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名称:喀什市乃则尔巴格镇中心卫生院
二、供应商名称:新疆德海忠正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喀什市乃则尔巴格镇中心卫生院服务市场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351101000030848226
五、合同编号:11N41607021520269201
六、合同内容: 序号标项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元)总价(元)1放射设备检测、评价、污水监测、个人剂量监测详见附件11.00600600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喀什市乃则尔巴格镇中心卫生院 联系人:迪丽达尔·阿不力克木 联系电话:15999006922 传真:/ 地址:新疆喀什市乃则尔巴格毛拉扎德路198号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喀什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李帼林 监督投诉电话:0998-2839905 传真:/ 地址:/附件信息:关于环境监测技术服务的服务市场合同(11N41607021520269201).pdf技术服务合同编号:11N41607021520269201采购单位(甲方):喀什市乃则尔巴格镇中心卫生院服务单位(乙方):新疆德海忠正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并严格遵循头屯河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或)团体组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云平台服务一张网“检测服务”项目-新疆德海忠正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的框架协议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云平台服务一张网“检测服务”项目-新疆德海忠正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的框架协议服务协议,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云平台服务一张网“检测服务”项目-新疆德海忠正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的框架协议服务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服务项目、价格金额单位:元序号商品名称品牌型号配置要求采购数量计数单位成交单价小计1个人剂量监测---11600.00600.00合同总价(元)600.00合同总价(大写)陆佰元整
二、付款方式乙方提供全额增值税普通发票后,甲方根据财政政策一次性向乙方付款:600元(大写:陆佰元整)
三、服务条款1、本合同服务项目为:为甲方2名放射工作人员提供个人剂量监测,周期为2026年8月——2027年8月,为期一年(4个季度);2、乙方具有相应的检测资质,出具的检测报告需满足甲方工作要求,且能满足相关部门核查需要;3、(一)甲方权利与义务1)如实提供监测人员姓名、岗位、工种、入职信息等资料,确保人员信息真实准确,及时报备人员新增、调离、离职情况。2)严格按照乙方规范要求,组织工作人员正确佩戴、妥善保管个人剂量计,仅限本人在岗作业佩戴,不得转借、遮挡、拆卸、私自损毁。1/33)按照约定周期,按时回收并统一寄回/交还剂量计,不得逾期拖延,保证监测数据连续有效。4)按时足额支付本合同约定的服务费用,配合乙方完成监测、资料核验、数据核对等工作。5)有权对乙方服务流程、监测资质、数据结果、报告合规性进行核查,对异常数据可提出书面复核申请。6)不得要求乙方篡改、伪造监测数据及报告,不得干预乙方合规监测工作。4、(二)乙方权利与义务1)保证自身具备合法有效的放射卫生监测资质,全程由持证专业人员开展监测工作,设备、实验室、检测流程符合国家规范。2)每监测周期按时向甲方配发合格剂量计,明确佩戴周期、使用规范、回收时限,提供使用指导。3)接收剂量计后,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实验室检测、数据核算,出具正式《个人剂量监测报告》;年度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出具年度汇总监测报告。4)建立甲方专属监测档案,完整留存监测数据、报告底档,档案留存期限符合国家监管要求,配合监管部门核查。5)监测中发现超剂量异常、数据异常情况,需在24小时内书面告知甲方,同步提供风险提示及合规整改建议。6.)对甲方工作人员个人信息、职业监测数据、单位作业涉密信息严格保密,不得泄露、倒卖、擅自对外公示,合同终止后仍需承担保密义务。7)有权拒绝甲方违规篡改数据、伪造报告等不合理要求,对甲方逾期不交剂量计、恶意损毁设备的行为依规追责。5、因甲方保管不当、人为损坏、丢失、逾期未归还剂量计,导致当期监测数据缺失、监测中断的,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且甲方需承担补办费用,当期监测不予免费重测。6、甲方对监测数据、报告结果有异议的,需在收到报告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复核申请,逾期视为认可报告数据。7、乙方收到复核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测、数据核查,出具复核结论。若为乙方检测误差、流程失误,免费复测并更正报告;若为甲方使用不当导致数据异常,复核费用由甲方承担。2/38、最终监测数据以乙方实验室合规检测结果为准,作为甲方职业健康备案、监管检查的合法依据。9、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传播、使用甲方监测数据及资料,不得用于本合同以外的其他用途。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新疆德海忠正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地址: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广元路666号3幢4层401号电话:电话:0991-3871881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河北东路支行账号:账号: 3002030509100056138签订日期:签订日期: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