23607
二、合同名称:金秋文旅主题活动周用车合同
三、项目编号:JSZC-321100-FW2026-23607
四、项目名称:金秋文旅主题活动周用车
五、合同主体采购人(甲方):镇江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联系方式:18205045596供应商(乙方): 镇江春华旅游运输有限公司联系方式: 13775369918
六、合同主体信息1.主要标的信息:项目名称:金秋文旅主题活动周用车项目编号:JSZC-321100-FW2026-23607比选方式: 直选服务品目: 交通运输和仓储服务/道路运输服务/道路客运服务项目预算: ¥4400.0项目地点: 镇江采购单位: 镇江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联系人姓名: 307001-sw联系电话: 18205045596固定电话: 2.合同金额: 4400.03.履行时间(期限): 3天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10-20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10-20 16:58金秋文旅主题活动车辆.pdf合同甲方(采购人):镇江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乙方(供应商):镇江春华旅游运输有限公司甲、乙双方根据金秋文旅主题活动周用车项目采购结果,签订本合同。第一条标的名称项目名称:金秋文旅主题活动周用车第二条服务内容,10月21日晚租用一辆大巴、一辆考斯特,镇江市内往返,时长半天。10月21日晚租用一辆大巴、一辆考斯特,镇江市内往返,时长半天。10月22日全天租用一辆大巴、一辆考斯特,镇江市内往返,时长1天。10,月31日全天租用一辆大巴,镇江市内往返,时长1天。月31日全天租用一辆大巴,镇江市内往返,时长1天。第三条履行时间(期限)10月21日晚租用一辆大巴、一辆考斯特,镇江市内往返,时长半天。10月22日全天租用一辆大巴、一辆考斯特,镇江市内往返,时长1天。10月31日全天租用一辆大巴,镇江市内往返,时长1天。第四条履行时间(期限):3天第五条价款或者报酬、付款进度安排、资金支付方式,,本合同项下总价款为(大写)人民币,,肆仟肆佰元整,本合同总价款是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和国家强制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障资金,以及乙方认为需要的其他费,用等。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款不变。支付方式:国库支付第六条权利保证1.乙方保证,乙方提供的工作成果不存在任何侵犯其他方知识产权的情形;如甲方因此遭受其他方的索赔或起诉,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遭受的损失。2.采购项目涉及采购标的的知识产权如无明确约定,应当归属甲方所有。第七条质量保证乙方提供的服务质量应当符合采购文件的规定,以及乙方的承诺。国家有质量标准的,应当首先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第八条验收甲方负责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验收,验收内容包括每一项技术和商务要求的履约情况,验收标准包括所有客观、量化指标。不能明确客,,观标准、涉及主观判断的,将通过在使用人中开展问卷调查等方式,转,,化为客观、量化的验收标准。必要时邀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参与验收。第九条违约责任,第九条违约责任,乙方未履行承诺,或未按照合同规定提供服务,或交付,或服务质,量不符合规定,扣除总价款5‰,乙方应当在甲方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如果乙方未在甲方规定的期限内改正,或乙方再次出现未履行承诺,或未按照合同规定提供服务,或服务质量不符合规定情形的,甲方将立即解除合同,并视情向乙方进行索赔。第十条争议的解决1.因服务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服务质量进行鉴定。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不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任何一方有权向当地人民,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任何一方有权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一条保密乙方在提供服务过程中获悉有关甲方的秘密应当保密,不得向任何无关单位和人员泄露。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第十二条合同的生效1.本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甲方(盖章)镇江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地址:电话:84424884传真:乙方(盖章)镇江春华旅游运输有限公司地址:镇江市环城路4号电话:0511-84403095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镇江学府路支行帐号:313801040001326签订时间:2026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