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政府中韩街道办事处退役军人工作服务项目(续签)采购合同公示
一、合同编号:Y370212101002202600021_001
二、合同名称:退役军人工作服务项目(续签)
三、采购项目编码:SDGP370212000202602000459
四、采购项目名称:退役军人工作服务项目(续签)
五、合同主体采购人: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政府中韩街道办事处地址:株洲路169号联系方式:58515632供应商(乙方):青岛海达贤泽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李宅路桃源居小区12号网点联系方式:18561587727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主要标的数量 主要标的单价(万元) 合同金额(万元) 其他商务服务 /1112.98112.98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从2626年11月1日起至2027年10月31日止,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政府中韩街道办事处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6-10-15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6-10-15
九、其他补充事宜:合同.pdf合同.pdf政府购买服务合同甲方: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政府中韩街道办事处7方:青岛海达贤泽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甲方: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政府中韩街道办事处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株洲路169号法定代表人:陈虹乙方:青岛海达贤泽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李宅路桃源居小区南侧12号网点法定代表人:陈秀妮乙方于2024年10月15日参加了嘉信全过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组织的“退役军人工作服务项目(项目编号:SDGP370212000202402000524)”采购活动,经磋商小组评审确定乙方为退役军人工作服务项目成交供应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2号)等有关规定,为保证政府购买服务质量,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第一条服务项目内容1.甲方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确定由乙方提供以下服务:退役军人工作服务项目。2.服务要求:为做好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进一步强化退役军人服务队伍建设,切实提高退役军人服务保障的质量和水平。结合退役军人服务保障现实状况,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购买服务单位,为甲方提供相关服务。3.服务内容:★3.1根据服务内容的工作量,服务团队预计需11-13人进行相应的服务。3.2统筹、协调、督导社区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3.3积极宣传和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退役军人各项政策、法规。3.4广泛听取退役军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掌握他们的思想状况及动态,定期分析研究、制订加强思想教育和各项工作的措施。3.5加强与退役军人的沟通联系,接待处理退役军人信访和有关部门转办的信访事项。3.6熟烝掌握《退役军人服务管理系统》信息,及时更新有关内容。3.7协助完成年度考核任务。3.8协助采购人退役军人服务站做好其他服务保障工作。4397方负责服务的日常管理工作:若出现不能胜任专项服务,或因乙方原因引发投诉、或因过失造成不良影响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改进服务。3107.方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全面做好服务团队的政治思棋和章识形态教育、日常行为规范、履职尽责、考勤官理老核。等各项工作充分调动积极性;教育服务团队道纪定法服从管理,作风正派、积极向上。在加强教育官埋工作的同时要不定时的组织开展线下监督检查,兄现洛实奖惩措施。3.11乙方要立足实际,制订服务团队管理办法。圆满完成各项服务工作。3.12乙方要加强与甲方的联系沟通,及时整改甲方提出的意见建议,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质效。3.13乙方要提供具有法律相关经验的服务专员,解决在服务中产生的法律问题。4.服务地点: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政府中韩街道办事处5.服务期限:从2026年11月1日起至2027年10月31日止。第二条服务项目质量标准遵守甲方有关服务规范,提供的服务必须满足甲方的工作需求,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根据《服务验收单》对服务情况进行验收。第三条合同金额及报价明细1.本合同服务费用总金额为:¥1129800元(人民币壹佰壹拾贰万玖仟捌佰元整)。2.报价明细:包含乙方提供的服务的各项费用及其他一切费用。3.乙方开户名称:青岛海达贤泽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韩支行银行账号:38090301040012117第四条款项支付甲方在每季度第一个月15日之前,根据上一季度《服务验收单》及乙方提供的合格发票,将费用拨付给乙方;若上一季度服务未通过验收,甲方有权暂停付款,直至乙方整改合格”。付款前乙方应交付合格增值税普通发票,因乙方未交付合格发票原因导致甲方逾期付款的,甲方不因此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第五条履约保证金1.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甲方因乙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2.7方可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提交形式:无,金额:人(¥)元(履约保证金民币(大写)不得超过政府购买服务合同金额的10%)。3在采购标的交付验收合格无质量问题后,甲方对相关材料审核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第六条验收方及验收标准1甲方应及时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验收。验收时乙方应派员参加,共同对验收结果进行确认,并承担相关贡任。2验收程序及标准:简易验收,甲方根据每李度的《服务验收单》对乙方的服务进行验收。第七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1用方有权随时向乙方了解项目进度,并要求乙万提供项目相关资料。2甲方有权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要求乙方提供相关资料。3.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或有关法律法规、政府管理的相关职能规定,对本项目进行监督和检查,有权要求乙方按照监督检查情况制定相应措施并加以整改。甲方不因行使该监督和检查权而承担任何责任,也不因此减轻或免除乙方根据本合同约定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应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4.甲方有权在乙方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损害或可能损害公共利益、公共安全情形时终止本合同。5甲方有权根据国家政策或法律法规的变动对服务项目的需求标准和质量要求作出相应变动或者取消项目。6.甲方有权将乙方履行合同情况及不符合政府购买服务管理规定情况,向相关部门报告并纳入不良信用记录、年检(报)、评估、执法等监管体系中。