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LH2026052 项目名称:辽宁省本溪市南芬区沈家玻璃用石英岩矿东区总体方案(矿产资源开采方案、矿区生态修复方案、绿色矿山建设规划)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91700.00元 最高限价:591700.00元 采购范围:辽宁省本溪市南芬区沈家玻璃用石英岩矿东区总体方案(矿产资源开采方案、矿区生态修复方案、绿色矿山建设规划)。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历天(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有效的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服务能力。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10月20日至 2026年10月28日,每天上午8:30至11:0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辽宁领航万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方式:邮箱报名,无需到现场报名,报名具体事项详见本公告第八条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500元/本,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11月2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开启 时间:2026年11月2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领取采购文件时须将以下材料加盖公章发送到lnlhwj1234@163.com:1、营业执照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身份复印件,3、资质证书4、联系人及电话。发送完成后需与代理人员联系,微信转账或公对公付标书款时,请注明项目简称和公司简称,报名合格后提供电子版采购文件。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本溪市南芬区市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本溪市南芬区河畔小区河畔街4栋1层2号 联系人:郭工136141455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领航万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沈阳片区全运路99-27号 邮箱地址:lnlhwj1234@163.com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全运路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领航万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33010183090000294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电 话:024-316831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