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2026G035
二、合同名称:武汉市武昌区兴国南路规划小学新建项目勘察服务
三、项目编号:2026G035
四、项目名称:武汉市武昌区兴国南路规划小学新建项目勘察服务
五、合同主体 1、采购人(甲方):武汉市武昌区教育局基建维修教学设备管理站 2、地址:积玉路31号 3、联系方式:88939096 4、供应商(乙方):湖北道泽岩土工程有限公司 5、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大道41号现代·国际设计城三期11栋6层03号 6、联系方式:13995551609
六、合同主要信息 1、主要标的名称:勘察服务 2、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文本 3、主要标的数量:1项 4、主要标的单价:547500元 5、合同金额:54.75(万元) 6、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履约期限:2026年10月20日至2026年11月19日;履约地点:武汉市武昌区兴国南路规划小学 7、履约保证金收取情况: 收取金额: 0(万元) 收取比例: 0% 8、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9、采购计划备案号:420106-2026-02323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6-10-19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6-10-19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相关下载武汉市武昌区兴国南路规划小学新建项目勘察服务合同-盖章.pdf合同编号:合同书项目名称:武汉市武昌区兴国南路规划小学新建项目勘察服务甲方(采购人):武汉市武昌区教育局基建维修教学设备管理站乙方(成交供应商)湖北道泽岩土工程有限公司签订地:湖北省武汉市10月1g签订日期:2026年日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按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拟定,甲、乙双方均应遵守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并各自履行应负的全部责任和义务。
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名称:武汉市武昌区兴国南路规划小学新建项目勘察服务2.项目编号:WHCG2026C0533.政府采购计划备案号:420106-2026-023234.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新建学校,拟建设24班的完全小学。项目用地面积12057.9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24660.03平方米,其中计容建筑面积18331.72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6328.31平方米。新建1栋综合楼,含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办公用房,生活服务用房等功能。地上6层,地下1层,计划新增机动停车位120个,非机动停车位240个。主要建设内容包含土建及装饰工程、供配电工程、给排水工程、弱电工程、通风空调及防排烟工程、室外场地、室外运动场地及绿化等。
二、标的名称、数量(规模)序号名称数量单位单价(元)分项合计(元)1武汉市武昌区兴国南路规划小学新建项目勘察服务1项547500.00547500.00…····..………...合计547500.00元
三、服务质量满足现行国家、行业、地方规范、规程及技术标准要求,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勘察深度达到合格(达到2020年版《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建质(2020)52号)及其它勘察标准、规程、规范定额和办法的要求),并通过有关主管部门的审查。
四、合同履行时间(期限)、地点和方式1.合同履行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天,并配合服务直至勘察服务完成。2.交付或服务地点及方式:项目用地西临沙湖大道、南临兴国南路、北侧临公园和公园公共通道。1
五、包装及运输乙方负责现场勘察设备运输、进场、退场,承担设备运输相关全部费用,保障设备安全运抵项目现场及撤离现场。
六、合同价款1.本合同含税金额为(大写):人民币伍拾肆万柒仟伍佰元(¥:547500.00元),增值税税率为6%。2.合同金额包括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可能发生的所有费用(含市场变化等可能发生的费用),即总报价为“交钥匙”价。甲方在支付此金额后,不再因本合同支付任何其它费用。
七、资金支付方式及安排1、签订合同进场后支付合同价的40%,即¥:219000.00元。2、交付成果后支付剩余部分,即¥:328500.00元。
八、交付标准、方法和验收方案1.交付标准、方法:正式勘察报告原件4份(含电子文件,PDF格式且不可编辑)需经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项目负责人)、审核人员、审定人员签字,并加盖勘察单位资质章及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印章。2.验收方案:满足现行国家、行业、地方规范、规程及技术标准要求,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
九、服务期及服务范围和要求1.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天,并配合服务直至勘察服务完成。2.服务范围:完成本项目的工程勘察以及工程勘察报批等工作相关的后续服务(包括勘察设备进出场、定位、钻孔取样、试验分析、编制勘察报告、出具成果文件、通过成果文件审查等),其中勘察阶段为详细勘察,根据建设进度要求,出具详细勘察最终成果。3.服务要求:满足相关主管部门及采购人对勘察工作的要求,提供全天候响应及技术支持。2
十、项目培训
十
一、知识产权归属、处理方式1.除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图纸、甲方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反映甲方要求或其它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属于甲方,乙方可以为实现本合同目的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用于与本合同无关的其它事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为了本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2.除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乙方为实施工程所编制的成果文件的著作权属于乙方,甲方可因本工程的需要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擅自修改或用于与本合同无关的其它事项。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为了本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3.合同当事人保证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不侵犯对方及第三方的知识产权。乙方在工程勘察时,因侵犯他人的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所引起的责任,由乙方承担;因甲方提供的基础资料导致侵权的,由甲方承担责任。4.在不损害对方利益情况下,合同当事人双方均有权在申报奖项、制作宣传印刷品及出版物时使用有关项目的文字和图片材料。5.除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乙方在合同签订前和签订时已确定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