(二)甲方的义务1.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与履行本合同相关的所有必需的文件、资料。2.甲方应为乙方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与相关政府部门及其他第三方的沟通、协调提供必要的协助。3.甲方支持乙方按照《青岛市财政局青岛市民营经济发展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青财采(2019)20号)规定享受信用融资政策。如乙方按照文件规定向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平台合作金融机构申请贷款甲方承诺无条件允许乙方将本合同约定的收款账亏变更为相应贷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账号,为信用融资业务的顺利开展提供便利。变更账号应当在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平台备案锁定。4.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服务费用。5甲方应为7.方的服务团队提供工作场所和餐食。第八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一)乙方的权利17.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服务费用。27方有权自甲方处获得与提供本合同项下服务相关的所有必需的文件、资料。(二)乙方的义务1.7.方应配备具有相应资质、特定经验的工作人员负责项目实施,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标准、要求和时间完成项目。2.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将本合同项下的服务项目转包给第三方承担。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将本合同项下的服务项目分包给第三方承担。47方应全面履行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相关安全管理职责,因乙方未尽到管理职责导致工作人员发生安全事故的(含上下班途中),由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5.乙方承诺根据本合同提供的服务及相关的软件和技术资料,均已取得有关知识产权的权利人的合法授权。如发生涉及到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争议,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及经济责任。6.乙方应接受并配合甲方或甲方组织的对本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与检查,对于甲方指出的问题,应及时作出合理解释或予以纠正。7.乙方应对项目资金进行规范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加强自身监督,确保资金规范管理和使用。8.乙方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与报告制度,按要求向甲方提供资金的使用情况、项目执行情况、成果总结等材料,并配合甲方及甲方组织的监督检查或绩效评价。9.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无条件接受和配合甲方或甲方委托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与本合同相关的审计。乙方应保存与本合同相关的记录和账目,保存期限为本合同履行完毕或终止后15年。经提前通知,甲方或甲方委托的会计师事务所有权检查并复制上述记录和账目。10.项目交付后,乙方应无条件返还甲方向其提供的文件、资料并向甲方移交项目资料,同时乙方应当自留一份完整的项目档案并予以妥善保存。第九条违约责任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因违约或造成对方经济、社会效益等损失的应当赔偿。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服务,到期拒付服务费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本合同总服务费0.05%的违约金。甲方逾期付款的,则每日按逾期金额的0.05%向乙方偿付违约金。若因政府财政迟延付款导致的款项支付迟延,甲方不因此承担迟延付款违约责任。2.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本项目相关文件和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服务费5%的违约金。3.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时间提供服务或完成约定的项目服务内容的,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服务费0.05%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未按约定时间完成服务内容或提交成果材料,逾期超过5日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3日内整改;整改后仍未达标或逾期超过10日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将本合同服务分包第三方承担的,乙方应支付给甲方本合同总服务费0.05%的违约金。5.其他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处理。6.乙方或乙方人员不具备相应服务资质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服务费0.0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据实赔偿。7.若因乙方原因或行为对第三方产生违约、侵权、损害违法等,则由乙方独立承担,与甲方无关;如甲方因此被追索承担责任,甲方有权向乙方另行追偿。8.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的规定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或违背其在本合同中作出的任何承诺,应被视为违约,乙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因其违约而对甲方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由此产生的诉讼费、鉴定费、差旅费、调查费、律师费、审计评估费、因乙方违约导致甲方向第三方承担的违约金等。第十条知识产权归属乙方提交的审计报告等全部工作成果的著作权等知识产权及其他权益均归甲方所有。第十一条保密条款1.乙方应遵守国家有关保密的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并对甲方提供的资料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承接政府公共服务项目获得的政府、公民个人等各种信息和资料提供给其他单位和个人。如发生以上情况,甲方有权索赔。保密期限为本合同履行完毕后5年,涉及公民个人信息的,保密期限按《个人信息保护法》相关规定执行。乙方应与所有服务人员签订《保密协议》,并在合同签订后10日内将协议副本提交甲方备案,因乙方人员违反保密义务导致信息泄露的,乙方承担全部责任。2.甲方有义务保护乙方的知识产权,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乙方交付的具有知识产权性质的成果文件、资料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乙方有权索赔,但甲方依据相关法定职责对外公开的除外。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通过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处理。第十三条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可根据具体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第十四条合同的终止1.本合同期满,双方未续签合同的;2.乙方服务能力丧失,致使本合同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