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本级 | 无人机
一、合同编号:11NK1491391420263801
二、合同名称:浙江省海上搜救中心办公室浙江沿海“陆海空天”感知通信网络能力提升设备采购项目(“空基”设备采购)采购补充协议
三、项目编号:CTZB-2025070340
四、项目名称:浙江省海上搜救中心办公室浙江沿海“陆海空天”感知通信网络能力提升设备采购项目(“空基”设备采购)
五、合同主体采购人(甲方):浙江省海上搜救中心办公室(本级)地址:叶青兜路1号联系方式:88372707供应商(乙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浙江有限公司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解放东路19号联系方式:18357043676
六、合同主体信息1.主要标的信息:主要标的名称:1数量:1.00单价(元):1139472.00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增补设备2.合同金额(元):1139472.00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甲方指定的地点,自补充合同签署之日起不超过30日历天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6年09月30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6年10月15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附件信息:浙江省海上搜救中心办公室浙江沿海“陆海空天”感知通信网络能力提升设备采购项目(“空基”设备采购)采购补充协议.pdf浙江省海上搜救中心办公室浙江沿海“陆海空天”感知通信网络能力提升设备采购项目(“空基”设备采购)采购补充协议.pdf浙江沿海“陆海空天”感知通信网络能力提升设备采购项目(“空基”设备采购)采购合同补充协议甲方:浙江省海上搜救中心办公室乙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浙江有限公司鉴于甲方和乙方于2025年9月20日签订了浙江沿海“陆海空天”感知通信网络能力提升设备采购项目(“空基”设备采购)采购合同(下称“空基设备采购合同”),结合项目实际需求,需要在原合同基础上补充采购,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对原合同内容作出如下补充,并由双方共同遵守:第一条补充采购内容在原合同基础上,补充采购无人机飞行平台、无人机自动机库等,补充采购产品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金额及技术标准,详见附件一《设备清单》。第二条补充采购金额补充合同总价为人民币1139472.00元(大写:壹佰壹拾叁万玖仟肆佰柒拾贰元整)。第三条供货及安装周期自补充合同签署之日起不超过30日历天。第四条交货及安装地点甲方指定的地点。第五条支付方式(1)合同生效后,甲方在7个工作日内以电汇(或转账)的方式支付给乙方合同金额30%的预付款,金额为人民币341841.6元整(¥叁拾肆万壹仟捌佰肆拾壹元陆角),乙方应提供与款项同等金额的正式发票。(2)完成全部设备交货后,甲方向乙方以电汇(或转账)的方式支付给乙方合同金额40%,金额为人民币455788.8元(¥肆拾伍万伍仟柒佰捌拾捌元捌角),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的以下单据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支付:1)与款项同等金额的正式发票。2)设备交货验收清单。(3)通过甲方组织的竣工验收、完成结算审核之后,甲方以电汇(或转账)的方式支付给乙方合同金额30%的验收款,金额为人民币341841.6元整(¥叁拾肆万壹仟捌佰肆拾壹元陆角),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的以下单据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支付:1)与款项同等金额的正式发票。2)竣工验收报告。3)结算审核报告。第六条生效及其他本协议是原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本协议补充的内容外,原合同中的其他条款仍然适用,对双方有约束力。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签署页甲方:浙江省海上搜救中心办公常(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路户2026年9月30日地址:杭州市拱墅区叶青兜路1号电话:0571-88372822传真:0571-88372822邮政编码:310005乙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浙江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阵妨2026年9月30日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解放东路19号电话:13905710571传真:13905710571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营业部账号:8888014900010659邮政编码:310000附件一设备清单序号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制造商产地/品牌数量单位单价(元)合计费用(元)无人值守旋翼无人机1无人机飞行平台DJIMatrice4TD深圳市大疆百旺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大7架645994521932无人机自动机库机场3深圳市大疆百旺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大疆5套817904089503随机配件1深圳市大疆百旺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大疆7套804756329中型垂直起降固定翼无人机4机载AISST-MX1206GT中山福昆航空科技有限公司中国/福昆航空4套15000600005GNSS基站HX6253中山福昆航空科技有限公司/中国/福昆航空6套27000162000合计1139472浙江沿海“陆海空天”感知通信网络能力提升设备采购项目(“空基”设备采购)采购合同补充协议甲方:浙江省海上搜救中心办公室乙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浙江有限公司鉴于甲方和乙方于2025年9月20日签订了浙江沿海“陆海空天”感知通信网络能力提升设备采购项目(“空基”设备采购)采购合同(下称“空基设备采购合同”),结合项目实际需求,需要在原合同基础上补充采购,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对原合同内容作出如下补充,并由双方共同遵守:第一条补充采购内容在原合同基础上,补充采购无人机飞行平台、无人机自动机库等,补充采购产品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金额及技术标准,详见附件一《设备清单》。第二条补充采购金额补充合同总价为人民币1139472.00元(大写:壹佰壹拾叁万玖仟肆佰柒拾贰元整)。第三条供货及安装周期自补充合同签署之日起不超过30日历天。第四条交货及安装地点甲方指定的地点。第五条支付方式(有限公司/中国/福昆航空6套27000162000合计11394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