十
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1甲方的权利1.1.1甲方对乙方的勘察工作有权依照合同约定实施监督,并对勘察成果予以验收。1.1.2甲方对乙方无法胜任工程勘察工作的人员有权提出更换。1.1.3甲方拥有乙方为其项目编制的所有文件资料的使用权,包括投标文件、成果资料和数据等。1.2甲方的义务1.2.1甲方应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明确勘察任务及技术要求。1.2.2甲方应提供开展工程勘察工作所需要的图纸及技术资料,包括总平面图、地3形图、已有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等,若上述资料由乙方负责搜集时,甲方应承担相关费用。1.2.3甲方应提供工程勘察作业所需的批准及许可文件,包括立项批复、占用和挖掘道路许可等。1.2.4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具备条件的作业场地及进场通道(包括土地征用、障碍物清除、场地平整、提供水电接口和青苗赔偿等)并承担相关费用。1.2.5甲方应为乙方提供作业场地内地下埋藏物(包括地下管线、地下构筑物等)的资料、图纸,没有资料、图纸的地区,甲方应委托专业机构查清地下埋藏物。若因甲方未提供上述资料、图纸,或提供的资料、图纸不实,致使乙方在工程勘察工作过程中发生人身伤害或造成经济损失时,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1.2.6甲方应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为乙方安全生产提供条件并支付安全生产防护费用,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进行作业。1.2.7若勘察现场需要看守,特别是在有毒、有害等危险现场作业时,甲方应派人负责安全保卫工作;按国家有关规定,对从事危险作业的现场人员进行保健防护,并承担费用。甲方对安全文明施工有特殊要求时,应在合同条款中另行约定。1.2.8甲方应对乙方满足质量标准的已完工作,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相应的工程勘察合同价款及费用。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2.1乙方的权利2.1.1乙方在工程勘察期间,根据项目条件和技术标准、法律法规规定等方面的变化,有权向甲方提出增减合同工作量或修改技术方案的建议。2.1.2乙方对其编制的所有文件资料,包括投标文件、成果资料、数据和专利技术等拥有知识产权。2.2乙方的义务2.2.1乙方应按勘察任务书和技术要求并依据有关技术标准进行工程勘察工作。2.2.2乙方应建立质量保证体系,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提交质量合格的成果资料,并对其质量负责。2.2.3乙方在提交成果资料后,应为甲方继续提供后期服务。2.2.4乙方在工程勘察期间遇到地下文物时,应及时向甲方和文物主管部门报告并妥善保护。42.2.5乙方开展工程勘察活动时应遵守有关职业健康及安全生产方面的各项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确保人员、设备和设施的安全。2.2.6乙方在燃气管道、热力管道、动力设备、输水管道、输电线路、临街交通要道及地下通道(地下隧道)附近等风险性较大的地点,以及在易燃易爆地段及放射、有毒环境中进行工程勘察作业时,应编制安全防护方案并制定应急预案。2.2.7乙方应在勘察方案中列明环境保护的具体措施,并在合同履行期间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作业现场环境。
十
三、违约责任1.甲方的违约责任(1)由于甲方未给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而造成停、窝工或来回进出场地,甲方除应付给乙方停、窝工费(金额按合同额的平均日产值计算),工期按实际开工日顺延外,还应付给乙方来回进出场费和调遣费(因甲方原因导致进场次数超过两次)。(2)合同生效后,由于工程停建而终止合同或甲方要求解除合同时,乙方未进行勘察工作的,不退还甲方已付定金;已进行勘察工作的,完成工作量在50%以内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额的50%:完成的工作量超过50%时,则应向乙方支付合同额的100%。(3)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时间(日期)拨付勘察费,每超出一日,应偿付未支付勘察费的千分之一逾期违约费。2.乙方的违约责任(1)合同生效后,乙方因自身原因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双倍返还甲方已支付的定金。(2)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每超出一日,应减收勘察费的千分之一。(3)由于乙方提供的勘察成果资料质量不合格,乙方应负责无偿给予补充完善使其达到质量合格;若乙方无力补充完善,需另委托其他单位时,乙方应承担全部勘察费用:或因勘察质量造成经济损失或工程事故时,乙方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勘察费,并根据损失程度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由双方协商确定,累计赔偿总额不超过本合同总金额。
十
四、保密条款除法律法规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未经发包人同意,乙方不得将甲方提供的图纸、5文件以及声明需要保密的资料信息等商业秘密泄露给第三方。除法律法规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将乙方提供的技术文件、成果资料、技术秘密及声明需要保密的资料信息等商业秘密泄露给第三方。
十
五、其它补充条款/
十
六、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0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十
七、解决争议的方法一切由执行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执,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
八、合同组成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1.合同书;2.代理机构发出的成交通知书;3.经双方确认并共同签字的补充文件、技术协议等;4.乙方的响应文件(含附件、补充文件、图纸等);5.采购文件(含附件、补充文件、图纸等)。
十
九、合同生效与终止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如竞争性磋商申请公证的,合同需经公证机构公证后生效;2.双方履行完各自权利和义务后合同自行终止;3.本合同规定可以终止合同的情形。
二
十、通知与送达1.就本合同有关事项,双方应通过本合同约定的联系方式向对方发送相关通知,6本合同约定的送达地址同时作为有效司法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