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11N0124107362026601
二、合同名称:沁县定昌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可行性研究及初步设计合同
三、项目编号:1404302026CCS00037
四、项目名称:沁县定昌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可行性研究及初步设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沁县自然资源局地 址:沁县红旗街49号行政集中办公区10号楼联系方式:0355-7024472供应商(乙方):山西蓝德凯尔土地规划设计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太原市万柏林区义井西路28号5幢1单元24层2401号联系方式:0351-6626600
六、合同主体信息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包二 数量:1.00 单价(元):1908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主要包括项目测绘服务及相关后续服务等工作内容。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磋商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服务要求:项目涉及定昌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各个子项目的外业测绘服务相关工作。服务时间:1年服务标准:合格,符合相关行业规定要求2.合同金额(元):190800.00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6年10月15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6年10月15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附件信息:沁县定昌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可行性研究及初步设计合同(11N0124107362026601).pdf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技术服务合同项目名称:沁县定昌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可行性研究及初步设计测绘服务工作委托方(甲方):沁县自然资源局受托方(乙方):山西蓝德凯尔土地规划设计咨询有限公司签订日期:2026年09月17日签订地点:山西省•沁县委托方:沁县自然资源局(以下简称甲方)受托方:山西蓝德凯尔土地规划设计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实际工作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诚实信用原则,双方就“沁县定昌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可行性研究及初步设计测绘服务工作”技术服务一事达成一致,签订本协议,共同执行。
一、工作任务及技术标准1.工作任务:沁县定昌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可行性研究及初步设计测绘服务。2.技术标准:国家有关规程、规范,国家和山西省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有关政策文件。
二、履行期限及提交成果资料1.根据沁县定昌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可行性研究及初步设计测绘需求,完成合同要求的测绘工作,并根据需要进行补充修改。2.乙方完成测绘成果电子成果一套并提交甲方后,甲方在10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全部技术服务费。
三、费用及支付方式1.本技术服务费总额为人民币壹拾玖万零捌佰元(¥190800.00元,含税)。第1页共6页2.乙方向甲方提交测绘成果并满足沁县定昌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可行性研究及初步设计测绘需求,甲方支付全部技术服务费。
四、甲、乙双方义务1.甲方的义务(1)提供技术资料,包含但不限于:测绘工作要求的相关协议、证明和各种支持性文件。(2)甲方按照乙方工作需要,向乙方提供所需要的资料及数据,供乙方参考使用。(3)甲方要按合同约定支付费用。(4)提供工作条件:1)甲方为乙方工作人员现场踏勘提供所需的场所及便利条件;2)甲方负责项目涉及乡镇、村委的沟通协调工作,方便乙方开展工作。2.乙方的义务:(1)收集相关基础资料,开展现场调查研究,形成测绘工作基础;(2)按照相关文件和政策要求提交项目成果,并按照要求修改调整;(3)乙方不得向第三人扩散、转让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文件。(4)如果项目发生变更,需要进一步勘测,乙方无条件为甲方服务。(5)发生上述情况,乙方应负法律责任,甲方有权索赔;乙方完成的合同任务不符合上级主管部门审查要求的应负责无偿给予整改使其达到审查标准;若乙方无力整改,需另委托其他单位时,乙方退还已收取的费用。第2页共6页
五、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1.甲、乙双方都有为对方保守与合同有关的商业秘密以及技术秘密的义务,不得向任何无关第三方透露本合同相关的商业细节以及技术细节;2.乙方应保护甲方的测绘成果,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复制、不得泄露、不得擅自修改、传递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上述情况,乙方应负法律责任,甲方有权索赔。
六、版权归属成果的所有权、使用权和著作权在甲方将技术服务费全额支付乙方后归甲方所有,在甲方授权后,乙方可以继续使用。
七、验收的标准和方式1.本项目的验收标准遵循国家及行业有关技术标准;2.本项目验收,最终以满足沁县定昌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可行性研究及初步设计使用要求为准。
八、违约责任1.乙方未能按期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并向甲方支付延期损失费。延期一日按应支付款项的1‰支付甲方违约金。2.如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给乙方支付技术咨询服务费,乙方成果提交时间相应顺延。3.甲方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有权对乙方的测绘成果作出处理决定,乙方应按照甲方的决定执行。
九、其他约定1.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第3页共6页定及时协商处理;2.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甲方应根据乙方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技术服务费总额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技术服务费总额全部支付;3.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的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友好协商的态度加以解决。双方协商一致的,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4.因合同执行过程中双方发生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或由双方主管部门调解;若达不成协议,双方可向甲方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5.本合同自甲方、乙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双方履行完合同义务自动失效。
十、合同生效1.本合同自甲方、乙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双方履行完合同义务自动失效。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效力。(以下无正文)第4页共6页委托方(甲方)位名称沁县自然资源局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合同专用章或单位公章)签订日期2026年09月17日承担方(乙方)位名称山西蓝德凯尔土地规划设计咨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合同专用章)位地址太原市万柏林区义井西路28号5幢1单元24层2401号单位电话0351-6626600开户银行山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长治路支行银行账号160301201090523789签订日期2026年09月17日第5页共6页