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 N5101152025000099-2

二、合同名称: 成都市温江区光华公园噪声污染防治服务项目

三、项目编号: N5101152025000099

四、项目名称: 成都市温江区光华公园噪声污染防治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采购人(甲方): 成都市温江生态环境局本级 地 址: 成都市温江区锦绣大道南段43号联系方式:82764735供应商(乙方):成都兴新城城市运营有限公司地 址:成都市温江区光华大道三段1588号1栋21层2103号联系方式:028-82615678

六、合同主要信息主要标的名称:C07020304-社会生活噪声污染治理服务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主要标的数量:1.0000项主要标的单价:816000.000000元合同金额: 81.60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10-14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10-15

九、其他补充事宜:附件: 成都市温江区光华公园噪声污染防治服务项目合同(第二年).pdf成都市温江区光华公园噪声污染防治服务项目合同(第二年).pdf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合同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要求由采购人发布的,中国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成都市温江区光华公园噪声污染防治服务项目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编号:履约地点:成都市温江区签订地点:成都市温江区签订时间:2026年10月14日采购人(甲方):成都市温江生态环境局采购人地址:成都市温江区锦绣大道南段43号供应商(乙方):成都兴新城城市运营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成都市温江区光华大道三段1588号1栋21层2103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与项目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成都市温江区光华公园噪声污染防治服务项目的《磋商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磋商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乙方需部署15套无噪智慧广场声控系统、1套声环境自动监测系统,并负责提供设备的运营维护服务等全方位服务。项目结束后,所有设备归属权由乙方所有。

二、服务要求按照本项目的《磋商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相关要求执行。

三、服务期、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1.服务期限:服务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本合同服务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2.服务地点:成都市温江区。第1页共6页3.支付方式:分期付款。4.合同总价为小写:816000.00元,(大写:捌拾壹万陆仟元整)合同签订后,甲方收到乙方出具的发票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00%即:小写408000.00元(大写:肆拾万零捌仟元整):服务期满6个月,设备正常运行,甲方收到乙方出具的发票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0%即小写244800.00元(大写:贰拾肆万肆仟捌佰元整);服务期满,经甲方考核验收合格后,甲方收到乙方按考核结果据实出具的发票起10日内,支付剩余款项。

四、履约保证金无。

五、验收标准和方法按照采购文件2.2.6履约验收方案要求、乙方响应文件承诺进行验收。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2.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3.乙方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4.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八、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2.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第2页共6页3乙方应对拟派人员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培训,做好安全防护工作。若因乙方人员故意或者过失给甲方或者第三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人身损害或者其他法律责任的,乙方均应妥善解决并承担全额赔偿责任。由此导致甲方先行赔偿或者承担连带责任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同时,甲方还有权选择单方面解除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4.本合同因乙方违约但最终继续履行或者虽未继续履行但仍存在甲方需向乙方支付费用的情形,对于乙方应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及其他费用,甲方有权在支付给乙方的费用中直接予以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负责赔偿。5.本合同所称因违约行为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守约方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以及守约方为解决争议、实现权利而支出的诉讼费用(或仲裁费用)、律师费、差旅费、保全费、公证费等相关费用。

九、不可抗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战争、洪灾、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期相同。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10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3.不可抗事件延续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十、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

一、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第3页共6页3.本合同一式3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持有1份,乙方持有1份,同级财政部门备案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乙方在本合同生效后按照甲方的要求办理相关交接手续。附件:《考核办法及标准》以下为合同签章页。甲方:成都市温江生态环境局(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代表)地址:成都市温江区锦绣大道南段43号开户银行:1账号:签订时间:202年10月14日第4页共6页乙方:成都兴新城城市运营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代表):地址:成都市温江区光华大道三段1588号1栋21层2103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两河路支行账号:4402252719100006253签订时间:2026年10月14日第5页共6页附件:《考核办法及标准》()老核主要方式为:采用百分制扣分法,逐项相加后为总得分,每单项总分扣完为止。(2)核要求,按年度进行考核,总分100分,考核总分90分及以上为合格,全额拨付服务费并续签下一年的合同:考核总分90分(不含90分)以下的,较90分每少1分,按合同总金额的1%服务费用进行扣除,考核总分60分(个含60分)以下,甲方有权终止合同。(3)本《考核办法》在实施过程中根据情况可作修订完善。(4)考核内容噪声污染防治服务项目考核表序号考核项目考核内容分值扣分标准1设备在线率噪声自动监测站每月正常工作时间达80%以上。20设备正常运行时间,较80%每降1%扣2分,最多扣10分定向传声一体机每月正常工作时间达90%以上。设备正常运行时间,较90%每降1%扣2分,最多扣10分2数据上报1、将噪声监测数据上报给采购人,同时对数据、文件资料进行备份存档,确保文件的完整性和有效性,频20每未处理1次扣2分2、每日检查各点位的数据传输是否正常,如有问题及时排除;3、每日检查各点位是否即时在线,如离线及时查明原因处理问题:4、设备离线或传输等问题短时间无法解决的应及上报采购人备案,同时供应商应做好问题及处置情况记录。3设备月巡检按要求做好日常设备巡检和定期维护保养及维修工作,定期报送运维记录30每未及时巡检1次扣2分4故障排除7天×24小时热线服务和长期的技术支持。设备出现故障,1小时内响应,4小时内到达现场,24小时内处理完毕,并做好故障记录。10每未处理1次扣2分支持保障采购人反馈系统或设备缺陷、优化意见或功能调整需求时,应充分沟通做好记录,细化和明确设备优化升级处理时间,及时处理,并跟踪进度直到问题处理完毕10每未及时处理1次扣2分设备校准每3个月对区域内噪声监测仪器进行一次现场声校准,提供校准记录。10每未校准1次扣2分第6页共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