桦甸市教育局2026年改善高中办学条件第四中学智慧教室项目合同 合同名称: 桦甸市教育局2026年改善高中办学条件第四中学智慧教室项目合同 项目编号: 采购计划-[2026]-01701号-01 项目名称: 桦甸市教育局2026年改善高中办学条件第四中学智慧教室项目 采购人(甲方): 桦甸市教育技术装备中心 中标(成交)供应商(乙方): 吉林市恒昌通商贸有限公司 所属地域: 吉林市 所属行业: 合同金额: 1069280.0 元 人民币 合同签订日期: 2026-09-30 合同公告日期: 2026-10-20 合同附件: 合同附件1下载地址合同附件2下载地址1 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项目名称:桦甸市教育局2026年改善高中办学条件第四中学智慧教室项目合同编号:采购计划-[2026]-01701号-01甲方:桦甸市教育技术装备中心乙方:吉林市恒昌通商贸有限公司签订时间:2026年09月30日1第一节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甲方(全称):桦甸市教育技术装备中心乙方(全称):吉林市恒昌通商贸有限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本采购项目的招标谈判文件等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1.项目信息采购项目名称:桦甸市教育局2026年改善高中办学条件第四中学智慧教室项目(1)采购项目编号:采购计划-[20261-01701号-01(2)项目内容:第四中学智慧教室项目(3)政府采购组织形式:分散采购(4)政府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5)采购标的报价文件具体见附件。2.合同金额(1)合同金额大写:人民币壹佰零陆万玖仟贰佰捌拾元整。小写:¥1069280元(2)付款方式:货到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按财政拨付情况支付货款。3.合同履行(1)质保期:起始日期:2026年11月2日,完成日期:2029年11月2日。(2)履约地点:各学校(3)履约担保: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保函(保险公司或者银行)(4)供货期:合同签订生效后30日历天内完成交货、安装、调试等工作。4合同验收(1)验收组织方式:自行组织(2)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参加验收:否是否邀请专家参加验收:是是否邀请服务对象参加验收:否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否是否进行抽查检测:是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无履约验收时间:2026年11月2日(4)履约验收方式:一次性验收(5)履约验收的内容:(一合同供货中的所有货物为原制造商制造的全新原装产品,整机无污染,无侵权行为、表面无划损、无任何缺陷隐患,在中国境内可依常规安全合法使2用。(二)合同供货中的所有设备必须全新、原装,符合国家质量监测或具有国家进出口商品检测合格证明。(三)合同供货中的其他电器、零件及材料必须是正规合格产品。乙方在提供上述产品时,同时提供下述资料:(1)产品合格证、质量检验证书;(2)产品使用手册、维修手册或质量服务卡;(3技术及设备认证书;(4)国外进口的产品,应出具中华人民共和国出人境检验疫局的检验证书,并具有原产地证明及合法进货渠道证明。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规范及标准,保证设备运转正常。(5)履约验收标准:①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质量标准、环保标准或行业标准②符合采购文件和响应承诺中甲方认可的合理最佳配置、参数及各项要求:③货物来源国官方标准。5.组成合同的文件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2)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3)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4)中标(成交)通知书(5)投标(响应)文件(6)采购文件(7)有关技术文件,图纸(8)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6.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签订之日生效。7.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乙方、财政局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订立时间:2026年09月30日合同订立地点:桦甸市教育技术装备中心3附件:具体标的及其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联合协议、分包意向协议等。甲方(采购人、受采购人委托签订合同的单位或采购文件约定的合同甲方)乙方(供应商)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桦甸市教育技术装备中心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吉林市恒昌通商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滑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拥有者性别男住所住所联系人王娜联系人孙超宇联系电话0432-66223361联系电话15526545176通信地址桦甸市金华路66号通信地址吉林市昌邑区望云北街1888号吉林都市工业产业园(一期)15号楼中701-33室邮政编码132400邮政编码132200电子邮箱hdjyzbb@126.com电子邮箱jlshctsmyxgs@163.com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220282054096343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202MAK4N0328R开户名称吉林市恒昌通商贸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农行吉林市中东支行银行账号07294101040002199注:涉及联合体或其他合同主体的信息应按上表格式加列。4第二节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1.定义1.1合同当事人(1)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通过政府采购方式向供应商购买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2)供应商(以下称乙方)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且中标(成交),向采购人提供合同约定的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3)其他合同主体是指除采购人和供应商以外,依法参与合同缔结或履行,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合同当事人。1.2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合同”系指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达成一致的任何协议,包括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中标(成交)通知书,投标(响应)文件,采购文件,有关技术文件和图纸,以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2)“合同价款”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3)“货物”系指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他技术资料和材料等。(4)“相关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应提供的与货物有关的技术、管理和其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管理和质量保证、运输、保险、检验、现场准备、安装、集成、调试、培训、维修、废弃处置、技术支持等以及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他义务。(5)“分包”系指中标(成交)供应商按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的规定,根据分包意向协议,将中标(成交)项目中的部分履约内容,分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履行合同的行为。(6)“联合体”系指由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组成,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主体。联合体各方应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前向甲方提交联合协议,且明确牵头人及各成员单位的工作分工、权利、义务、责任,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甲方签订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具体要求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7)其他术语解释,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合同标的及金额2.1合同标的及金额应与中标(成交)结果一致。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5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3.1乙方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地点,按照约定方式履行合同。4甲方的权利和义务4.1签署合同后,甲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履约行为进行检查,并及时确认乙方提交的事项。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完成相关项目实施工作。4.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时提交各阶段有关安排计划,并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货物数量、规格、质量等内容。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工作并要求乙方更换不符合要求的货物。4.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缺陷部分予以修复,并按合同约定享有货物保修及其他合同约定的权利。4.4甲方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不得以内部人员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为由,拒绝或迟延支付4.5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5.乙方的权利和义务5.1签署合同后,乙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5.2乙方应按照合同要求履约,充分合理安排,确保提供的货物及相关服务符合合同有关要求。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配合甲方的履约检查及验收,并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所有协调工作。5.3乙方有权根据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合同价款。5.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6.合同履行6.1甲乙双方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如果没有先后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6.2甲乙双方按照合同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时,应当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7.货物包装、运输、保险和交付要求7.1本合同涉及商品包装、快递包装的,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包装应适应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指定现场。7.2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本合同规定的交货地点,并装卸、交付至甲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67.3货物保险要求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7.4除采购活动对商品包装、快递包装达成具体约定外,乙方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涉及到具体包装要求的,应不低于《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标准,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内容,必要时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在履约验收环节出具检测报告。7.5乙方在运输到达之前应提前通知甲方,并提示货物运输装卸的注意事项,甲方配合乙方做好货物的接收工作。7.6如因包装、运输问题导致货物损毁、丢失或者品质下降,甲方有权要求降价、换货、拒收部分或整批货物,由此产生的费用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8.质量标准和保证8.1质量标准(1)本合同下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合同约定的品牌、规格型号、技术性能、配置、质量、数量等要求。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的规定。21(4)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等。上述文件应包装好随货物一同发运。8.2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