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NMGKCHT-152901-202610032009
二、合同名称:阿拉善盟人事考试院机动车保险服务直接选定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ZJXD-202610152901029335
四、项目名称:阿拉善盟人事考试院机动车保险服务直接选定
五、合同主体采购人(甲方):阿拉善盟人事考试院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阿拉善左旗阿拉善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楼联系方式:15147007026供应商(乙方):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阿拉善盟中心支公司地址:土尔扈特南路联系方式:13947495400
六、合同主要信息主要标的:序号名称数量(单位)单价(元)总价(元)规格型号/服务要求1项1(项)¥3,699.24¥3,699.24车辆保险合同金额: 3,699.24元,大写(人民币):叁仟陆佰玖拾玖元贰角肆分履约期限:2026年10月20日至2027年10月20日履约地点:/采购方式:框架协议采购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6年10月20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6年10月20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合同附件:阿拉善盟人事考试院机动车保险服务直接选定采购合同.pdf阿拉善盟人事考试院2026年10月20日 阿拉善盟人事考试院机动车保险服务直接选定采购合同甲方:阿拉善盟人事考试院乙方: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阿拉善盟中心支公司合同编号:NMGKCHT-152901-202610032009合同金额(元):3699.24人民币大写:叁仟陆佰玖拾玖元贰角肆分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就如下合同条款达成一致意见。
一、合同标的
二、服务时间、地点1.服务内容:详见服务内容。2.服务时间:乙方在3个工作日内按已签订的保险单内容为甲方提供保险服务3.服务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阿拉善左旗阿拉善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楼。
三、验收标准1.验收标准依据采购需求的约定。2.乙方在提交齐全的服务过程文件及自检报告后的15个工作日内,甲方应组织验收,若由于甲方原因在收到乙方提交的服务过程文件及自检报告后15个工作日内未组织验收则视为自动验收通过。验收标准由甲乙双方根据相关标准进行友好协商确定。无正当理由逾期不验收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四、付款期限验收合格后30个工作日内,甲方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全部款项。支付方式:国库集中支付1、乙方收到甲方每一笔货款,应向甲方开具相应的金额的发票,发票类型以交易中心财务部门的要-第1页-求为准。2、如乙方有责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或其他赔偿时,甲方有权直接从上述付款中等额扣除。
五、违约责任任何一方出现违约行为,守约方出具书面整改通知,违约方需在7个工作日内整改完毕;逾期未整改,守约方有权暂停履行合同、解除合同并追偿全部损失。
六、解决纠纷方式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任意一方可发起纠纷处理流程,由征集人进行协调。协调不能达成一致的,按照民法典规定申请仲裁、诉讼等方式进行处理。
七、双方约定的其他事宜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2.合同内容如遇国家法规及政策另行有规定的,从其规定。3.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
八、其他补充条款1.乙方不得将本合同全部或部分权利、义务转让给任务第三方。2.本合同一式三份,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和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案一份。-第2页-甲方(公章):甲方代表:张朝姝甲方联系人:杜高仁联系电话:15147007026单位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阿拉善左旗阿拉善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楼乙方(公章):乙方代表:胡福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巴彦浩特新城支行银行行号:中国工商银行阿拉善盟分行巴彦浩特新城支行银行账号:0614095529200002625乙方联系人:马丹联系电话:13947495400供应商所在区域: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阿拉善左旗-第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